第一节 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84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水利
分类号: TV2
页数: 7
页码: 174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本县水利建设贯彻了以“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社(乡)队(村)为主”的方针,从整理、恢复、加固原有小山塘入手,修建蓄水工程。该年冬,全县掀起了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燎源水库为本县到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唯一的中型水库,坐落在栗塘乡燎源村,距县城5公里,1958年冬动工兴建。据1984年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66.82万亩,其中:轻度41.14万亩,中度20.92万亩,强度流失4.75万亩。
关键词: 水利 黎川县

内容

一、水利设施 (一)蓄水工程清代至民国时期,本县均无稍大的人工修建的蓄水工程,农村一些无溪渠水源的“望天田”,仅靠天然小山塘蓄水维持。
  新中国成立后,本县水利建设贯彻了以“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社(乡)队(村)为主”的方针,从整理、恢复、加固原有小山塘入手,修建蓄水工程。
  1958年开始兴建坐落在栗塘乡燎源村的燎源水库(中型)和栗塘乡五一村的五一水库(小(二)型)。60年代,又在裘坊乡点山村和社苹乡前进村分别兴建了里源水库(小(二)型)和前进水库(小(二)型);同时发展了一批山塘水库。1963年,本县发生严重干旱,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该年冬,全县掀起了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特别是龙安、中田、十里(今已改名裘坊)等易干旱地区的山塘水库发展更快。70年代,兴建了龙安乡水尾村的斗笠窠水库(小(二)型)、洵口乡白沙村的大畲水库(小(二)型)和社苹乡福山村的福山源水库(小(一)型)等。80年代又在中田乡的中田村兴建了江矶头水库(小(二)型)。
  截至1987年底,全县建成中型水库1座,库容量3050万立方米,实际灌田9600亩;小(一)型水库1座,库容量287万立方米,实际灌田2300亩;小(二)型水库7座,库容量154万立方米,灌田2800亩;小山塘576座,库容量989万立方米,灌田13900亩。至1990年,各型水库和较大的山塘水库等蓄水工程,共有140座,大大改善了农田灌溉效益。
  燎源水库为本县到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唯一的中型水库,坐落在栗塘乡燎源村,距县城5公里,1958年冬动工兴建。兴建初,从全县各乡抽调数千农民,日夜奋战,至1959年基本完成了大坝和涵管工程;以后又陆续施工,到1966年全部工程告竣。水库总投工17.55万个劳动日,共动用土方36.6万立方米,石方4万立方米。大坝长171米,高19.5米;涵管长78米;东西干渠各1条,共长10公里。
  该水库发源于社苹乡福山村,集水面积74.5平方公里,蓄水面积246亩,总库容量3050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6000亩,实际灌田面积多年来一直为4000亩左右,现已扩大到9600亩。除灌田外,可供发电,坝头式发电量可达4000千瓦,明渠式单机发电200千瓦;水库年产鲜鱼2.5万公斤以上,80年代末发展到5万公斤左右。
  该水库经营渔业,兼搞少量粮食生产。1968年前,库区捕鱼用盆钩、滚钩,夜放早收,捕获量受鱼群动向及气候影响而变化不定;1969年后,大面积网捕逐渐取代钩捕,改饵诱法为击鼓驱聚法;1978年起,进而改用击鼓加冲脉电驱聚法,有效地控制鱼群活动,使网捕率有了较大提高。同时,还引进了网箱养鱼、储鱼的先进技术,改善了捕捞条件,提高工效数十倍。1990年,该库捕捞鲜鱼5万余公斤,总产值16万元。
  (二)引水、提灌工程据旧县志载,清乾隆十六年(1742年),全县有大小陂坝255座,灌溉面积9000余亩;其中灌田100亩以上工程29座,受益面积8845亩。同治九年(1871年)间,有大小陂263座,坝2座,灌溉面积10000余亩,其中灌溉100亩以上工程32座,灌田9354亩。在近130年间,仅增建陂坝8座(其中灌田100亩以上工程3座),增加灌田面积509亩。
  民国时期,水利事业虽比清代有所发展,但全县仍无一座永久性的水利工程设施。见诸记载的水利建设仅如下三项: 民国21年(1932年),赤溪港长9公里,新开下八万滩灌溉渠长2公里(下八万滩位于今潭溪乡芦陂村境内),疏浚工程土方计1400立方米。
  民国36年,大芸乡(今潭溪乡大芸村)修陂1座,受益田亩面积1530亩;寿山乡(即今日峰镇篁竹村)开沟994丈,受益农田面积2340亩。
  民国37年,修建东山乡(今德胜关垦殖场东山分场)库塘陂1座,受益田亩1500亩。
  建国后至1957年,全县各地逐年恢复和维修引水灌溉工程,使之发挥效益。1958年至1962年,在兴建大批山塘水库的同时,大规模修建了一批陂坝引水工程,如长洋渠、集建坝、高潭坝等工程。1963年到1969年,是本县农田水利建设发展较快时期,一批较大的陂坝,如长益洲、白沙湾、洪港陂、卓陂等都是这期间建起来的。与此同时,机械提灌也得到较大发展,全县建起了机灌站89台座,2200匹马力。1962——1969年间,建起水轮泵站158座,对解决高排田灌溉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上实现了高水高灌,低水低灌,引、蓄、提配套成龙。
  到1987年,全县建成的引水工程有:灌溉1000亩以上工程15座,总受益面积22868亩;灌溉1000亩以下工程2500座,总受益面积80932亩。建成提灌工程有:机灌设施131台,2305匹马力,灌田1.63万亩;电灌设施40台,功率1047千瓦,灌田0.55万亩;建水轮泵站156座,灌田0.56万亩。
  至1990年,全县建有引水工程2522座,提水工程195台/2785千瓦。全县设有乡(镇、场)级水管站19个,具体管理和指导水利工作。
  随着水利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加强,生产条件得到逐步改善。1949年,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90126亩;1951年为111722亩;1978年为142100亩,其中机电灌溉15700亩;1983年为150600亩,其中机电灌溉24700亩:1987年有效灌溉面积15.5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7.74%,其中机电灌溉面积2.44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984年为10.13万亩,1985年为10.18万亩,1986年为10.28万亩,1987年为10.68万亩,至1990年,全县水利灌溉效益达16.44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2.2%;排涝效益0.02万亩。
  本县水利建设的现状,同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全县还有5万余亩农田没有灌溉措施,还有10万余亩“三跑田”,3万多亩冷浆田、烂泥田、锈水田需要改造。由于,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低,水旱灾害仍然是影响农业生产的关键。所以,1978年大旱时,全县受旱农田面积达到96038亩;1980年4月一次大雨,全县受淹农田33803亩,冲毁冲坏水利工程363座;特别是1982年6月中旬的暴雨,冲毁冲坏水利工程460多座,充分暴露了水利建设的薄弱环节。
  二、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本县由于多雨,地形起伏,成土母质抗蚀力弱,且80年代以前长期强调开垦荒山荒地,发展单一粮食生产,毁林开荒、陡坡开荒和烧山滥伐现象严重,山区生产形成了“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加之造林成效低,林木采伐量大,以及木柴作燃料和烧草木积肥等破坏植被行为严重,水土流失面积不断扩大。
  据1984年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66.82万亩,其中:轻度41.14万亩,中度20.92万亩,强度流失4.75万亩。1987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尚有54.7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06%,占山地面积的28.6%,其中中度以上流失面积占山地面积的10.95%。流失面积最多的是日峰镇辖区,计12953亩,占全镇土地面积的46.55%,占镇内山地面积的92.82%(其中中度以上流失面积达68.87%)。其次是栗塘乡,流失面积49650亩,占土地面积45.14%,占山地面积76.65%(其中中度以上流失面积占70.86%),是全县中度以上流失面积占山地面积比例最大的乡。此外,潭溪、中田、裘坊、熊村、荷源、社苹等乡,均有程度不同但属于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
  水土严重流失,引起洪涝频繁发生,平均二年就发生一次洪涝灾害,又导致大量泥沙石块流入河床和水库。据实测资料报告:黎滩河1980年侵蚀模数为223吨/公里,燎源水库1958年至1982年淤积河土4.6万立方米。水土严重流失还引起严重塌方。据调查,全县能危害农田、公路、村庄的塌方每年45处之多。
  (二)水保措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长期未能引起有关方面重视。1979年才开始进行有计划的治理,当年治理面积4.5万亩,对某些流失严重的地方采取了适当的工程治理,并作出规划。从1980年至1985年治理11万亩。
  1984年,本县正式成立“黎川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同年5月,从农、林、水三家抽调技术干部6人组成“水土保持规划办公室”,对全县水土流失现状作了全面调查,并作出了治理规划报告。为了按年切实实施治理计划,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及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小组意见,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县林业局、农牧渔业局和水利、交通等部门,要求各部门将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正式列入各自生产建设总规划和年度计划内。至1987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547100亩,比1984年减少了12110亩。1990年3月,县人民政府正式下文,以各有关单位领导兼任县水土保持委员会领导成员,使水土保持工作便于协调进行。
  (三)水保效益 1.生物治理方面:截至1990年底,在水土流失区已植树21.84万亩。以每年平均生长量0.5m3/亩计算,可年增木材积蓄10.9万立方米。以每立方米(含薪炭林在内)60元计算,每年可获利654万元。
  2.蓄水方面:由于21.84万亩山地有了植被覆盖,减少地面流失水份20%计(本县年降雨量1800毫米,保20%算,每平方米可保水360毫米,乘以面积),每年可保水5232万立方米。以每立方米水价0.019元计算,每年保水效益为99.41万元。
  3.保土、保肥方面:由于21.84万亩山地有了植被覆盖,每年每平方公里可减少泥沙流失1250吨(以亩折平方公里×1250吨),每年可减少冲刷掉土壤182000立方米,按每立方米清除工资1.5元计,每年可省27.3万元,土壤中还含有氮、磷、钾、有机质等肥料可免遭损失。
  仅上述三项统计,1990年水保效益价值为780.7万元,更为重要的是,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农田增产和防风治沙、地表植被度增加、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延长水库寿命、减少渠系维修、减少下游河道淤积、减轻洪旱威胁、保障下游工农业生产及公路、铁路交通安全等社会经济效益,是无法以金额估算的。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