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黎川县建国以后的林业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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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820
颗粒名称: (二)黎川县建国以后的林业生产
分类号: S78
页数: 3
页码: 167
摘要: 建国以来,黎川县森林工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一直占重要地位,从1950年至1990年,森林工业年平均总产值为160万元左右,产值最高的1984年,年总产值达66.15.16万元。全县木材平均年产量,50年代年平均为2.4万立方米,60年代年平均为2.9万立方米,70年代年平均为2.7万立方米,80年代年平均为2.8万立方米。历年来,1950年木材产量最低,为0.8万立方米;1968年木材产量最高,为4.2万立方米。历年来,毛竹年产量最高年份为1962年,达30.8万根;最低产量年份为1980年,仅10.9万根。建国以来,全县生产的木竹,绝大部分上调给国家,主要运往上海、山东、江苏、浙江、一带。森林采伐限额的实施,使全县的木材采伐量显著下降。森林采伐限额中,分商品材和自用材。
关键词: 林业 黎川县

内容

建国以来,黎川县森林工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一直占重要地位,从1950年至1990年,森林工业年平均总产值为160万元左右,产值最高的1984年,年总产值达66.15.16万元。历年来,全县森林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0%——30%左右,80年代后半期开始,因其他各类工业的发展, 黎川县森林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比重表自1950年至1990年,全县共生产木材110.3万立方米,其中上调(外销)96.4万立方米,地方销售(自用)13.9立方米。全县木材平均年产量,50年代年平均为2.4万立方米,60年代年平均为2.9万立方米,70年代年平均为2.7万立方米,80年代年平均为2.8万立方米。历年来,1950年木材产量最低,为0.8万立方米;1968年木材产量最高,为4.2万立方米。
  1950年至1990年,全县共生产毛竹739.1万根,其中,上调(外销)569.6万根,地方销售(自用)169.5万根。全县毛竹平均年产量,50年代年平均为16.4万根,60年代年平均为23万根,70年代年平均19.9万根,80年代年平均为13.3万根。历年来,毛竹年产量最高年份为1962年,达30.8万根;最低产量年份为1980年,仅10.9万根。
  建国以来,全县生产的木竹,绝大部分上调给国家,主要运往上海、山东、江苏、浙江、一带。
  1985年实施《森林法》后,改变了过去根据社会需要来确定森林采伐量的做法,实行以木材消耗量低于木材生长量的原则来确定森林年采伐量。森林采伐限额的实施,使全县的木材采伐量显著下降。1980年至1984年,年平均采伐木材3.1万立方米;1985年至1990年,年平均采伐木材2.5万立方米,年平均采伐量比1980—1984年下降0.6万立方米。
  森林采伐限额中,分商品材和自用材。商品材可进入销售流通渠道,销往外县、外省;自用材不能销往县外,限于农民添置家具,修理、制作农具和建筑、维修自用住宅等用途。
  全县木竹采伐主要是人工作业,使用弯把锯、斧头伐木,以人力大板车进行山场木材集运。70年代曾使用油锯伐木和动力架空索道集运木材,但因不适宜我县地形复杂、山势陡峭的特点而停止使用。
  全县木竹运输,50年代、60年代均以水路运输为主。70年代因县内河道河床浅,水位下降,陂坝增多,运输周期较长,又无法运输杂木,故水路木材运输量逐步下降;汽车运输木材因周转快,适应运各种木材,故逐步得到发展。80年代以汽车运输为主,县林业局建立了汽车队专门担负木竹运输任务,而林业局原有的水运队则因无运输任务而于1983年撤销。
  全县木材加工主要使用圆盘锯、带锯,县木竹加工厂生产枕木已实行半自动化流水作业。县木材加工产品主要是枕木、包装箱、塔尺、标杆、钟壳、家具、纺织塔管、象棋、军棋、拼花地板、木制儿童玩具、锤子把、锯子把和各种规格的板方材等。竹材加工产品主要有竹片串制座垫、床垫和人造竹胶合板等。
  1990年,全县共有林区公路5条,全长35.4公里。县林业局所属各单位共有林业运输汽车27辆(其中解放牌载重汽车19辆),5吨吊车1辆,大型轮式拖拉机2辆,手扶拖拉机5辆。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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