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黎川县的林区治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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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黎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800
颗粒名称: 二、黎川县的林区治安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1
摘要: 建国以来,对乱砍滥伐等毁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1988年以前,林业案件先后归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三科办理;1988年建立县林业公安分局后,林业案件归属林业公安分局办理。县林业公安分局自1988年至1990年,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418起,处罚1049人次,其中判刑3人,治安拘留42人,收容审查17人,警告5人,赔偿损失和处以罚金482人次;收缴涉案木材186立方米、毛竹687根,追缴赃款75300元,赔偿损失9749元,治安罚款7903元,林政罚款162500元。1990年,县林业公安分局经过半年多内查外调,还查获了一起外地不法分子利用邮车连续3年进入本县林区无证收购木材,并偷运出境的重大案件,此案收审6人,追缴赃款4万余元。
关键词: 黎川县 治安

内容

建国以来,对乱砍滥伐等毁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1988年以前,林业案件先后归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三科办理;1988年建立县林业公安分局后,林业案件归属林业公安分局办理。
  县林业公安分局自1988年至1990年,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418起,处罚1049人次,其中判刑3人,治安拘留42人,收容审查17人,警告5人,赔偿损失和处以罚金482人次;收缴涉案木材186立方米、毛竹687根,追缴赃款75300元,赔偿损失9749元,治安罚款7903元,林政罚款162500元。
  1990年,县林业公安分局经过半年多内查外调,还查获了一起外地不法分子利用邮车连续3年进入本县林区无证收购木材,并偷运出境的重大案件,此案收审6人,追缴赃款4万余元。
  黎川县林业公安分局自建立以来,在打击各种违犯《森林法》的犯罪活动中成绩显著,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贡献,1990年被中央林业部公安局批准荣记集体二等功,被誉为“一支过硬的林业公安队伍”。

知识出处

黎川县志

《黎川县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收录的地名包括黎川县行政区划与居民点名称、行政企事业单位名称、人工建筑物名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名胜古迹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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