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79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森林培育 |
分类号: | S72 |
页数: | 3 |
页码: | 157 |
摘要: | 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时期,本县地域内除村庄周围、房前屋后或河边路侧等处有少量人工种植培育的树木外,绝大多数树木都处于自生自灭、自然繁衍状态。民国时期,本县开始出现人工培育树木之举。民国22年育苗2.5亩,苗木产量2万株。民国24年全县植树造林1.5万株。当时按全国统一规定3月12日为群众性的植树节,本县在县城辟出一块土地建“中山纪念林”。至40年代后期,已有几批人工培植的杉木成材并采伐外销。新中国成立后,每年冬、春植树季节,各级党政组织都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植树造林。 |
关键词: | 森林 黎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