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黎川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516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区划与行政设置 |
分类号: | K921/927 |
页数: | 5 |
页码: | 39 |
摘要: | 封建社会时期宋绍兴八年,新城县建立,下设丰义、旌善、礼教、东兴、德安5乡。明代,设7个区,区辖4个坊、50个都。田东一区,辖4个坊2个都;东南二区,辖10个都;东北三区,辖5个都;西南四区,辖8个都;西北五区,辖5个都;丰义六区,辖13个都;东兴七区,辖7个都。下为清同治年间坊、乡、都、村设置情况。7个公社下辖101个生产大队。1966年7月3日,将原21个公社调整为17个公社,即栗塘公社与新荣公社合并称新荣公社,下村公社与龙安公社合并称龙安公社,东山公社与德胜公社合并称德胜公社,撤销河溪公社,将其境域分别划入潭溪公社和湖坊公社,其他公社保留。 |
关键词: | 区划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