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5442 |
颗粒名称: | 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昌县城乡建设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 |
分类号: | K206 |
页数: | 3 |
页码: | 1024 |
摘要: | 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农业生产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特别是耕地,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是各级党政组织和全县人民的重要职责。根据国务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村镇建房房地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县情况,制订本规定。凡属国家单位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超过上述规定的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审批手续,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 |
关键词: | 广昌县 地方文献辑存 城乡建设 用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