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醮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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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5269
颗粒名称: 三、抽醮产
分类号: K892
页数: 1
页码: 946
摘要: 从应分土地中抽出一份田,作为父母死后清明祭扫费用之来源,或奖励支下子孙入学的学产。但贫穷之家不抽醮产。“分关”写毕,亲族长辈及主持人签字,鸣爆庆贺。现今,分家只需家庭协商,父母之财产待双亲亡故后,由其子、女继承;但女儿往往自动弃权。
关键词: 广昌县 家族习俗 分家 抽醮产

内容

从应分土地中抽出一份田,作为父母死后清明祭扫费用之来源,或奖励支下子孙入学的学产。但贫穷之家不抽醮产。
  “分关”写毕,亲族长辈及主持人签字,鸣爆庆贺。
  现今,分家只需家庭协商,父母之财产待双亲亡故后,由其子、女继承;但女儿往往自动弃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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