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810 |
颗粒名称: | 二、乡镇投资 |
分类号: | G527 |
页数: | 2 |
页码: | 789 |
摘要: | 明、清时,社学教师,由地方库支给适当学谷。民国时期,保甲都要负担所在学校一定经费。1939年,各乡、保投资就达5220元,占全县教育经费50.1%。新中国成立后,民办教师低工资和农村小学校舍兴建、修缮及教学设备购置,主要由乡镇投资解决。1984年增至25.4万元。1981~1984年,各乡镇修建校舍共300余间,面积1.32万平方米,添置、修理课桌凳1500多套,乡镇投资30.8万元。苦竹垦殖场投资5.1万元,为苦竹完小新建2幢教学用房,添置课桌100多套、办公桌20多套。至1990年,全县乡镇投资用于校舍修建244.34万元,添置课桌28.54万元,仪器设备7.66万元,民办福利22.48万元。 |
关键词: | 广昌县 教育经费 乡镇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