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78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来源 |
分类号: | G527 |
页数: | 2 |
页码: | 778 |
摘要: | 明、清时,社学教师由县署选聘,书院教师由当地绅士选派,私塾教师由学生家长聘请。学校校长由政府委任,教师由校长聘请,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1932年,县苏维埃政府教育部培训教师百余人,分配到区、乡小学任教。新中国成立后,教师来源有多条途径,教师种类有多种类型。1949年10月,留用原有小学教师50人,中学教师3人。1952~1953年,由宁都专署文教科从宁都师范小学教师训练班学习的瑞金、石城、宁都、于都、兴国和广东等外地学员中分配150人到广昌中小学任教。1965年7月,广昌参加宁都师范师资训练班4名学员毕业,分配到学校任教。1985~1990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到广昌任教的共706人。1971年,全县有代课教师49人,其中,小学31人;中学18人。 |
关键词: | 广昌县 教育 教师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