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670 |
颗粒名称: | 二、预备役登记 |
分类号: | E289 |
页数: | 1 |
页码: | 715 |
摘要: | 1955年6月,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县兵役局《联合通知》下达后,将1954年度未征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编入预备役。1956年,对1953年以前志愿入伍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进行预备役军人兵役登记。嗣后,各乡镇设专人办理此项工作。县属机关、企业、学校有关预备役登记工作由县兵役局直接办理。 1958年将年满18~25岁的基干民兵和18~30余岁具有一定军事素质,身体较好的复员、退伍军人,编为第一类预备役;其他兵员编为第二类,并进行登记。此项工作在“文化大革命”中中断。 1980年,广昌重新恢复预备役登记制度。1983年对符合预备役条件的退伍军人全部补办登记手续。全县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1267人,分为第一、第二类,同时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三级立卡建档。1985年,各乡镇建立预备役资料室,保存预备役组织、成员的系统资料。1988年又对服一、二类预备役的男性公民人数、复员退伍军人与地方专业技术对口人员以及部分预备役军官的人数进行分类核实统计,为战时快速动员打好基础。 |
关键词: | 广昌县 兵役制度 预备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