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630 |
颗粒名称: | 服务工作 |
分类号: | C97 |
页数: | 1 |
页码: | 696 |
摘要: | 1984~1990年,县劳动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广昌县城镇集体管理暂行办法》、《城镇待业青年到乡镇企业就业的实施办法》、《广昌县城镇待业青年登记管理办法》、《广昌县职工待业保险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这一期间,清理全县待业青年,并核发待业证(卡);建立和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至1990年,全县参加保险单位125个。其中行政事业社会团体50个,国营集体企业72个。投保人数达3778人,内有企业固定职工2932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全民合同工191人和655入。收缴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共逾3.56万元。 |
关键词: | 广昌县 就业 服务 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