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4366 |
颗粒名称: | 五、提案 |
分类号: | D624 |
页数: | 1 |
页码: | 593 |
摘要: |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至第十二届第1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273件,其中:农林水电方面350件,工交基建方面189件,财政贸易方面276件,教科文卫方面255件,人民生活方面45件,政权建设方面60件,其他方面98件。其中有的提案在会议期间答复处理,大部分提案会后送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办理。 1990年后,改革提案办理程序:由过去将办理结果由承办单位答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汇总答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答复人民代表的方法,改为由各部门直接答复人大代表(除议案外),并分别抄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广昌县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