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解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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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264
颗粒名称: 妇女解放
分类号: D4
页数: 1
页码: 559
摘要: 1931年1月,各区乡妇女会广泛宣传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五项决议。即:男女在政治经济上享有同等义务和权利;废除一切束缚压迫妇女的旧礼教;结婚离婚绝对自由;禁止虐待童养媳,禁止买卖女子做婢、妾、娼、妓,禁止翁姑丈夫虐待媳妻;被压迫为娼妓的女子即行解放,恢复其一切自由,没收鸨母财产分给受害者。大株区北坑乡王瑞金等6对自由恋爱的男女青年经乡政府登记结婚;驿前乡三分之一的妇女剪发、放足。
关键词: 广昌县 苏区时期 妇女会 妇女解放

内容

1931年1月,各区乡妇女会广泛宣传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五项决议。即:男女在政治经济上享有同等义务和权利;废除一切束缚压迫妇女的旧礼教;结婚离婚绝对自由;禁止虐待童养媳,禁止买卖女子做婢、妾、娼、妓,禁止翁姑丈夫虐待媳妻;被压迫为娼妓的女子即行解放,恢复其一切自由,没收鸨母财产分给受害者。大株区北坑乡王瑞金等6对自由恋爱的男女青年经乡政府登记结婚;驿前乡三分之一的妇女剪发、放足。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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