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公共用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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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02
颗粒名称: 一、机关公共用房
分类号: TU98
页数: 2
页码: 477
摘要: 南宋绍兴八年,县城建有县署、学宫、文庙、都司署、迎宾馆。邑人饶秀远创建厅事。明代先后建县署和上司行署。咸丰四年水毁西南城垣,城内衙署、仓库坍塌。民国时期,县政府机关假祠堂庙宇办公。1945年新建县参议会、县党部、县训所、县立中学及县政府办公厅等公房。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4年,建县政府办公楼、气象站、人民银行,但规模不大。80年代以来,县城各类公共用房建设发展很快。仅1980~1988年,共建公共用房334万平方米,其中1986年新建的县人民政府7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2928平方米。大楼各层以前方阳台为通道,阳台栏杆贴有马赛克,结构新颖,造型别致,为县城最突出的多层建筑。1990年止,县城公共用房建筑面积达13.07万平方米,比民国时期增长16.2倍。
关键词: 广昌县 县城建设 机关用房

内容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县城建有县署、学宫、文庙、都司署、迎宾馆。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毁。邑人饶秀远创建厅事。
  明代先后建县署(有正堂、退堂、典史厅、六曹、石亭、吏舍、库、狱联、鼓楼)和上司行署(有湖东道、布政分司、府馆)。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建考棚。咸丰四年(1854年)水毁西南城垣,城内衙署、仓库坍塌。
  民国时期,县政府机关假祠堂庙宇办公。1945年(民国34年)新建县参议会、县党部、县训所、县立中学及县政府办公厅等公房。至1949年,县城公共用房面积仅0.944万平方米。
  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4年,建县政府办公楼、气象站、人民银行,但规模不大。1953年建成的第一座文化设施——工人俱乐部为平房,建筑面积仅214平方米。1960年,在白衣寺废址建县委三层办公大楼,面积1965平方米。在顺化区建广昌中学教学大楼,建筑面积2719平方米,有教室24间,可容学生1200人,另有教师休息室8间。以后陆续在县城中心区兴建汽车站、饭店、医院、邮电楼、剧院、电影院、文化馆等公共建筑。
  80年代以来,县城各类公共用房建设发展很快。仅1980~1988年,共建公共用房334万平方米,其中1986年新建的县人民政府7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2928平方米。大楼各层以前方阳台为通道,阳台栏杆贴有马赛克,结构新颖,造型别致,为县城最突出的多层建筑。1990年止,县城公共用房建筑面积达13.07万平方米,比民国时期增长16.2倍。
  广昌县城主要公共建筑面积表单位:万元、平方米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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