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屋建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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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10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房屋建筑
分类号: TU98
页数: 4
页码: 477
摘要: 邑人饶秀远创建厅事。明代先后建县署和上司行署。清道光二十九年建考棚。咸丰四年水毁西南城垣,城内衙署、仓库坍塌。民国时期,县政府机关假祠堂庙宇办公。至1949年,县城公共用房面积仅0.944万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4年,建县政府办公楼、气象站、人民银行,但规模不大。在顺化区建广昌中学教学大楼,建筑面积2719平方米,有教室24间,可容学生1200人,另有教师休息室8间。尔后在羊面岭陆续建造机耕船厂、纺织器材厂、化工厂、制革厂等工业生产用房,形成工业区。其中,公共建筑13.07万平方米,营业建筑8.9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32.22万平方米。
关键词: 广昌县 县城建设 房屋建筑

内容

一、机关公共用房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县城建有县署、学宫、文庙、都司署、迎宾馆。元至正年间(1341~1368年)毁。邑人饶秀远创建厅事。
  明代先后建县署(有正堂、退堂、典史厅、六曹、石亭、吏舍、库、狱联、鼓楼)和上司行署(有湖东道、布政分司、府馆)。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建考棚。咸丰四年(1854年)水毁西南城垣,城内衙署、仓库坍塌。
  民国时期,县政府机关假祠堂庙宇办公。1945年(民国34年)新建县参议会、县党部、县训所、县立中学及县政府办公厅等公房。至1949年,县城公共用房面积仅0.944万平方米。
  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4年,建县政府办公楼、气象站、人民银行,但规模不大。1953年建成的第一座文化设施——工人俱乐部为平房,建筑面积仅214平方米。1960年,在白衣寺废址建县委三层办公大楼,面积1965平方米。在顺化区建广昌中学教学大楼,建筑面积2719平方米,有教室24间,可容学生1200人,另有教师休息室8间。以后陆续在县城中心区兴建汽车站、饭店、医院、邮电楼、剧院、电影院、文化馆等公共建筑。
  80年代以来,县城各类公共用房建设发展很快。仅1980~1988年,共建公共用房334万平方米,其中1986年新建的县人民政府7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2928平方米。大楼各层以前方阳台为通道,阳台栏杆贴有马赛克,结构新颖,造型别致,为县城最突出的多层建筑。1990年止,县城公共用房建筑面积达13.07万平方米,比民国时期增长16.2倍。
  广昌县城主要公共建筑面积表单位:万元、平方米一、生产用房 1953年建火力发电厂,厂房为旧公房。1954年,在羊面岭建粮食仓库一幢,建筑面积880平方米,库容量200万公斤,这是广昌建筑生产用房之始。
  1960年,省百货公司投资5.99万元,在城西高丘上兴建一座战备仓库(后成为县百货公司的针纺仓库)。其后副食品公司、盐业公司、药材公司相继在此兴建仓库,形成国营商业仓库区。
  尔后在羊面岭陆续建造机耕船厂、纺织器材厂、化工厂、制革厂等工业生产用房,形成工业区。1978年县机耕船厂建成一座总装车间,是当时邻近几县第一流大型车间。单层三跨内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906平方米,造价24.8万元,省拨款4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基建)。
  至1990年底,县城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6.27万平方米,其中:羊面岭工业区4.02万平方米;顺化地区1.15万平方米;县城中心区1.10万平方米。工厂生产用房较多的有化工厂0.16万平方米;纺织器材厂(含胶合板厂)1.82万平方米;机耕船厂1.16万平方米;汽车修理厂0.54万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清代至民国时期,店铺依街而建,以木为料,单架结构。分上下两层:上为楼,供住宿;楼下有1~2间小屋,存贵重货物。屋面人字形,前后檐出水。前门为活动门,日间将店门全部退下,夜晚合上。各店格式一致,互相衔接,脊连栉比,贯成长街。
  广昌县城主要营业用房面积表单位:层、平方米新中国成立后,新建的商店由砖木结构、砖混结构,发展到框架结构;由两三层发展到多层楼房。1973年兴建的三层百货大楼,总面积1812平方米。造型新颖,宽敞明亮,为县最早建成的多层式综合性营业大楼。1979年,建成5层钢筋水泥混合结构的广昌饭店,总面积达3107.22平方米,水、电、卫生设施一应齐全。为当时县城建筑物中的佼佼者。1980年起,副食品公司红星门市部、五交化门市部、百货新春门市部、城莲商场、供销贸易中心商场、旴江路第一粮店、新华书店等现代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多层楼房相继建成,造型设计风格各具特色。至1990年止,县城营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共8.99万平方米。四、居民住房新中国成立前,民房多为砖木结构。通常面南建造,门前铺有阶沿石。中开大门,考究者门上刻有花卉走兽。屋内有天井、厅堂、正房、厢房,两侧置有舍屋。
  新中国成立初期,房产管理部门接收来的一部分私房租赁给居民。1959年,机关单位始建职工宿舍。此后,也有职工开始自建住房,大多为两间一套的平房。
  1960年,房产管理部门开始在腊树下一带新建砖木结构的9套住房,建筑面积347平方米。
  1979年后,单位建职工宿舍和职工自建住房渐多。套房面积和房屋标准一般都超过房管部门所建住宅,有四间一套楼房、六间一幢独院房。
  1980年,房管部门兴建一幢三层楼房,共11套,每套都有卫生间等设施,为当时县城设备最佳住宅。
  1985年起,公私(包括集体投资)住宅建筑发展更为迅速,公建住宅多为砖混结构的3~4层楼房,款式新颖,造型美观,私建住宅,多为单家独院,砖混结构的楼房庭院。至1990年底,县城住宅建筑面积32.22万平方米,比民国末期增长6.1倍,人均有住房9.06平方米。
  1950~1990年,县城新建房屋面积60.5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13.07万平方米,营业建筑8.9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32.22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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