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910 |
颗粒名称: | 城镇定量供应 |
分类号: | F722 |
页数: | 1 |
页码: | 386 |
摘要: | 1955年。全县吃商品粮者,实行食油计划供应,凭证购买,不限数量。1962年起,改为限量供应,每人每月定量为125克,由粮食部门供应。是年2月28日,实行粮票带油,驳取30斤粮票,扣除1人全月食油定量,持粮票买粮按此标准供应粮油。1963年,江西粮票停止带油的做法(不含全国粮票)。1969年起,城镇人口定量,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克。1985年,居民定量每人每月为333克,尼僧每人每月为400克。1987年1月起,每人每月定量250克,此标准一直延续至今。 |
关键词: | 广昌县 油脂 城镇定量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