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销农村口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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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903
颗粒名称: 返销农村口粮
分类号: F722
页数: 2
页码: 380
摘要: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经济作物区农户口粮,粮食部门定量供应,即定销。粮食作物区农户口粮,以户常年产量为基数,加上当年实际增产部分,减去实缴公粮和种子、饲料,剩下为口粮。每人平均口粮不足225~245公斤为缺粮户。人均缺粮20天以上者,其缺粮数量由粮食部门分月供应。1954年起,每年终县组织干部帮助农村合作社框算“三面粮”帐的同时落实农民口粮。1955年在结合粮食“三定”,对农村缺粮户定销数量,一年评一次,群众评议,张榜公布。缺粮户凭粮食供应证,在国家粮食机关指定地点供应。1957年7月~1958年2月,农村定销粮基本停止供应。尔后,农村调整经济政策,生产恢复,返销粮下降。对灾情严重、经济困难户按比例价借销,每百公斤稻谷为31.18元。
关键词: 广昌县 粮油经营 返销农村口粮

内容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经济作物区农户口粮,粮食部门定量供应,即定销。粮食作物区农户口粮,以户常年产量为基数,加上当年实际增产部分,减去实缴公粮和种子、饲料,剩下为口粮。每人平均口粮不足225~245公斤为缺粮户。人均缺粮20天以上者,其缺粮数量由粮食部门分月供应。1954年起,每年终县组织干部帮助农村合作社框算“三面粮”帐的同时落实农民口粮。1955年在结合粮食“三定”,对农村缺粮户定销数量,一年评一次,群众评议,张榜公布。缺粮户凭粮食供应证,在国家粮食机关指定地点供应。何时缺粮何时供应。
  1957年7月~1958年2月,农村定销粮基本停止供应。灾区农民缺粮,以户分月定量供应。
  1958年7月起,社办工业人员口粮国家不供应,由本社筹备粮中解决。
  1960年,天灾人祸,农村返销粮剧增。尔后,农村调整经济政策,生产恢复,返销粮下降。1963年起,国家五场(农场、林场、畜牧场、渔业场、垦殖场)和城关蔬菜队粮食供应实行定销。是年始,粮食部门供应农村社员不足口粮,称为返销粮。
  “文化大革命”中,一度强令农民向国家交售“忠”字粮,造成农民口粮紧缺,国家返销粮增大。这一错误做法很快得以纠正。从1970年起,国家返销粮供应逐年下降。每年冬,各地粮管所抽调人员,帮助生产队落实种子、饲料、口粮,保证农民口粮每人年均不少于180公斤稻谷,以避免购过头粮。同时坚持“以户计算,按月发粮,不吃过头粮”的制度,并推行仓库两把锁(保管员、贫下中农代表各1把锁)、三在场(队长、贫下中农、保管员)做法。还帮助生产队培训保管员,普及保粮知识。1977年全县966个生产队建立保粮制度,有60个生产队135座仓库67.5万公斤储备粮。这些做法,对减少返销,计划用粮、改善保粮,均起了一定作用。
  1979年后,生产发展,农民缺粮状况有改善。1983年起,返销量逐年减少。
  1985年,照顾老区特困乡、特困户。每人年口粮不到250公斤稻谷,由粮食部门补足。粮价按统购价加费用计算。
  1986年遇灾,农民所缺口粮由国家返销。至1990年,国家每年安排返销粮、借销粮,指标下到乡、镇,乡镇稂管所供应,使农民度过灾年,还安排供应菜农粮食。对灾情严重、经济困难户按比例价借销,每百公斤稻谷为31.18元。一般农户按议购价借销,每百公斤稻谷为38. 86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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