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903 |
颗粒名称: | 返销农村口粮 |
分类号: | F722 |
页数: | 2 |
页码: | 380 |
摘要: | 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经济作物区农户口粮,粮食部门定量供应,即定销。粮食作物区农户口粮,以户常年产量为基数,加上当年实际增产部分,减去实缴公粮和种子、饲料,剩下为口粮。每人平均口粮不足225~245公斤为缺粮户。人均缺粮20天以上者,其缺粮数量由粮食部门分月供应。1954年起,每年终县组织干部帮助农村合作社框算“三面粮”帐的同时落实农民口粮。1955年在结合粮食“三定”,对农村缺粮户定销数量,一年评一次,群众评议,张榜公布。缺粮户凭粮食供应证,在国家粮食机关指定地点供应。1957年7月~1958年2月,农村定销粮基本停止供应。尔后,农村调整经济政策,生产恢复,返销粮下降。对灾情严重、经济困难户按比例价借销,每百公斤稻谷为31.18元。 |
关键词: | 广昌县 粮油经营 返销农村口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