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898 |
颗粒名称: | 超购 |
分类号: | F722 |
页数: | 2 |
页码: | 376 |
摘要: | 1957年始有超购,由县政府下达指令性计划。1961年起,对超购粮给予加价奖励,即超购100公斤以上,加价10%;100公斤以下不加价。1962年此种奖励办法停止实行。 1965~1966年,统购粮食(包括购粮和超产超购粮)加价奖励。以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为单位,每向国家提供商品粮超过50公斤(公粮不奖励)按统购价给予12%加价奖。其以下不奖励。 1966年12月,超购粮加价奖标准为按统购价加价50%(不含原统购粮加价奖12%)。 1973年,以生产队为单位超购粮食,按照统购价加价30%收购。每超过50公斤贸易粮奖励化肥7.5公斤。 1978年调减征购基数(含统购),适当增加超购任务。超购粮以议价收购,高于统购价50~60%。 1979年在新调整后的统购价基础上,对超购粮加价50%。 1984年,广昌共收购粮3335万公斤,创历史记录。1985年起取消超购粮收购。 |
关键词: | 广昌县 粮油经营 购进 超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