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饮食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6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饮食服务
分类号: F127
页数: 4
页码: 359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饮食服务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商业 饮食服务

内容

第一节饮食业一、县城清咸丰年间,县城有点心店2家。
  民国期间,县城有菜馆2家,点心店9家,面店7家。最大餐馆为1938年(民国27年)倪世棠独资开设的第一家菜馆,有店员12人,流动资金500元(银元),月营业收入1000元(银元)左右。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有私营饮食业17户。经营花色品种单调,一般局限于鱼、肉类加工和一些应时点心。
  1956年,成立了全县第一个公私合营饮食服务业——广新旅社,从业人员45人。由于原材料供应比较充裕,饮食花色品种增多,除经营熟食、面点、一般菜肴外,还经营具有传统地方风味名菜、名点,如鱿鱼席、海参席、鱼圆席、双碗席,以及八碗、四盘、一汤、两点和卷锦、赛猪肚、肉渣、肉脯、莲子八宝饭、八宝葫芦鸡等。
  1958年,县城和平饭店与大众餐厅合并,人员由19人减至10人。其后,由于物资供应紧张,饮食业原材料得不到满足,饮食店以供应大众饭菜为主,小锅小灶炒菜几乎消失。水粉店、清汤店、肉丸店减少40%。
  1961年,县城办起第一个国营广昌餐厅,经营部份高价菜点。
  1962年,县城开始冷饮业务。有一台五千卡制冷机和一台储量2000支的冷藏箱。是年,销售额达千余元。
  1964年,饮食业开始复兴,广昌餐厅人员发展至25人,大众餐厅人员增到17人。并更新菜肴花样,熟食菜品种比1962年增加了3倍,风味菜点达30余种,主副食增加50余种。
  “文化大革命”期间,饮食业仅有国营广昌餐厅(后改为日夜餐厅,通宵经营)独家经营。提倡顾客“自我服务”。顾客进店,要站队买牌子,自己端菜点。斯时,饮食店生意清淡,经济效益下降。1970年饮食业利润仅1.62万元。
  1979年后,酒家、餐馆,尤其个体户饮食店(摊)得以长足发展。供应品种日益增多,早点有豆浆、油条、花卷、馒头、包子、稀饭、发糕、蒸肉饼,其他如清汤、切面、米粉等更是应有尽有。炒菜中餐菜有72个品种,卤菜20个品种,野味10个品种,传统名菜、名点也相继得到恢复。国营饮食店(如莲乡餐馆)实行挂牌点菜,订座包席,还替顾客代办酒席,设有筵席厅、单间雅座。传统的泡茶、插花、递毛巾等服务项目也全部恢复。夜市饮食日趋丰盛。
  1990年底,县城共有饮食业147户,从业269人,年销售249.9万元。其中:全民8家63人,有证个体户39家,206人。
  一、农村 1931年冬,在赤水设有“红色饭店”。1932年在头陂设“红色饭店”,店内工作人员为各4至5人。红军北上后,随之撤销。
  1949年(民国38年),农村5大圩市共有饮食店112家。
  1951年,在甘竹、赤水、驿前、尖峰、苦竹等5个集镇上,私营饮食业有47人,年销售额12.67万元;饭店20个,年收入2.36万元。
  1957年,全县农村有供销社办的饮食店1个,年营业额2.4万元;个体饮食店仅甘竹、大株2地有6个,年销售额0.45万元。
  1962年,全县农村有饮食店17家,年销售额2.08万元,其中供销社办的7个,年销售额1.09万元。
  1978年,全县农村饮食店发展至32个,年营业额44.1万元;饭店18个,年收入额6.6万元。
  1980年后,随着党的政策放宽,社队、集体、个体饮食,逐渐增多。至1990年,全县农村有饮食店130户271人,其中:供销社8家10人,其他集体1家2人,有证个体户121家259人。
  名点、名菜简介: 广昌地方菜肴,形、色、香味俱佳者,主要有: 莲子八宝饭由白莲、糯米、白糖、红枣、桂花、桔饼、冬瓜糖等8种原料制成。1980年,在赣州地区展销会上,深得顾客好评。
  莲子冬菇合以莲子、冬香菇、鱼、肉为主料。1983年10月,在抚州地区烹调技术选送会上,驰名赣东。
  八宝葫芦鸡以全鸡1只,白莲、香菇、瘦猪肉、虾米、火腿丁、冬笋、糯米等8种原料做成葫芦状鸡。1983年在抚州地区展销会上获得好评。
  莲子脚鱼以脚鱼为主料,配以白莲、瘦猪肉、鸡蛋、香菇、猪油、水酒、酱油、葱花、姜子、淀粉等,上蒸1小时,带油勾芡即成。此菜曾经省、地电台,报刊拍照报道。
  此外,农村饮食传统名点有:驿前圩的味香、甜、韧的卷锦和味鲜可口,赛似猪肚的豆腐干(又名赛猪肚);头陂圩的细腻酥香的肉渣以及赤水圩的鲜脆香酥的肉脯干。
  第二节服务业一、旅社清末,县城有客栈1家,店员3人,床位30余个,年营业收入2000余元。
  1934年(民国23年)后,县城先后办起旅店3家,有店员30人,床位230余个,年营业收入7000元。最大旅馆为东亚旅社,店员12人,床位100余个,年营业收入达3600余元。
  1949年9月,仅剩江南旅社1家,店员14人,床位100个,年营业收入约2400元。农村五大圩市(甘竹、赤水、驿前、头陂、苦竹)饭店43家。
  建国初期,县城个体旅馆4家,年收入7000元。农村五大圩市饭店20家,年收入23500元。
  1953年,有私商黄志录、揭志年等合资开设广昌旅社,有铺位百余床。1956年,广昌旅社转为公私合营,个体小饭店合作成立和平饭店,共有铺位130余个。
  1957年,县城有饭店2家,年收入1.36万元。农村有旅店12家,年收入5.8万元。其中,集体经营9家,年收入2.8万元,私营饭店仅有甘竹镇3家,年收入3万元。
  1962年,农村饭店发展至14家,年收入2.1万元。其中:供销社经营4家,年收入0.67万元;集体经营的8家,年收入1.3万元;私营的2家,年收入0.1万元。
  1990年底,全县共有旅社2家,从业30人,年营业额15.98万元。
  广昌旅社原名广昌饭店。1964年动工,1965年竣工营业。主房两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81.46平方米。有铺位150个,是广昌县最早的现代式旅社。1990年有职工5人,年营业收入2.13万元。
  广昌饭店1974年动工兴建,1979年竣工,1980年正式营业。主房5层,砖混钢筋结构,建筑面积3107.22平方米。有83套房间,350个床位,为广昌县设备齐全、店容量最为壮观的现代化旅社。设有饮食部、小型会议室、旅客餐厅、停车场、小卖部。1990年末有职工15人,年营业收入9.55万元。
  一、照相清末,县城有何老六独资开设的照相馆1家,店员2人,月收入约200元。1949年(民国38年),县城照相馆增至2家,从业5人,月营业收入700元。店内生产工具仅有一台老式三脚照相机,洗相为日光映晒。1956年,县城2家个体照相户合并成立胜利照相馆,有职工3人,资金600元。1963年,全县有照相业4户,其中县城1户,赤水2户,驿前1户。至1990年,全县有照相馆6家,从业25人;固定资产1.09万元。有大型团体照、天然彩色照、工业品特技照、民族服装扮照、生活彩照和代客冲洗胶卷等服务项目。
  三、理发民国初期,广昌理发业设备简陋,座席是木板凳,工具为土剪刀。1946年,倪世棠独资开设理发店,始用“洋凳”、“洋剪”、“洋刀”。1949年,全县有理发店36家。
  1950年,县城有个体理发店5户。1958年,合并成立广昌理发厅,有职工27人,1960年改名为广昌理发社。
  1981年,全县有集体理发店12家,从业42人,资金1万元。
  至1990年底,全县有集体理发店1家,从业6人,资金2100元。个体理发店86户,从业88人,资金13万元。服务项目有理发、洗头、吹风、染发以及男女各种式样的电烫。
  四、洗染、修理民国期间,县城、白水(今赤水镇)均有染布作坊。县城有黄冬德的单车修理铺和钟表修理店、枪械修理店各1个。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城关、白水(今赤水镇)、甘竹3地有土法染布作坊6家,从业31人,每人日染白布7匹(每匹300市尺,即100米)。1954年,城关成立纺织印染厂。
  修理业多为外地流动商摊。1979年,县城有修理业2户,其中:单车修理1户,钟表修理1户,从业11人。1981年,有国营修理业8户,从业126人,资金5.8万元;个体修理业13户,从业13人,资金1940元。至1990年末,全县已发展到个体修理业182户,从业223人,资金14.3万元,服务收入额159.2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