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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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779
颗粒名称: 汇兑
分类号: F632
页数: 1
页码: 323
摘要: 民国时期实行定额汇票,每张最高额50元(以银元计);最低为1元。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开发汇票和定额汇票相结合,开发汇票每张最高额300元。1956年以后取消定额汇票,一律实行开发汇票,最高额限为300元。可办理普通汇款、电报汇款。1956年出口汇票为1.7万件,进口汇票8465件。1984年出口为2.64万件,进口为9144件。1989年出口2.01万件,进口1.07万件。1990年开发汇票1.92万张,总付汇票9800张。
关键词: 广昌县 邮电 汇兑

内容

民国时期实行定额汇票,每张最高额50元(以银元计);最低为1元。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开发汇票和定额汇票相结合,开发汇票每张最高额300元。1956年以后取消定额汇票,一律实行开发汇票,最高额限为300元。可办理普通汇款、电报汇款。1956年出口汇票为1.7万件,进口汇票8465件。1984年出口为2.64万件,进口为9144件。1989年出口2.01万件,进口1.07万件。1990年开发汇票1.92万张,总付汇票9800张。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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