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779 |
颗粒名称: | 汇兑 |
分类号: | F632 |
页数: | 1 |
页码: | 323 |
摘要: | 民国时期实行定额汇票,每张最高额50元(以银元计);最低为1元。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开发汇票和定额汇票相结合,开发汇票每张最高额300元。1956年以后取消定额汇票,一律实行开发汇票,最高额限为300元。可办理普通汇款、电报汇款。1956年出口汇票为1.7万件,进口汇票8465件。1984年出口为2.64万件,进口为9144件。1989年出口2.01万件,进口1.07万件。1990年开发汇票1.92万张,总付汇票9800张。 |
关键词: | 广昌县 邮电 汇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