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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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22
颗粒名称: 第一阶段
分类号: F123
页数: 1
页码: 149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国民经济管理的金融管理第一阶段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国民经济 金融管理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金融体制,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1956年,全县有中国人民银行广昌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广昌县支行2家分支机构(合署办公,详见“金融卷”),下辖7个营业所。在这时期,实行统收统支、统存统贷的管理体制。县支行为预算单位,一切费用开支由总行逐级下达指标。基层营业所为报账单位。金融系统内实行行政组织、行政管理式的供给制,对外与县地方财政严格分开。这一时期,在建立、健全机构的同时,金融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发行人民币,开展货币斗争,编制现金管理计划,调节市场流通,支持国营、集体工商企业以及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1957年,对国营工、商企业和农业贷款268万元,比1951年增长66倍。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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