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795 |
颗粒名称: | 第七章 公债及国库券 |
分类号: | F810 |
页数: | 1 |
页码: | 279 |
摘要: | 第一节公债民国元年(1912年),发行“地方公债”。民国四年,发行“币制公债”。民国6年、7年,先后两次发行“地方短期公债”和“金库证券”。民国10年,发行“军用手票”,“十年公债”。民国14年发行“江西十四年地方公债”。民国26年发行“救国公债”。民国30年发行“战时公债”。民国31年、33年,两度发行“同盟胜利公债”。由于资料缺乏,南城认购数额不详。民国后期,通贷膨胀,公债还本之日,实际价值往往不到本金原值的十之一,几成废纸。名曰公债,实为变相摊派。 建国后,1950年1月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以实物为折算标准。票面4种,年息5厘,分5年还清。 1954年至1958年,连续5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8年还清,年息4厘。196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发行“江西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每次公债发行时,南城人民踊跃认购。到1980年止,全县共兑换公债32.4万元。 第二节国库券 1981年,国家发行国库券,主要购买对象是企业和地方政府,南城县共销售国库券5.4万元。1982年以后,国库券发行对象扩大到个人。1982年,当年向单位发行18.9万元,向个人发行29.5万元。1983年,向单位发行143060元,向个人发行417670元。‘1984年,向单位发行129.985元,向个人发行452670元。1985年,向单位发行196435元,向个人发行867540元。 |
关键词: | 公债 国际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