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76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南城县财政管理情况 |
分类号: | F810 |
页数: | 1 |
页码: | 263 |
摘要: | 解放后,财政从旧社会的“取之于民,用之于官”,变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30多年中,县财政从多方面资助地方工农业生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截至1985年底,地方工交企业的流动资金净额110万元,固定资金1536万元;农牧企业周转金33万元。固定资金81万元。此外,对兴修农田水利、普查与改良土壤、社队造林、优良品种试验、工业新产品试制、小型技术措施、挖潜改造等。每年都有大量拨款扶持。农业税实行低税率,增产不增税,减轻农民负担,扶助了农业生产。 |
关键词: | 地方财政 财政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