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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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28
颗粒名称: 南城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情况
分类号: F32
页数: 2
页码: 165
摘要: 高级杜绝大部分是由初级社发展起来的,也有极少数由互助组或个体农民直接入社。土地入社无代价转归集体所有,耕畜、大型农具等则作价由高级社收买,归集体所有。其他财产归私人所有。生产收入除支付与初级社相类似的开支外,余下的实物和现金,不再按股分红,全部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劳动工分为尺度在社员之间进行分配。其领导、管理和监察机构类似初级社。
关键词: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业生产互助组

内容

在初级社创办一年的基础上,1956年1月,开始进行创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工作,共办试点高级社46个。同年8月27日至9月22日分两批进行初级社转高级社工作。至10月中旬,共有高级社180个,入社农户达到全县总农户的98.4%。1957年发展到195个,入社农户占99.2%,全县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详见表13-3)。
  高级杜绝大部分是由初级社发展起来的,也有极少数由互助组或个体农民直接入社。土地入社无代价转归集体所有,耕畜、大型农具等则作价由高级社收买,归集体所有。其他财产归私人所有。生产收入除支付与初级社相类似的开支外,余下的实物和现金,不再按股分红,全部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劳动工分为尺度在社员之间进行分配。其领导、管理和监察机构类似初级社。
  当时,由初级社转高级社,客观上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问题。
  表13-3 1957年全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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