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85年考试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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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944
颗粒名称: 1949-1985年考试制度
分类号: G527
页数: 1
摘要: 解放以后,对考试制度作了如下规定:统一升学考试,高中升大专院校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印卷,由省统一评卷录取;初中升高中和中专考试由地区文教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小学升初中考试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学年考试制度,每个学年结束时举行,定升留级。学期考试,分期中、期末两种,评定一个学期的成绩。平时考试由各校制定,无统一规定,有课堂提问、单元测验、抽测等。以上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文……
关键词: 民国时期 考试制度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内容

解放以后,对考试制度作了如下规定:统一升学考试,高中升大专院校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印卷,由省统一评卷录取;初中升高中和中专考试由地区文教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小学升初中考试由县文教局统一命题、印卷、评卷、录取。学年考试制度,每个学年结束时举行,定升留级。学期考试,分期中、期末两种,评定一个学期的成绩。平时考试由各校制定,无统一规定,有课堂提问、单元测验、抽测等。以上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文化大革命”初期,学校停止招生。1970年,高初中恢复招生,但废除升学考试,实行“推荐制”,即小学升初中由生产队推荐,大队批准;初中升高中由生产队推荐,大队审查,公社批准。各学校的学年考试也废除闭卷考试,实行开卷考试。大专院校于1973年恢复招生,但废除了统一考试,采取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1974年至1976年,取消文化考试,实行“推荐制”。1977年以后又全面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各种考试制度。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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