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833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税务 |
分类号: | F812.8 |
页数: | 7 |
摘要: | 民国时期,金溪的税务机构有中央财政部阑税局浒湾国税稽征处和金溪县地方税务查征所。浒湾下洲尾渡口还设立地方税卡。解放初,设立金溪县税务局,配有工作人员9名,下设浒湾税务所,配有工作人员8名。并以公社为单位设立浒湾、琉璃、黄通、双塘、石门、琅琚、陆坊、左坊、横源、合市、厚山、城关等12个税务所,直接归税政股管辖。税务所配备的工作人员不一,大公社配有3名,小公社配有1名,全县共配有工作人员26名,管理全县的税收工作。1969年7月税务、财政合并,称财税服务局革命委员会。基层成立财政金融所,每所配簖2~3人兼管税收工作,原税务所撤销。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