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735 |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城乡环境 |
| 分类号: | X21 |
| 页数: | 3 |
| 摘要: | 1957年以前,金溪东部山林面积颇大,中部、北部丘陵植被复盖较好,水土流失甚微。忽视经济规律,毁林大炼钢铁。全县不少山林被砍,植被遭受严重破坏,致使水土流失严重。土保持规划调查统计,1984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101.3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49.8%。其中轻度流失58.81万亩,占流失总面积的58%中度流失36.47万亩,占流失总面积的36%,强度流失6.08万亩,占流失总面积的6%。水土流失造成境内生态环境恶化。 |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城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