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场苗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54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林场苗圃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摘要: 1957年苗圃与油茶林场合并,改为江西省金溪林场。1958年干部上山下乡,建立国营沟树垦殖场,并将金溪林场一起并入。1958年8月在县农林垦殖局附设一个园艺垦殖场,1959年,改名西门林场。1968年冠峰、安山、枫山三个林场和中心垦殖场合并,称“五·七”垦殖场。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把国民党县政府遗留下来的农业推广所改名县苗圃,有水田旱地15亩。1962年下半年,设立金溪县森林苗圃,有水田旱地30多亩,以育杉树苗为主。育苗专业户 1983年,珊城乡马街村刘胜泉为金溪第一个育苗专业户。至1985年全县共有育苗专业户10户。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林场苗圃

内容

一、林场 国营林场 1956年10月,建立金溪县油茶林场。
   1957年苗圃与油茶林场合并,改为江西省金溪林场。
   1958年干部上山下乡,建立国营沟树垦殖场,并将金溪林场一起并入。
   1958年8月在县农林垦殖局附设一个园艺垦殖场,1959年,改名西门林场。
   1965年地区在金溪新办冠峰、安山、枫山三个林场,西门林场更名中心垦殖场。
   1968年冠峰、安山、枫山三个林场和中心垦殖场合并,称“五·七”垦殖场。
   1974年新建国营高桥采育林场。
   1979年“五·七”垦殖场划归省侨办,改名秀谷华侨农场。
   社队(乡村)林场 1965年,金溪部分大队创办林场,组织专业队伍管理和保护森林。至1981年,全县共有社办林场10个,队办林场88个,专业人员588人,经营山林面积4.3万亩。以后又进行精减,1985年底,有乡办林场8个,村办林场78个,专业人员472人,经营山林3.6万亩。
   一、苗圃 国营苗圃 民国23年(1934),县政府东侧设苗圃1所,以育松、杉、阔叶树苗为主,有山地15亩,年产苗木11700株。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把国民党县政府遗留下来的农业推广所改名县苗圃,有水田旱地15亩。1957年,县苗圃并入油茶林场。1962年下半年,设立金溪县森林苗圃,有水田旱地30多亩,以育杉树苗为主。1984年设立下肖分圃,有水田旱地30亩。至1985年,县森林苗圃共有山地960亩,育苗50亩,主要育杉、松、檫、油桐、油茶等树苗。
   育苗专业户 1983年,珊城乡马街村刘胜泉为金溪第一个育苗专业户。至1985年全县共有育苗专业户10户。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