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未】十年冬将军薄昭有罪自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资治通鉴纲目卷首》 古籍
唯一号: 139820020210005381
颗粒名称: 【辛未】十年冬将军薄昭有罪自杀
分类号: K205
页数: 2
页码: 九十一-九十二
摘要: 【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羣臣防服往哭之乃自杀司马公曰李徳裕以为汉文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太后唯一弟而杀之何以慰母氏之心哉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踈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曰舅后之家但当飬育以防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诛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则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程……
关键词: 将军 公卿

内容

【薄昭杀汉使者帝不忍加诛使公卿从之饮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羣臣防服往哭之乃自杀司马公曰李徳裕以为汉文诛薄昭断则明矣于义则未安也太后唯一弟而杀之何以慰母氏之心哉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踈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杀汉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从而赦之则与成哀之世何异哉魏文帝曰舅后之家但当飬育以防而不当假借以权既触罪法又不得不诛讥文帝之始不防闲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则欲慰母心者将慎之于始乎程子曰二公皆执一之论未尽于义也义既未安则非明也有所不行岂害其为公器哉盖不得于义则非防之正害防之正则不得为义矣使薄昭盗长陵土则太后虽不食而死昭不可不诛也其杀汉使为类亦有异焉若昭有罪命使往治昭执而杀之太后之心可伤也昭不可赦也后若必防其生则存昭以全后可也或与忿争而杀之则贷昭以慰母心可也此之谓能权盖先王之制也八议设而后重轻得其宜义岂有屈乎法主于义义当而谓之屈法不知法者也】集览【八议礼小司冦以八辟丽邦法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賔之辟】
    书法【坐杀汉使也书曰有罪自杀纲目有以断斯狱矣】
    发明【薄昭之死先儒论者多矣今纲目不书杀将军薄昭而书将军薄昭有罪自杀则所断为甚明夫昭虽帝之舅亦人臣尔安有人臣杀天子之使者而可逭其罪哉礼不敢齿君之路马况使者乎诛之当矣】

知识出处

资治通鉴纲目卷首

《资治通鉴纲目卷首》

出版地:明

简称《朱子纲目》,或称《纲目》。纲目体编年史书。五十九卷。南宋朱熹撰。成书具体年代不详。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