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福建族谱的修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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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族谱》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1084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福建族谱的修纂与管理
分类号: K820.9
页数: 16
页码: 37-52
摘要: 修纂族谱是家族的大事,福建民间各家族都极为重视。但由于各个家族的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程度不尽相同,各个家族对于修纂族谱的审慎态度和投入程度也各有差异。但就清代以来的一般情景而言,福建民间大家族编修较大型的族谱,大致要经过如下一些程序。明清以来,福建的许多家族都把修纂族谱作为后代子孙的一种义务而写进族规,以保证族谱续修的相沿不断。人们普遍认为族谱应当三十年一修方为善继善述,“谱宜三十年一修,若不遵此,即属不孝”。三十年一修族谱的概念,源自三十年为一世系的现实。以上这两种筹集经费的办法都是向族人摊派,它体现了族人在修纂族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义务。
关键词: 福建省 族谱 修纂

内容

修纂族谱是家族的大事,福建民间各家族都极为重视。但由于各个家族的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程度不尽相同,各个家族对于修纂族谱的审慎态度和投入程度也各有差异。但就清代以来的一般情景而言,福建民间大家族编修较大型的族谱,大致要经过如下一些程序。
  明清以来,福建的许多家族都把修纂族谱作为后代子孙的一种义务而写进族规,以保证族谱续修的相沿不断。人们普遍认为族谱应当三十年一修方为善继善述,“谱宜三十年一修,若不遵此,即属不孝”[1]。三十年一修族谱的概念,源自三十年为一世系的现实。连城《李氏族谱》的《凡例》称:“谱法当一世一修,故每三十年为率。盖父子相继为一世,三十年内所当增益者必多,如此则世无失次,人无遗志,辑而继之无难也。若累世不修,其间不免遗漏散失。所谓谱之不修,子孙之不孝也”[2]。《渤海吴氏族谱》亦称:“谱法当间世一修,故以三十年为率。盖父子相继为一世, 三十年内所当增益者必多,如此则世无失次,人无遗亡,辑而续之无难也。“倘能十年、二十年一修,又更完善。若累世不修,其间不免遗漏散失”[3]。但在实际上,这种三十年一修的愿望,是很难实现的。由于战乱和经济等方面的因素,福建大部分家族都不能按三十年间隔一次来修纂族谱。尽管如此,“三十年一修族谱” 作为福建家族的普遍概念,却始终鞭策着福建各家族高度重视对族谱的编撰。一旦族谱超出三十年未重修,必然给族人造成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和欠疚感,促使族人形成新的修谱核心,为重修族谱而倡导呼吁,如《文川李氏族谱》的《序言》中所云:“原议三十年一修,为时已远,今已过四十余年之久,若不亟为续修,恐岁复一岁,将先人生卒坟墓必致湮没无征,后有作者即欲续而无由续,是举前人数百年之苦心,竟尽堕于此日之颓怠矣。我祖宗在天之灵,能无恫乎!于是在祠经理裔孙……绅耆合议,众咸踊跃乐从。”[4] 在家族热心分子的倡导呼吁下,通过族长、房长会议协商,确定重新修纂族谱。其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成立族谱修纂委员会, 或称“谱局”、“修谱董事会”等。如南安郭氏家族,“民国戊辰孟冬之月开族众大会议修族谱,到者五十余人,……议决族谱有重修之必要”。次年春天,选举修谱董事会。董事会由族长及各房派的房长组成,“紫阁派:绪越、绪祉;小宗二:朝宣、重龄;白叶坑:治仁;牛角城:云益;湖中派:鑽余、初成;双池派:重吉、 缰绅;……”共由五十三人组成。修谱董事会成立后,开始具体分工,执行职责,“执行应行应止事件,及聘请总纂、校对、印刷事宜”。[5]上杭《湖梓里丘氏族谱》有《修谱志》,详载该家族三次修纂族谱的编委会组成人员及其分工情况: 道光乙巳(按:公元1845年)创修董修:文藻,字泮贤,号乐三,邑庠生;田,字燕凤,号锡山,邑庠生;庆兰,号佩园。
  积贮:连清,号源茂;谷泰,号彩珠。
  协修:昌孟;泗宏;宗佐,监生;富贤,监生;有元。
  光绪甲申(按:公元1884年)二修积贮:时修,字敏和,号天佑,直隶州同;彬,字文胜,号则史,例贡生。
  总理:庆,字缘凤,号福茂,照磨。
  在局董修:人俊,字达选,号凤城,邑庠生。
  在局纂修:日跻,字希增,号铭三,邑庠生;赞尧,字芹增, 号乐其,邑庠生;应熊,字为典,号从五,邑庠生;章,字培文,号斐然;冕臣,字进芹,号鉴堂,邑庠生。
  分房参订:庆良,九品;盛光;珍发、瑞来、维修,九品;维楷、维凤,监生;献琛;为化,监生;为清,监生。
  民国八年(按:公元1919年)三修总理:应熊,字为典,号从五,庠贡。
  董修:日跻,字希增,号铭三,邑增生;珮,字上術,号宝珞,邑庠生;宗浚,字以勗,号仲琼,邑庠生。
  积贮:善继堂,绍周,字显丕,号思文,监生。
  副理:殿增,州同加二级诰授奉直大夫;寿钟,例贡;寿林, 以宽,允怀,复美;凤昌,例贡;联香,监生;友益, 监生;必华。[6]从上面的谱局组成名单可以看岀,福建家族修纂族谱的核心人物,除了族、房长之外,家族成员中有科举功名者及读书人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明代状元、泉州庄氏家族的庄际昌,不但热心于修纂族谱,还亲自为家族制定了《谱例》。该《谱例》云: “族谱序、图于前,凡例于后,别为外集及诰敕、志铭、行述并列例。一续宗传,附祭版、祭期、祭仪。二建祠堂传,扩地倡义财用。三续缙伸传,传其行述志铭。四训行义传,训词孝弟、和睦、敦亲、安分、勤业。五训起家传,戒酒色赌斗。六续贤妇传,有仁义孝慈四德者为立传”[7]。其他福建名宦如林希元、蔡清、黄凤翔、李光地、林则徐等,也都在各自家族的族谱纂修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修谱的谱局成立并分工运行后,接下去就要筹集修谱经费和捜集修谱资料。筹集经费的途径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设立修谱产业。闽西《渤海吴氏族谱》云:“族谱为系次之纪,必须随时修辑,庶星移物换,不虞文献无征。现在买置南门外大坝下及北门外杨梅隔等处田业一百桶,永为续修之贾。经理者务宜粜银生息, 留交下班。厥后子孙十年小修,三十年大修,按候兴工,藉资工费。倘有不足,再行集众妥筹”[8]。这种专门设立修谱田产的情况比较少见,在更多的场合,是从族田的收入中拨出一定数量作为修谱经费。
  筹集修谱经费的第二种途径,是按族丁派摊。如南安郭氏家族,四修族谱时经费总共为“一万六千一百元,在乡人口共四千三百九十七人,……每口摊出大银二元五角零”[9]。龙岩谢氏家族规定凡新丁出世,须交新丁钱,以备修谱,“每年议报新丁,定于正月十二日,若路远不及报者,随到随登,以备下届续修易于稽查。公议每丁捐出小洋三角,倘隐匿不报,实系自误。至续修之日查出,丁费仍要补足,方许登谱,以昭大公”[10]。上杭何氏家族五修族谱时,也是按丁摊费,“五次修谱之费,按族中现丁口,每名捐边一元”[11]。 丘氏家族在二修族谱时,“邀集众议定章程,传单遍发,老谱有名者每字贴钱三文,从新登谱者每字贴钱五文有些家族还规定族人有添丁娶妇、入泮科举等喜庆事,须交纳谱钱以备修谱。如泉州《薛氏族谱》载:“子孙娶妇喜庆银一钱,添丁喜庆银五分,各自钞集生年月日交与本房公举续修私谱之人。……子孙进泮喜庆银二钱,补增生喜庆银二钱五分,补廩生喜庆银三钱,……登第喜庆银六两,居官者随其官之大小岁入一月之俸,武职岁入半月,致仕方免”[13]。 筹集经费的第三种途径是按照入谱的条目、字数摊钱,或以领谱的数量摊钱。如上杭何氏家族在五修族谱时规定:“修谱之费,…… 领新谱每套捐边十元,概由昌、亨二房私尝内负责清缴”[14]。连城李氏家族规定:“刻字工资各人各出,每字一百,工钱七十文,多寡照扣,钱随字交,方准誉写发刊”,“凡送来世系稿底,总理者查明无弊,即行算字收钱。簿内用查实图章为发交总纂,总纂复查无异,用复验图章为记,发交誉刻,其稿底仍存总纂,以便查对”[15]。再如吴氏家族在民国八年(公元1909年)三修族谱时规定:“各房送刻地图,每张自办工资二百文,送交总局汇刻,其名讳代数地名字样,照字数多寡按数自给。如不将工资送到,众不发刊。各房各祖尝田祭田书田老屋祠堂坟茔有欲刻图入谱者,工资自给”[16]。
  以上这两种筹集经费的办法都是向族人摊派,它体现了族人在修纂族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义务。因此,在有些族谱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有关族人未按规定交纳谱费而被载入谱中以示儆惩的记载。如南安郭氏家族在族谱中写道:“有题无交者,大埔派:先仁、云籐、云妹;云传公:礽做、缵参、缵水、绪言;山后:长、 源暨。”还有“有人口而无交者”、“有人口而少交者”若干名泉州尤氏家族在民国年间撰修族谱时,也把族人已交未交的名字刊载于谱中,以警示后人:“捐金芳名:……传好喜捐银五十大员,骗捐不交;世哇三十大员,已交清楚;茂祥二十大员,已交清楚; 奕土二十大员,不幸无交”。[18]福建各家族筹集修谱经费的第四种途径,是向族人劝捐募集。这种带有激励自愿性质的筹集方式,一般是由谱局、族房长以及族内的士绅人物率先认捐倡导,推广于各房派。如《温陵刘氏族谱》在晚明清初重修时,便由族人进士刘麟长倡捐,并撰写《募捐疏引》告示全族。该《疏引》略云:岁己丑(按:公元1649年)吾宗中重修牒谱告成,兄起丰将赍牒遍告宗中叔兄弟醵金而助之梓,光厥家乘,盖孝思也。爰白芝山遣弟大仍航海而语不肖长曰:“愿兄翁一言弁其首。”余喜曰:“是吾祖父谋之数十年而弗克就者,余何幸当吾身而克覩其成也。是祖若宗之神灵实式凭之,而诸叔兄弟侄之心力实共襄之者也。不肖长藉有荣施弁言之役,敢不唯唯。” 余叨宦,亦刻意承先志稍寘义学、义坟、义海,事少试其端,而以任内偃蹇萧索状,亦多中格。……此意正惓惓未敢自懈也。惟我宗中叔兄弟侄联翩鹊起,继武穆文清公张而大之,余小子藉光多矣。敬捐徵资,弁首为倡。[19]南安郭氏家族在民国年间四修族谱时,也由谱局向族人颁发《募捐启》,启文称“邀族众集大宗祠开会议决择日告祖开局纂修,无论远近或存或没咸登谱牒。……第牵一发而动周身,成一裘必集群腋。以吾族支派愈多,户口愈众,印刷编辑工费浩繁,预算非巨万不成。议定每人口出资壹元,不敷之数,就族中有不动产及生计活泼者,以次捐助。尚希我族众仁孝为怀,父勖其子,兄勉其弟,踊跃而破悭囊,明大义以襄盛举。岂特芳名勒之谱端,垂于后世,而敬尊爱亲之道胥在是矣。”[20]族人的捐款,有时在修谱经费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如南安郭氏家族四修族谱时,不少族人认捐了数十元大银,“璇兴派治石公捐大银五十元,……甲田长朝宝捐大银八十元,……楼上派烈阿捐大银六十元,……初栽捐大银一十元,……缵炎捐大银一十元。”)[21]上杭丘氏家族在道光年间修谱,族人踊跃认捐,其中“万八郎公六十元,万十郎公一十元,仲六郎公二十元,德稳公膳丁尝二十元,德仲公与孙丙一郎公共一十元,仕聪公一十元,峰公一十元,纪公一十元……”[22]道光年间闽西吴氏家族重修族谱, “有二十四代裔庆德兄弟发睦族敦本之心,恐所藏缮本历久散失, 毅然出资斧谋付枣梨,将原缮本扩而增之,普载城东各房世系。邀众集议,共称盛举”[23]。
  有些家族在修撰族谱时,还远到南洋及外省的族人中去募捐筹集经费。如南安郭氏家族四修族谱时,“住台湾各派合交人口六百四十一元一角三”[24]。泉州尤氏家族有不少族人迁居东南亚各国,民国重修族谱时,“南渡数次,劝诸同志题金重修谱牒。幸先灵阿护,诸族亲乐从。起自宣统庚戌(按:公元1910年)至甲寅 (按:公元1914年)春复南渡鸠资,并劝郡西裔家标倡捐向诸亲族输金合谱,亦各乐从。……乙卯(按:公元1915年)之春谱成, 而各房族亲及邻乡亲朋齐集同庆落成之喜”[25]。上杭刘氏家族在清末修谱时,也联络外省族人,“预知旅客荆蜀诸昆弟,一齐踊跃捐金,赞成美举”。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重修时,亦是如此, “移居外省有可行知者,如川沙等处即行邮寄通知,……衡州之玉成姪,宋埠之以炳姪,均皆闻信而来,深明大义,能顾本源”[26]。
  修谱委员会即谱局在筹集经费的同时,也开展着搜集族谱资料的工作。一般说来,族谱资料的来源有二:一是前代遗留下来的旧谱资料或口碑资料。如云霄方氏家族最初在明代前期修撰族谱时,其先世资料便大多出自口碑资料,该族谱弘治年间序言云: “余自弱冠,颇谙世故,深自惭愤,于是上究先世出何祖?始居何地?后代如何而播迁?子姓如何而分派?切切然而未窍其真。幸有三曾叔祖在焉,时年九十余矣,乘间问之,……由是拜而书之, 庶历代之世系,虽不能纪其远,亦可以纪其近;虽不得闻其详,亦可以闻其略。即书一图,汇成一谱。世系相承,子姓昭明,俾后世得有所依据”[27]。后代历次裔孙重修族谱,便根据这种旧谱资料而扩充之,该族谱康熙年间重修序言云:“……日夜取旧本而远溯之,复采遗书而综核之。凡四十余载之常变盛衰,耳目所不及者, 托随房各自抄勒,然后集成全书”[28]。
  修谱资料的另一种来源是谱局向族人征集调查。南靖赖氏家族在清代雍正年间修纂族谱时,便向族人发布启文,征集资料,该启文略云:我祖肇基颍水,……自六二祖开地葛天原,分宁邑,传十七代蒙业竹里,实镇和山,乃子孙亿计。而族氏莫稽,入庙怆忙,止问千绳鼻祖;升堂错落,谁辨百世云孙? 今日艺苑名家,群推文物之地,竹林芳族可无昭穆之书?生当晚近,焉知祖德?适值读礼之年,倍切追远之念,不揣愚陋, 有志修明,所愿大人先生佐予不逮,各将分裔历考精详,惠寄前来,聿登分册,搜采遺文,恒因根而振叶,旁求逸绪,爰沿波以讨源,庶百干千支,端绪可寻,卷帙能载。青蓝之父子,虽隔世可知,全玉之友昆,即易时且莫紊。……今宜逐派而修,用抒数言,聊当告明。谨启。[29]族人收到谱局通知后,即将自家情况上报于房长,房长汇总通房资料上交给族长、谱局。文川李氏家族在七修族谱时规定:“局内总理三人,专司收发各房世系并银数出入数目。凡各房世系用正幅纸张,内开第几代某名、某公第几子、字号履历、生卒年寿、配氏生卒年寿、葬某、所生儿子。其稿须本人自笔,服内亲属代笔, 稿尾书名画押,送谱长査收注簿。……各房所汇世系,务经众派定房长过阅,当自盖小戳,方准送交磨勘处汇总书刻。如有过犯,原例当黜者,房长务要声明,不得徇情盖戳,以昭慎重”[30]闽西吴氏家族在民国年间修谱时亦规定:“各房世系由各房自行查明, 将代数房分,先行排定,交本房房长汇编成帙注明,交与局中,以便贯串续入”,“凡一切世系图志词翰,由各房送交坐办,或可或否,由磨勘人秉公勘定,参斟者详慎参之,乃付书手誉清校对无讹,然后付梓。刻成日复加核对,而轮值者复校之,庶无舛错”[31]。对于散逸外出的族人,许多家族修谱时也都细加追寻分别。连城李氏家族规定:“本族有男女丁口无出不传者,各房务要查明汇送,勿致遗漏。各房中有年久遗忘无可稽查者阙书,生卒无考,勿得任意填写,以昭信实”[32]。云霄方氏家族在清初修族谱时,对待 “早年幼孤,随母岀嫁,及长而茫然不知;或遭兵火,掠卖外方, 甫离而各天不返,俱当详记,以待追寻。或某房人,以何年何事挈几子几孙移居何县何乡,即名下注明。某房人以何年补粮授职,随征某省,移住某处,有子孙几个,俱加注入。使后之房亲,本族能出仕远游者,到处可按址询考,千里聚会,……按谱而认识之”[33]。 为了搜寻无遗,方氏家族的修谱人四出调查,“族众散处村落不下二十余处,近者数里,远者数十里,不惮跋涉辛勤,阅半载余,而谱成”[34]。
  福建各家族在修纂族谱时,都尽可能地把同一血缘系统的族人收载入谱,但这并不等于每一个族人都在族谱中占有同样的地位。一方面,许多家族在修谱时规定按入谱字数缴纳谱费,这势必造成那些有经济实力的族人,可以通过捐资的方式,在族谱中占有更多的篇幅。而那些贫穷下户及弱房衰支,自然在族谱中显得无足轻重。另一方面,族谱的修撰固然是为了明昭穆、序世系,维系血缘的传承,但耀祖光宗、夸耀家族的势力,同样是福建各家族修撰族谱的一个重要目的,有时甚至是最重要的目的。因此,福建家族修谱素来奉行尊功尊爵的标准,对于那些有科举功名及对家族有贡献的族人,均在族谱中特加赞扬。清代大学士李光地在为该家族族谱撰写的序文中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吾家之谱其为善亦有三焉:本以宗法而联之,所以长长也;标其爵命而荣之,所以贵贵也;系之传纪而彰之,所以贤贤也。三者备矣,然后昭穆序焉,名分严焉,劝戒彰焉。…… 观谱者,识长长之义,则知所以尊祖焉;识贵贵之义,则知所以尊王焉;识贤贤之义,则知所以尊圣焉。夫能尊祖、尊王、尊圣,其材不蕃、家不大者,未之前闻![35]正因为福建各家族都十分重视对有功名和有功业的族人的表彰, 所以不少族谱在《族规》和《修谱凡例》中都特意强调应当偏重记载这些功业德行人物。如闽西《吴氏族谱》的修谱条例称:“前代有立德立功孝友忠义及妇女中有贞烈节孝,皆为立传以表彰之所以激劝后人也。其名公巨卿贻赠诗文寿序墓志行状等项,俱送董理阅定,然后发刻。……子姓有经游黉序者,书明郡邑廩增庠生字样,或有发科甲应贡举者,书明某科;有援例捐纳者,书明职授某衔;或国学生,或诰命封赠,或耆德乡宾,或授职某官,历任某地,均宜书明”[36]。泉州《溜江吴氏家谱》的规条云:“何功于祖宗者必书之,以劝子孙之贤者。有罪于祖宗者必书之,以儆子孙之不肖者。绅衿必书,封赠必书,以助子孙之勤学者”[37]。泉州《尤氏族谱》辟有《实录谱》、《文献谱》,“实录谱,载生平事实。凡有德性学问著述议论,及其出处履历创建置立,宜传赞以表扬之;其或殇或夭而有卓行异姿者,亦当表扬;乃若妇人淑德懿行守志执节有关风化世教者,别立传篇,以附此后。文献谱,备一家之典故。如先世仕者之建言,隐者之立论,当别载珍袭,如古人之谱例宗法家规之类,皆名贤之条,欲为后世通考,以立后之仪型云”[38]。云霄《云阳方氏谱牒》称修谱应“首志科甲贡士明经若而人,两朝科岁进泮若而人,将以广励,同誌。其前人往事,有善必录,有美必扬。凡和乡睦族,材干正直,业绩著于官司,利济及于民物,有卓异可风者,照旧本略叙其中,俾子孙得因乃祖而取法焉”[39]。福建家族在修纂族谱时对于功业族人的重视,一方面固然使族人们的日常行为、处身立世受到劝奖惩儆,家族的道德规范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但在另一方面,它又不能不使族人们在谱牒中所占有的地位,岀现不平等的现象,从而导致族谱的修纂,有着日益倾斜和操纵于大房强支的微妙倾向。
  族谱纂修完成之后,家族对于族谱的分配、管理和保存也十分重视。首先,新修的族谱应留有一定余地,为以后再修保存登记资料。浦城《刘氏四修族谱》云:“家乘传流,当计久远,非仅为目前之事。前代所修族谱,奈未定有掌理宗谱之例,故恭字以下九世嗣续生终年月婚配葬所无人登记,以致后人纂修维艰。兹三修族谱鉴于前代特立掌谱之例,正匣副匣各掌支派一簿。簿尾多装余纸,递年祭祀送掌谱之人,……族内子孙凡有生育娶嫁丧葬生终以及岀继承祧,俱向掌谱之家告知,面注本人位内,如此则本人行实不至湮没,后代纂修亦免劳瘁”[40]。闽西《吴氏族谱》的条例云:“谱成后,祠内经理立图格一本,递年春秋二祭查明各房生卒葬配及生子等类,暂为订记,以便日后修谱易于考察。谱内世系各类都留一代空白,俟续修时次序添入。其字样篇法上下左右长短高低应遵旧式,不得混乱,庶几美可继、盛能传也”[41]。
  族谱颁发给各房及有关族人,也相当慎重。上杭《何氏族谱》云:“谱乃传家典籍,各宜珍重。兹印刷三十一部,注名承领,庶免混窃。以后再修可照编立字号原谱汇缴,如有遗失,不得复领新谱”[42]。《丘氏族谱》云:“谱所以明世系别宗支杜竞争绝冒认者也,族人对于兹谱宜如何敬谨保存郑重爱护乎,使不忘前人修订之苦心。……兹谱计共印刷六十三部,仍旧以敦、睦二字分号, 别酬谱、领谱两种。敦字共四十号,以酬题捐诸公。睦字共二十三号,一给领谱诸公。每部每本另加盖小印,并详记于此,以便查考,庶各公裔孙开卷而知所保护焉”[43]。泉州《彭氏族谱》则在族谱扉页上载明各房领谱的名单,“族谱系计印刷十二付,兹将各付所交各房负责人开列于后:长房建锵,次房乃兴,三房乃心 …….”[44]族谱分配各房及有关人员执掌后,许多家族还规定族人应当时常拜阅,以敦教化,增进尊亲睦族的观念。泉州《尤氏族谱》在《谱例》中说:“谱牒志载世系,所以尊崇祖考,垂示子孙,分昭穆、明长幼,家政首务也。各宜致谨珍藏,以时简阅,以起其孝悌之忱。”[45]南安《郭氏家谱》规定:“观谱须从谱券观起,先行打动了一点孝敬之心,然后循序而有得。诲谱凡子孙入塾之始,父兄早晚按谱指示某祖某宗如此,某枝某派如此,某庐某墓如此,他日必然仁孝克家。藏谱宜藏之祖龛书柜洁清之所,时常简阅,勿为尘埃点污,勿为蠹鱼蛀坏,孝敬既至,自然获福”[46]族谱作为一个家族的文献,一般规定是不得外借的。浦城 《刘氏族谱》规定:“族谱非特不可轻借他人以启弊端,即承受子孙亦须加意精择,必以嫡脉殷实贤能者掌之”[47]打泉州《尤氏族谱》的《族谱训例》云:“谱书当宝,不可假借他人。祖先名讳行实及故茔祠宇田地皆在焉,设使借而去其籍,则周室班爵禄虽孟子不知其详矣”[48]。上杭《丘氏族谱》在颁新谱的时候特别强调 “族人对于兹谱宜如何敬谨保存,……或转卖他人,或轻借外族,将启纷争之渐,招混冒之嫌,甚非重视家乘之道也”[49]。
  族谱在原则上虽然不能外借,但在实际上,自明清以来,福建族谱相互外借传抄的现象比较普遍。许多新的家族创修族谱时, 除了根据前辈的口传资料外,往往向同姓的外族借阅族谱,作为参考以至抄袭之用。如同安李氏家族的族谱便是借阅了汀州李氏的族谱,该族谱云:“吾家之谱,系自皇唐,衍于汀之上杭,先世盛德所传。……本族旧谱经(明清)鼎革后残缺失次几千百年。爰于辛丑岁(按:1721年)会族议修,咸举先公独肩其任。……先公年五十有四,簧泮同邑,馆于仙店南山之东坂岁进士讳桃君实公之家。越二年得总谱首帙于停叔祖,自言得于永定家人,乃晓然于吾水本之由来,自宋大六郎传至十八世而下为君汝、致仲,厘然朗析。欣然曰:‘是祖宗之畀予也夫,是祖宗之畀予也夫’。即抄详其世次,用冠于本谱之首”[50]。但实际上同安李氏与汀州李氏本非同一血缘系统。[51]再如南靖陈氏家族修撰族谱时,借阅抄袭永定的陈氏族谱,所谓“我族世系前代所载俱荒渺无凭,虽奎于嘉庆己卯年(按:公元1819年)阳月集各房头世谱合而详修,穷三月夜之力,寻其头绪,按其世次,比诸谱较为分明,而宁化铉公以上犹然茫渺,姑沿旧谱而已。亦越己亥年(按:公元1839 年),奎偶游于五更寮社,他先辈于永定县内陈氏家庙所载谱牒, 首大舜、次全温,……世系详明,无有遗漏。奎披阅之下,喜不自胜,亟录其一脉相传,而旁支不载。后之览者可无疑于荒渺矣。”[52]福州《李氏支谱》不仅抄自同宗族谱,而且还参阅许多外姓族谱,该族谱序云:“吾李氏自海澄迁福州后,未有谱牒。吾祖长亨公承先志始修辑,且倡建家庙,苦心采访,而世系乃详。…… 今冬聿衍叔自故乡来,宗言方判事滕王阁,与语前事,知此十余年中两房子姓之蕃衍,膺乡举、游庠序不一其人,而在外者尤伙,重修之举似不宜缓。……是役也,遍借近时寿州孙氏、余姚邵氏、嘉兴张氏各谱参酌而成,故与原谱体格不同,欲使后人易于披览耳。忆丙申(按:公元1896年)秋宗言榷篆广信,有族人同官者出其谱见示,有火德公遗像并载配伍氏、侧室陈氏,子数人皆陈出,盖吾谱所阙如也,谨以增入,且命次女慎清摹公遗像列于谱首,以为子孙瞻仰云”[53]。
  明清以来福建民间族谱的相互借阅和抄袭,无疑为这一时期兴起的联宗统谱活动,提供了先决条件,促进了清代以来大型族谱和联谱总谱的演进发展。

附注

注释:[1]民国浦城《高路季氏宗谱》卷一,《谱训》。 [2]民国连城 《文川李氏七修族谱》卷之首,《凡例》。 [3]闽西《渤海吴氏族谱》卷首,《族规》。 [4]民国《文川李氏七修族谱》卷之首,《文川城南李氏四刻族谱序》。 [5]民国《蓬岛郭氏家谱》,《族谱外纪》。 [6]民国上杭《湖梓里丘氏族谱》卷二十二,《修谱志》。 [7] 漳州市氏族渊源研究会、地方志编辑委员会合编《漳州氏族源流汇编》,《庄氏源流》,第91——92页,1991年。 [8]闽西《渤海吴氏族谱》卷首,《族规》。 [9]南安《蓬岛郭氏家谱》卷一,下,《捐款》。 [10]龙岩《岩坪谢氏迁玉族谱》卷一,《凡例》。 [12]民国《湖梓里丘氏族谱》卷二十二,《二修谱跋》。 [11][14]民国《中都何氏五修宗谱》卷一,《何氏宗谱凡例》。 [13]泉州《薛氏族谱》卷一,《族谱义例》。 [15]民国《文川李氏七修族谱》卷之首,《增修规条》。 [16]民国《渤海吴族谱》卷首,《族规》。 [17]民国《蓬岛郭氏家》卷一,下,《开用》。 [18]民国《泉南卿山》族谱首本,《捐金芳名》。 [19]《温陵芝山刘氏》谱分卷。 [20]民国《蓬岛郭氏家》卷上,《公启》。 [21]同上书,卷一,下一款》。 [22]上杭《湖梓里丘谱》卷二十二,《修谱志》。 [23]光绪《渤海吴氏族谱》卷首,道光十二年吴庆泰 《序》。 [24]民国《蓬岛郭氏家谱》卷一,《捐款》。 [25]《闽泉吴兴分派卿田尤氏族谱》旧首本,《述祖世系志》。[26] 民国《闽杭田背乡刘氏家谱》,《谱序》。 [27]云霄 《云阳方氏谱牒》第一章,弘治十一年(1498年)方廉《序》。 [28]同上书,第一章,康馬二十一年(1682年)方升《续修族谱序》。 [29]南靖 《南坑赖氏族谱》不分卷。 [30][32] 民国《文川李氏七修族谱》卷之首,《增修规条》。 [31]民国 《渤海吴氏族谱》卷首,《族规》。 [33]云霄《云阳方氏谱牒》第一章,方升《续修族谱序》。 [34]云霄 《云阳方氏谱牒》第一章,方而獬 《续修族谱序》。 [35]安溪 《清溪李氏族谱》,李光地 |《家谱序》。 [36]民国 《渤海吴氏族谱》卷首,《重修族谱条例》。 [37]民国《溜江吴氏家谱》,《修谱规条》。 [38]民国 《卿田尤氏族谱》首本,《谱例》。 [39]云霄《云阳方氏谱牒》第一章,康照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方升《续修族谱序》。 [40]浦城 《刘氏四修族谱》卷五,《祠规》。 [41]民国《渤海吴氏族谱》卷首,《条例》。 [42]民国《中都何氏五修宗谱》卷一,《凡例》。 [43]民国 《湖梓里丘氏族谱》卷二十二,《颁谱志》。 [44]民国 《虹山彭氏族谱》扉页。 [45]《闽泉吴兴分派卿田尤氏族谱》 旧首本,《谱例》。 [46]民国 《蓬岛郭氏家谱》卷一,上,《旧例》。 [47]浦城 《刘氏四修族谱》卷五, 《祠规》。 [48]民国泉州《尤氏族谱》首本,《谱例》。 [49]民国《湖梓里丘氏族谱》卷二十二,《颁谱志》。 [50]同安《兑山李氏族谱》,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年)李元升《重修族谱序》。 [51]详见本书第七章。 [52] 平和《芦溪陈氏宗谱》不分卷,《序》。 [53] 光绪《福州李氏族谱》,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李宗言《第二次修谱序》。福州李氏与汀州李火德亦非源出一系,详见本书第七章。

知识出处

福建族谱

《福建族谱》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展现了福建族谱的真实风貌和独特风格,从而对深入探讨福建族谱乃至中国族谱的学术研究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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