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畲族认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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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云梯畲族乡志》
唯一号: 130932020210000453
事件名称: 1958年畲族认定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22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

事件描述

解放前,云梯的畲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民族,只知道其祖宗与别人的不一样,他们的讲话和穿戴与别人不一样,他们自称为“山哈人”。畲民们相对集中地居住在云梯的山脚、山腰,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迁居宁国后,畲民们以山地农耕为主,他们保留了自己的语言和民歌。解放前及解放初期,只有少量的畲族人与汉族人通婚。 1957年,正在部队服役的钟志亮、原云梯高级社会计雷汤富等人先后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写信,要求承认自己是少数民族。安徽省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函,委托宁国县统战部和民政局到云梯、仙霞、杨山进行民族识别。调查组走访了大部分村民,查阅雷、蓝、钟三姓的宗谱,对畲民进行登记造册,并到浙江文成、景宁、丽水、兰溪、桐庐一带进行追溯调查。经过反复调查论证,1958年6月,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下发文件认定宁国境内雷、蓝、钟三姓(主要指云梯、仙霞、杨山等地)为畲族,并在仙霞召开仙霞、云梯、杨山有关乡村干部及畲民代表参加的宣布大会。共有113户、572人被认定为畲族。

知识出处

云梯畲族乡志

《云梯畲族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由安徽省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志编纂委员会2018年在北京方志出版社所写的《云梯畲族乡志》的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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