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5月福建省行政督察区略有调整增至8个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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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唯一号: 130932020210000040
事件名称: 1943年5月福建省行政督察区略有调整增至8个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02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3年5月

事件描述

1943年5月,全省行政督察区略有调整,增至8个。宁德县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城。1941年10月,为适应战时需要,经行政院核准将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保安司令部合并,其名称定为某省某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这情况直至1949年未有改变。行政督察专员不兼驻县县长而兼任本行政区的保安司令,得以管辖指挥区内的保安队、警察队及水陆公安警察,其制度内涵逐渐发生了变化,专员由联系、监督的虚职,逐渐演变为权力的实体。国民政府的地方制度,虽然在名义上仍为省、县二级制,而实际行政上则成为省、行政督察区、县三级制。不过,在法制上,行署始终作为省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民国宁德》

本书记述了民国时期的福建省宁德市。本书共分八章,即:行政区划与机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风俗民情、民国人物、古建筑及街市、社会见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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