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炘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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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闽东文史资料-第十辑-闽东民初社会》
唯一号: 130930020210000256
人物姓名: 刘炘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10000007/001
起始页: 0050.pdf
性别:
国别: 中国
籍贯: 福建闽侯县人
民族: 汉族

传略

刘炘,福建闽侯县人,于民国二十年(1931)五月到霞任县长,在职仅半年多。当时奉令开辟霞浦飞机场,地点在利埕乡,刘炘以为发财机会已到,勾结财政科长郑国雄等,浮报民工账目,侵蚀国家公款。在地方人士联名控告下,旋即被省政府撤职,并拘送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建筑飞机场之事,也就作罢,但农田破坏,劳民伤财,地方受到很大损失。

知识出处

闽东文史资料-第十辑-闽东民初社会

《闽东文史资料-第十辑-闽东民初社会》

出版者:宁德市政协文史委

本辑文史资料遂以“闽东民初社会”为题,广泛征稿,从中遴选92篇,裒为一帙,略以展示辛亥革命前后闽东传统社会之现代转型的初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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