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世英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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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唯一号: 130930020210000099
人物姓名: 许世英
人物异名: 字:俊人;又字:静仁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370.pdf
时代: 民国
出生年: 1873年
籍贯: 东至县官港镇许村

传略

许世英,字俊人,又字静仁,光绪四年(1873)生于安徽省秋浦(今东至县官港镇许村)。光绪二十三年(1897)拔贡,以七品官分发刑部任事,从此跻身官场。光绪三十三年(1907)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长,宣统三年(1911)任山西提法使、布政使。辛亥革命时吁请清帝退位,支持建立民国,并先后在袁世凯、黎元洪、段祺瑞军阀政府中任大理院院长、民政总长、福建和安徽省省长、国务总理等职。1936年为驻日大使,1938年回国,任全国赈济委员会委员长和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等职,上世纪50年代初到台湾,1964年病逝于台北。他历经晚清、北洋和国民党政府三个时期,久居高位六十余年。他又是国民党元老级人物。在民国史、民国名人传记中,许世英有不可缺少的位置。他一生宦海常浮,与世推移,是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民国三年(1914年)五月,北洋政府颁行《省官制》,5月3日,42岁的许世英被袁世凯委以封疆重任,任命为福建省政府民政长,不久改称巡按使②。这一职务,相当于今日之省长。许世英在福建当了三年时间的巡按使。 民国四年(1915)一月,日本向袁世凯提出企图独霸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五月九日,袁世凯最后妥协,签订了《民四条约》,接受了日方提出的多数条款。消息一经传出,全国群情激愤。一致认为是奇耻大辱,顿时在全国范围掀起了抗日救亡的热潮。斯时,在福建任上的许世英,也将福建人民的意见以电报代为转达北洋政府.当即受到袁世凯严词申斥:“倡乱之徒,侜张为幻。着各省文武长官认真查禁”。又以“上为大总统宣布恩德,下为各地方兴利除弊”之名,复令许世英巡视福建沿海各县。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民国宁德》

本书记述了民国时期的福建省宁德市。本书共分八章,即:行政区划与机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风俗民情、民国人物、古建筑及街市、社会见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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