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产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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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522
颗粒名称: 二、生产关系
分类号: K281.2
页数: 4
页码: 170-173
摘要: 本文描述了畲族地区在解放前的土地关系和剥削状况。畲族人民大多无地或少地,被迫租种地主的土地,遭受严重的地租和劳役剥削。地富阶层通过占有大量土地,形成土地所有制,并对无地农民进行剥削。畲族人民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低工资或高利贷的剥削。此外,寺院和公田也是畲民的重要剥削来源。畲族人民在艰苦的环境下努力劳动,但生活仍然极度困苦。
关键词: 土地关系 畲族人民 高利贷

内容

解放前本县畲族地区土地大都为地主所占有,以浮柳统计,全片畲族293户,无田无地却有223户,约达总户数76.2%强。占全片0.7%户数的地富,却拥有42%的土地。牛埕下片共有水田589.6亩,雷振其1户就占有115亩,几达1/5;双华片260户畲族中,地富就有15户,集中在华阳、华双二村;华阳村64户中无田地的就有42户。
  无地农民为了求取糊口食粮,他们或接受低资雇佣,出卖劳动力,或被迫接受高租向地主租种田地。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面是拥有大量生产资料,并通过无奇不有的剥削手腕,逐渐积累财富的地主、富农;另一方面是遭剥削,失去土地无以为生,只好接受雇佣的贫雇农,阶级分化极其明显。
  地富拥有大量土地,形成地主、富农土地所有制,另外还有一部分公田与寺院占有土地。浮柳片有蓝、雷、钟、李所属公田12亩;牛埕下片陶必山村有9亩公田,系钟氏所属公田。这些公田皆由族长经营,出租给本族农民,按时收租,祭祀祖先。浮柳片有一寺院,拥有70.5亩水田,出租给畲民耕种,每年收取高租厚利,以供养十来个和尚。
  解放前,这里典当买卖之风极盛,土地房屋可以典当,妻子儿子也可以像商品一样典当拍卖,以救燃眉之急。浮柳片八斗村1936年有13户103人,卖子的有7人,卖妻的有5人,典妻需立证据,典当期间所生子女皆归男家。财产典当了,每年还要付一定利息,浮柳片一张契约记载,光绪二十七年(1901)正月,浮柳蓝承筒把一座瓦屋典给蓝承门,典金10块大洋,既典之后,其屋听任蓝承门掌管,而承简每年付给承门利息。既已典当,又须纳息,可见剥削之重。
  典当买卖之风兴盛的原因,不外乎生活压迫,如浮柳八斗蓝清箩一家九口,每天只靠半斤米煮汤度饥,上山采金银花当菜。
  解放前地主剥削形式有实物地租和劳役地租两种,以实物地租为普遍,剥削甚重。每租一担地(约7分地)就要交纳100斤租,土地好坏,地租多少,具体由双方协定,但更多的是由地主确定租额,合则来,不合则去,铁价不二。租谷以水谷(湿谷)计算。牛埕下片雷伯前,租10担谷,收成15担,肥料、种子、牛租不计在内,单还租就达收获总量的77%。如果歉收,不敷还租,则以番薯米代替,1担番薯米抵1担水谷。浮柳片朝阳村蓝阿料,租种地主1担谷,收成200斤,还租100斤,牛租8斤,种子4斤,劳动所余只有80余斤水谷。
  照蓝乡牛食岚片86户,每年交纳地租达70620斤之多,约占总收入1/3强,浮柳片每年租入324.43亩,1亩以50斤租计算,每年交纳地租就达48600斤,占总收成量45.2%;八斗村有13户农民,耕种62.14亩田地,其中52.7亩是租来的,每年交纳地租达70多担谷子,剥削之甚,无以复加。
  除固定地租外,尚有对分制、年尾租等剥削形式。
  劳役地租并不普遍。但是农民为了租种地主田地,不得不给地主做工,租1亩地需给地主做60天工。双华片蓝青驹租3分地为地主劳动18天,平均租1分地付出6天的劳动代价。
  实物地租和劳役地租都是农民直接向地主租地耕种,构成剥削被剥削的关系,这叫做“小批”。尚有一种叫“大批”的租佃方式亦在诸乡流行。所谓“大批”即地主把整批土地租给富农或富裕中农,约定租额,富农又将田地转租给贫雇农,从中赚取经手利。地主之所以这样经营土地,一则不论荒年歉收,都可以向富农领取一粒不短的田租,十拿九稳;二则整付整收,手续简便。“大批”也好,“小批”也好,对农民来说都是繁重的经济榨取。
  寺院与畲民所结成的剥削被剥削关系中,租额尤高,1亩平均300斤左右。浮柳片蓝升加租种寺院3.74亩地,每年纳租达1080斤谷子,占总收入72%。
  地主对出租的田地享有予夺之权。浮柳片李学垒租种高家公田3亩,因拖欠400斤租谷,田地便被抽回给别人耕种。因此,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和刁难,农民每年都得给地主预付“洽耕银”作定。农民亦有过佃情况。
  兹摘录清光绪十一年(1885)十二月一张契约,以供参考。
  ……蓝阿布原有(由)父手承来夏宅公田一所,坐落在坊浮柳洋桥期外安着,应分布边耕种。所因例(历)年租历(理)不清,归将(过去)更少来租五百余斤,本冬又少来租二百五十斤,新旧年计共八百斤,为因夏边其田要召别佃耕种。布边自思不能了(料)理,已向与房兄次儿边相商,备银与我赔租,其田仍归弟布边。兄边还原约字文,还弟耕种,两相不得异言等情……据浮柳片蓝朝纱反映,民国前非但公田如是,私田亦然。借贷相当普遍,有借粮、借钱两种,都向地主、富农与富裕中农借来,尤以地主、富农为最。借贷都以契约之类抵押。发贷时间多在青黄不接时,即6月、7月、8月借,9月付还,期限虽短,利息却高。
  借谷:青黄不接时向地主借谷子50斤,秋收还谷1担,利息100%。如果年底不清,明年还2担,后年就要4担,像滚雪球越溢越大,越大农民越无力还,就越贫困。一般都是当年逼清,如果不清,则以抵押品廉价折算。牛埕下片雷家约就是因无力付还欠债,经常躲避不敢在家,结果棕衣、锅子都被债主拿走,情形实在悲惨。浮柳片李学垒向富裕中农借谷50斤,拖欠3年,1亩抵押水田被抵算掉。
  借钱:利息高,一般以月利2分计算,利上加利。正月借10元,二月还12元,三月就以12元计算利息,一般为期一年。浮柳片蓝厝里蓝升兴的祖父蓝元汤,民国初年向桐山地主黄茂森借钱5元,到期无力付还,辗转数年,这笔债传到他父亲手上,最后又转嫁到他手上。解放前夕,债主还登门逼债,说有50担谷款未清。祖孙三代协力还债而不清,高利贷之毒,甚于蛇蝎!
  实物代役租:就是向地主借谷或钱,然后到地主家里去做工,按工资折算清还。农忙季节,农民往往忙于债主工役而误了农时,贻害极深。浮柳李绍连父亲,曾向富农雷孝文借谷1担,以每天10多小时工作赚得4斤番薯米折还,总共做了20多天的工役。
  青苗钱:就是在谷物快登场时,地主或私商把谷折成时价之半发放,秋收收回1担谷子。
  此外,还有借谷还钱,青黄不接时谷价高昂,富农趁机把谷子折成时价抛出,9月收回原本,利息25%。
  解放前告贷之户相当普遍,牛埕下片有111户受过高利贷剥削,占总户数78%弱;照蓝乡牛食岚片每年还高利贷谷子就达31300斤,约占总收入的1/4;双华片华阳村64户,有12户借债,因无力如期偿还,共有22亩土地被折算掉。
  高利贷的盘剥、高额地租的压迫与国民党的勒索,使广大畲民倾家荡产、挨饿受冻。牛食岚片共86户,有4户(6人)沦为乞丐,有15户(25人)无棉被过冬;罗唇乡1014户,无粮过冬达126户,无棉被99户,讨饭吃15户,当长工24户。牛埕下片陶必山村13户(40人),其中讨饭6人,饿死17人,浪亡5户(5人)。浮柳八斗村13户(103人),到解放前夕剩下10户(35人),不是饿死,就是被抓去当兵。全村讨饭13人,饿死10人,求乞死于异乡4人,抓去当兵7人,食毒鱼自杀3人。双华片263户,在1941~1948年间,讨饭18人,卖地25户,当长工54人,稻草当棉被188户,当壮丁失踪36人。
  在饥饿受冻走投无路之时,只好投靠地富出卖劳动力,接受雇佣,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
  雇佣形式有两种:一曰长工,一曰短工,一般是被地主、富农与部分富裕中农雇佣的。
  短工非常普遍。短工是以日计资,工资低微,都在农忙时受雇。1941年饥荒年景,每天只给2斤番薯米,一般年景一天也只有5~6两米,吃一餐中饭。假如是自己找上门来的,工资则更少。被中农雇佣工资较高,但机会少。替地主做工还得限额完成,稍不如意,就百般刁难。
  雇长工大多以工计算,小部分以年计资。如牛埕下片陶必山钟昌清,1940年到古井替汉族地主方云如当长工,以一年出工300天计算工资60元,多出工则加资,少出工则扣资;当时,他全年出工280天(包括杂工60天),每天劳动12小时,全年应收入20多担谷、800斤番薯米、20元茶叶。做杂工有规定数量,如一天舂米200斤、积肥8担、砍柴480斤,不能完成规定额就要扣工资。生病就要回家吃自己的,不给工资。农忙季节,加班加点,地主家红白喜事,帮工打杂等都不给加工资。年终结账,谷价大增。钟昌清全年工资仅够买两担粮,因而,那年他只赚1套粗布衣。1943年他转给牛埕下地主雷振琪当长工,为时6年。第一年工资350元(折谷7担),每年规定300天,年终货币贬值,结算起来,每天工资尚不能买一两肉。
  以年计资的长工比较少。浮柳片朝阳村雷阿料,替本片地主做长工,约定工资24元(约6担谷),劳动天数不受限制,可长可短。耕田6亩,一年消磨在田间的就达220天,其余时间,则为主人砍柴、舂米、打杂,虽然约定劳动时间可缩短,实际上天天忙碌。
  解放前,长工、短工都极普遍。牛埕下全片有120户给人雇工,占总户数的72%,雇工所受剥削量达70%以上。
  此外,手工业是紧密结合着农业的,利用农闲季节进行,没有专业工人。百年前,这里的畲民尚不懂编织竹器,只是把原料出卖,后意识到这样做无利可图,就跟汉人学习。仅牛埕下片做竹器的工人就达38人之多。缝纫的技艺都学自本族技师,一个师傅规定带领一个学徒,6年之内不给工资。那时,缝衣匠有掌班制度。解放前,浮柳全片衣匠16人,以技艺超群者充任师傅,亦参与劳动,并在劳动中给予技术指导。此外,又有烧木炭、理发、木匠等,属半工半农,没有什么组织形式。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福建畲族百年实录》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书汇集了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畲族的“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史料,全面、真实、客观、生动地反映了畲族百年来的发展与变迁,记录了畲族的风俗习惯、民族传统,也反映了畲族人民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为福建发展所做的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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