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屋住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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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29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房屋住所
分类号: C913.3
页数: 4
页码: 322-325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近代以来畲族社区的房屋建设和变迁。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畲族社区的房屋主要为土木结构,屋顶用瓦片或茅草、稻草覆盖。然而,这些房屋受到自然和人为的双重威胁,如火灾、山洪、滑坡等。在土地改革期间,福安农村畲族登记的房产地基和房屋数量有所增加,但平均每户拥有的土地和房屋数量仍然较少。
关键词: 福安市 居住条件 房屋住所

内容

近代畲族社区的房屋为土木结构,而且大多椽檩楼串寄墙,俗称“孩儿掏伞”,屋顶用瓦片或茅草、稻草覆盖。畲谚:“山哈建房无柱石”是指畲家租地建房,房屋不得安放石制柱础,以示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清代金斗洋村,全村房屋被焚毁殆尽。1935至1937年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时期,曾设立过苏维埃政权的畲村房屋被国民党烧毁,如竹洲山的7个畲族村落,甘棠过洋、杨梅洞等畲村均遭厄运。加之,火灾、山洪、滑坡等因素,畲家房屋受到人为与自然的双重威胁。1979年县民政局调查统计,20世纪50年代人民政府成立之前,全县畲村共有房屋3345座。其中,各乡镇房屋数量统计表如下:
  1953年4月土地改革期间,福安农村畲族登记的房产地基为901.44亩,平均每户0.10亩。房屋16313间,每户1.87间。按各区统计如下表:
  50年代土地改革后,畲族群众建房造屋数量增多,人民政府拨款资助畲民改善生活条件。如1952年民政、老区等有关部门拨出专款为竹洲山畲族山区的革命基点村重建家园,平整了被国民党焚毁的断垣残墙,在废墟上盖起土木结构的新瓦房。1952年3月省民政厅《福建省1952年民族工作总结与1953年工作意见》载:“福安十一区步洋乡茶洋村1952年调查,解放3年全村修建19座新房。”1954年2月1日省统战部《福建省3年民族工作总结》载,仙岩乡新建房屋29座。1958年1月30日福安专署《福安专区1957年民族工作总结报告》载,仙岩乡共493户,新建房屋84座。1959年福安民政科《畲族人民高奏前进凯歌——十年巨变在畲家》载,仙岩大队修建房屋109座,燕洋大队330户,建房124座。
  60年代人民政府对畲村建房问题十分重视。1962年11月19日县人民委员会民政科《关于四年来的民族工作总结》载,“社口区宅林岗村25户,就有9户无房居住,近年有7户新建房屋,因钱不够,故都未落成,已置的屋柱松枋都已开始腐烂。……”1964年12月17日福安专区民族科调查认为:缺房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比较突出,“据社口、前山、竹岭公社了解,完全无房13户43人,占1.6%;房屋透风漏雨要倒塌69户211人,占7.8%。”1962至1965年累计,人民政府对畲族山区的物质生活补助款共89997元,其中13100元用于资助畲民修建房屋,占总款的14.56%。共修建房屋88间,其中1962至1963年修建200间,用款1万元,1964年修建48间,、用款0.158万元,1965年修建40间,用款0.152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畲村建房情况无资料可查,1979年县民政局调查统计,全县畲村共有房屋4767座,其中各乡镇房屋数量统计表如下:
  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发展,畲村建房数量明显增多,结构仍是传统的土木结构瓦房。钢筋混凝土民居始见于畲村,这类结构的房屋为数少而且大多位于交通方便的村落,房主多为从事建筑业、商业等非农业为主业的人。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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