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中国共产党福安县小组成立,中共党员马立峰、詹如柏深入畲族山区,发展畲族党员,建立畲村党支部,成立畲村苏维埃政府,培养畲族党政干部。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锻炼成长一批畲族政治人才。福安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215个畲族革命烈士中有县级党政干部4人,区级党政干部11人。
20世纪50年代初期,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过渡时期,刚刚建立的人民政府就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1953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7人,其中区级干部2人,1955年人民政府机构中有畲族县级干部1人,区级干部2人。
1956年畲族族称正式确定。1957年福安人民政府决定成立13个畲族乡,在畲族乡中有畲族正副乡长30人,占83.34%,乡支部书记11人,占84.62%,乡政委员107人,占79.26%。这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4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区级干部5人,还有乡级畲族半脱产干部。
1959年中央民族学院武汉分院(即中南民族学院前身)向福安地区招收首批少数民族学生,福安县选送15人,其中6人在政治班学习,9人在高中文理科班学习。这年,全县脱产干部27人,其中副县级1人,区级5人。自1952年10月湾坞区农民协会主席钟德勤到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学习至1965年先后选送进中央民族学院与中南民族学院进修学习的共35人。
1961年至1963年中共福安县委决定全县精简调整干部。1963年穆阳区精简干部9人,其中畲族7人,这个区的脱产、半脱产干部由1958年的24人下降到6人。城郊区1958年有5名畲族区委委员,1963年被精简后仅剩1名。
1962年8月26日《福安地委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地发(62)043号]指出:“福安……等四县,应在县直机关科局长以上干部中,安排1~2名,少数民族较多的区、社,都应该配备少数民族干部。”这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0人,其中下放基层的干部12人。还有10名干部精简回乡。全县半脱产干部34人。
1963年12月2日中共福安地委统战部《畲族干部对几年来干部工作的反映》中认为,1963年全区畲族妇女干部5人,其中福安4人。“福安县的穆阳、城郊、社口……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而这几个区的区委会、区公所连一个畲族干部都没有。”“福安溪柄区茶洋公社已挂上民族自治乡的牌子,但只有汉族的脱产干部党委书记和财粮两个,没有社长,只配一个连半脱产也不是的畲族副乡长,无权过问政务。”这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7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区级干部6人,半脱产干部26人。
1966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2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区级干部5人,半脱产干部38人。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畲族上山下乡和回乡青年经推荐与选拔上大、中专的“工农兵学员”,其中1973年至1976年大专录取11人,他们毕业后大多分配回县参加工作。另农村“社教”积极分子,农村基层干部中的畲族青年,经考核被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这一时期无系统统计资料。
80年代后,畲族人才培养的途径有5个方面:(1)各级民委直接拨款在省内外培训干部,如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8人,中央民族学院1人,中南民族学院2人,宁德地区卫校24人。学生毕业后由所在学校发给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2)各级党校通过成人高考、中考录取畲族学员,80年代共有20人到省、地、县委党校培训深造。(3)中共宁德地委《关于做好我区县乡换届人事安排的几点意见》指出“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的班子中注意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乡镇配备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党政班子副职或正职”。如三个畲族乡历届乡长都由畲族担任。1990年福安畲族人口千人以上乡镇共配备9个畲族领导干部。(4)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核录用干部,并且劳动人事部门划一专项指标专门录用少数民族干部,1990年录用畲族干部7人。(5)通过大、中专考试,直接录用畲族学生,自1978年开始,福安师范或宁德师范都创办少数民族师范班,专收少数民族学生,福安畲族考生平均每年被录取10人。福州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林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都开设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畲族考生,畲族考生的高考成绩可降低1至3个分数段录取。
1989年12月共有畲族行政干部109人,基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0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福安畲族在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人口总数为168人,占全市比重3.95%,其中男性141人,女性27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畲族负责人80人,占全市比重为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畲族农村基层干部,经过社会实践,锻炼成长,构成一个基层政治人才层面。由于70年代以后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畲族聚居地相继成立村民委员会,使得这个人才层面的人员数量相应增多,畲族基层干部经过市委党校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培训,通过自身的努力,政治、文化素质也相应提高。
1970年穆阳公社各大队革命领导小组畲族成员分布12个大队,分别为卫东、下逢、燕洋、王楼、里村、溪亭、温岩、黄如、蟾溪、外洋、玉林、向东,占大队总数15个的80%。全社大队领导小组成员共145人,其中畲族41人,占28.28%。领导小组畲族成员中领导小组组长4人,副组长7人,女性3人。
1984年穆云畲族乡村民委员会畲族成员分布于18个村民委员会,分别是虎头、溪塔、洋坪、燕科、高岭、上洋、南山、龟凤、上村、外厝、温岩、里楼、岭坑、燕坑、王楼、梨田、中岙、科后,占村民委员会总数32个的56.25%。全乡村民委员会成员179人,其中畲族66人,占36.87%。畲族成员中,村民主任13人,财粮委员14人,女性9人。
同年,中共穆云乡行政村党支部畲族成员分布于18个行政村,分别是洋坪、燕科、溪塔、虎头、高岭、上洋、南山、蟾溪、龟凤、中岙、下村、里楼、外厝、燕坑、岭坑、王楼、科后、梨田,占村支部总数32个的56.25%。全乡村支部成员128人,其中畲族46人,占35.94%。畲族成员中支部书记13个。
1989年县人民政府安政综(1989)152号文件规定对50年代村级主干实行定月补助,全县192人,其中畲族23人,占11.98%,月补助金额总计4395元,其中畲族总额520元,占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