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划生育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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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279
颗粒名称: 四、计划生育法
分类号: D923.97
页数: 5
页码: 251-255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八井村畲族在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后,村规民约的发展及其与传统治理方式的结合。文章强调了村规民约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目前村规民约存在的问题,如缺乏地方特色、形式化严重等。文章还通过具体的案例,展示了八井村畲族人民在面对困难时,如何依靠传统治理方式,如止争息讼,来解决问题。
关键词: 八井村 现代法律 计划生育法

内容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八井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具体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畲族农业户口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其中有一方是非农业户口的只准生育1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畲族农业户口,并且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三胎。每两个孩子之间年龄间隔4年。
  在八井村委会的墙壁上,张贴着《八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八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建设,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优质服务,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全面提高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我国《宪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订立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第一条 凡本村村民和在本村区域内的外来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第二条 全体村民应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村委会每季度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三条 树立社会主义新婚育观念。坚持做到领证结婚,婚后怀孕。提倡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反对非法同居,反对买卖婚姻,反对干涉婚姻自由。
  未婚青年要主动参加镇、村人口学校举办的每年一次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晚婚晚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新婚夫妇要掌握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做到少生、优生。禁止早婚早育、未婚生育。
  提倡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优待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不得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
  第四条 符合生育条件的村民应自觉办理《生育证》,做好优生检测,一孩的凭《结婚证》、《户口簿》、《育妇管理迁移单》由镇计生办发给《生育证》,生育二孩的,由本人事先向村委会申请,经镇审核报县计生局批准后发给《生育证》。
  第五条 怀孕妇女应在2个月内向村委会汇报,并到卫生部门接受围产期保健的定期检查。村计生工作人员每月要访视一次,为其提供孕期有关服务。为了母婴安全,提倡住院分娩和定点接生。婴儿出生后在3天内主动向村委会报告生育情况,在1个月内向镇派出所申报婴儿户口。
  已生育孩子的育妇,实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即于规定时间内在镇、计生工作人员指导下选择落实安全可靠并适合自身特点的避孕节育方法,并签订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协议书。
  第六条 村民抱、收、送养孩子必须符合《收养法》和《条例》有关规定,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第七条 查环、查孕对象每年至少要参加两次由镇、村组织的环情、孕情普查服务,参加一次以上妇女病普查为重点的生死健康检查服务。参加镇、村人口学校举办的各种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培训班,积极配合镇、村计生工作人员分类做好每季度一次的宣传访视服务。
  第八条 外出1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外出前应到村委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后要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交验计划生育证明,外出的人员属查环、查孕对象的,按规定每年3次应向本镇、村反馈避孕节育及孕情信息。
  第九条 因避孕措施不当,导致意外妊娠者,须向村委会汇报,并自觉落实补救措施,所需费用自负。拒不汇报又不采取补救措施,导致3个或以上引产者,取消一切优惠待遇,不再享受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造成计划外生育的,严格按《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条 企业招用或村民房屋出租给在本村居住1个月以上的外来育龄人员的,应要求其出示婚育证明,并报村计生工作人员。招用企业或出租房房主须与村委签订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协议书,协助抓好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对育龄人员实行奖励,同时应关心和支持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生育中存在的问题,为计划生育户提供各项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 全体村民都应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敢于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创造一个实行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第十三条 村民违反以上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的,不再享受计划生育的有关优惠政策,由村委会视情收取50~1000元违约金,如违约者不履行上述规定,则由该担保人承担责任。并依据《条例》和上级文件规定给予处理,属于党团员、干部的,还分别给予党纪、团纪、政纪处分。
  村民委员会收取的违约金设立专户,严格管理,专款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第十四条 根据省计生委规定,若出现计划外生育、早育及大月份引产的,取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知情选择试点村资格。
  第十五条 在执行过程中,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补充和修改必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 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解释权属村民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于二〇〇一年三月一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八井村委会
  八井村制定的这份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把国家有关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与本村实际结合,详细规定八井村计划生育的政策、具体办法、奖励与处罚的措施等等。八井村在1996年有20多户人家因超生而被罚款,罚款数额较高。据村民讲,最高的罚款达2万元。自2000年以后,随着八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制定,以及村民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渐理解,八井村基本上已经没有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现象存在。

知识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出版者:云南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对福建省罗源县八井村畲族的调查,依次介绍了其概况与历史、生态环境、经济、人口、婚姻家庭、宗族、社区管理、法律、民居建筑、风俗习惯、口传文化、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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