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现代法律的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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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27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现代法律的实施
分类号: D92
页数: 16
页码: 240-255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八井村畲族的习惯法,包括婚姻法、民事纠纷调解原则等方面。在婚姻法方面,介绍了八井村畲族婚姻自主的历史背景和现状,以及同姓结婚、离婚等方面的规定和习俗。在民事纠纷调解方面,介绍了八井村畲族传统的调解方式和现代社会中村委会在民事纠纷调解中的作用和原则。文章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八井村畲族的习惯法也在不断演变和适应,但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中仍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八井村 法律 现代法律

内容

一、婚姻法
  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婚姻自主的观念深入人心,八井村中出现较大规模的婚姻重组现象,我们调查期间村里的许多村民都对我们谈过这件事。当时,八井村除少数几个“成分比较高的”最后都变成了单身汉外,其他人的配偶都发生了移位。据“福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1958年的调查,从1952年11月到1953年3月间,全村就有16对夫妻离婚,其中13对马上又组建了新的家庭。这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当为特例。对于这段短暂而特殊的历史,村中50岁以上的人现在似乎都不避讳。
  同姓结婚,历来备受畲民的反感和社会舆论的责备,过去根据风俗,外村畲族还可以前来抢亲。但是在八井村,从墓碑碑文来判断,在清代即已存在同姓婚。属同姓结婚者,丈夫的墓碑上注明妻子为“亦氏孺人”。按照八井村的传统,同姓之间,只要不属于同一祠堂,一般便可婚配。1949年,婚姻法实施以后,村里的青年人可以自由选择结婚的对象,村内三代血亲以外的同姓,也可以结婚。以前的“族内婚配,同姓不婚”规定已被打破,不仅开始与汉族通婚,而且房内通婚的比例也呈持续上升之势。根据1958年对八井村的调查,当时村里娶进的汉族妇女已有3个,出嫁汉族的畲族妇女有4个,都是从小抱养的童养媳。①现在与汉族之间的通婚多属成年婚,分散于外乡甚至外县,本地的反而很少。也有少数婚姻属汉族男子入赘畲家为婿。据专门在八井畲村卖猪肉的一个罗厝里村村民讲,近年出嫁到罗厝里、小获汉民家庭的八井村女子只有2个。
  在解除婚姻时,如果女方悔婚,必须由双方各选定一个代表,计算男方已付给女方的彩礼及送年节等的经济开支,一次性返还男方。如果男方悔婚,已送出的彩礼不能返还,还必须举行一定的仪式,向公众表示双方的婚约终止。仪式的主要内容包括:归还女方的“定时纸”(也叫“定辰纸”,上书女方的生辰八字),给女方戴上“披红”(红布披带),并鸣放鞭炮,一直护送到男方村口。
  在过去,离婚的现象比较少见。根据旧规,如果赘婿婚后家庭关系不和,不愿继续在女家生活,经劝说无效,可允许回自己的父母家,但离家时,需为女方父母支付一笔赡养金。如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要求领取婚姻持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夫妻离异,若是女方提出,男方可索回聘金;如是男方提出,女方会有更多的要求,双方家族协商解决。如果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娘家会组织人前来干预,称为“做娘家头”。花费的开支,包括旅费、招待费等,均由女婿负责,他人不得干涉。所以,在八井畲村,虐待妻子的情况并不多见,夫妻关系多比较和睦。
  在八井村,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可以改嫁,并不受社会舆论的谴责,但不得带走夫家的财产和子女,只能带走自己的嫁妆。一般情况下,都是再招一个男子上门,做本户的继承人。妻子去世,丈夫再娶的不多。即使再娶,多半也是结过婚的妇女。1949年以前,八井村还存在卖妻现象,其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或贫困欠债、赌博(当时的八井村每年从农历九月开始到次年四月,赌博之风盛行,村内共设有赌局4处,造成多家破产或卖妻鬻子)等。①1949年以后,由于婚姻法的实施,这种卖妻现象已在八井村绝迹。
  现在的八井村青年人,婚姻已经能自主决定,准备结婚的青年人还要参加镇、村人口学校举办的每年一次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晚婚晚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并要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民事纠纷调解原则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八井村民事纠纷的调解主要依靠行政的强制力量。在那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的调解相对也比较容易。近年来,随着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民间纠纷的调解难度加大。小的民事纠纷,村民们往往自行解决,并不求助于村委会;大的民事纠纷,村民们经常直接诉之于法院,希望得到公平的解决。为切实发挥村委会在民事纠纷调解中的功能,罗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门制定了民间纠纷的调解原则,要求各村委会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同时尊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权利。
  民间纠纷调解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没有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罗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在八井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应该说是成功的。在村内,因为受传统和惯例的制约,真正需要由村委会出面进行调解的纠纷并不多见。倒是在村与村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八井村委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几年前,在松山中学就读的几位八井村初中生,被同时就读于该校的一些小获村的同学要钱并殴打。家长发现后,迅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呼吁政协、县民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重视此事。在相关单位的介入下,公安机关就这一事件展开了深入调查,并拘押了小获村的那几个肇事者。八井村委会以民族团结为重,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与小获村委会、双方家长进行了多次协商、调解,最终使该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从此,八井畲村的学生又可以安心到松山中学去学习了,两村之间的和睦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特别是在实施村民自治制度以后,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的功能重新受到重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被确定为村两委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在村委会内部专门成立了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和治安联防队,简称“两会一队”。罗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还为“两会一队”分别制定了工作职责,要求各村委会使“两会一队”组织健全,做到六有(有房子、牌子、章子、办公设施、档案、工作制度)、四落实(人员、制度、工作、报酬落实)。根据要求,“两会一队”的工作职责分别是:
  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二、及时向村委会和乡镇办司法所报告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及时反映群众对现行法律、政策和纠纷的调解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三、认真调查处理民事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要认真进行帮教,使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五、服从司法机关领导,听从指挥,积极汇报工作,接受任务。
  治保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群众学习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组织领导群众搞好本村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三、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保护好发案现场;对一切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有权制止,对现行作案的犯罪分子可强行扭送公安机关。
  四、对重点人口进行帮教和控制,并及时向派出所报告所辖区域的治安情况。
  五、认真排查本村的不安定因素,密切注视群众的思想动向,及时把掌握的不安定情况报告上一级机关,并采取相应的稳定措施。
  六、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治安联防队的工作职责
  一、对公民进行遵纪守法、治安防范和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本责任区巡逻、执勤,预防和制止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开展六护(护村、护院、护青、护林、护路、护线)活动;保护好村民家畜、家禽及家庭财产安全;保护好集体林木、输电线路、变压器、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安全。
  四、向公安机关报告刑事、治安案件,抓获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并保护好现场。
  五、协助公安机关盘查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堵截查缉在逃人员。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对无故缺勤、脱岗或因不负责任造成财物被盗的,由当班联防人员予以赔偿。
  为了使各村切实抓好基层村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八井村所属的罗源县、松山镇政府还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的好坏作为评比“治安先进村”的标准之一,要求各村的村委会积极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使全村“全年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村民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其标准如下:
  治安先进村(居)标准
  一、党支部、村(居)委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直抓实管。“两会一队”(治保会、调委会、治安联防队)组织健全,达到六有(有房子、牌子、章子、办公设施、档案、工作制度)四落实(人员、制度、工作、报酬落实),并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治安联防、帮教等群防群治工作。
  二、全年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村(居)民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三、普法教育经常化,干群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并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斗争,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较好,不发生民转刑案件,不发生群体性闹事、械斗和集体上访等事件。
  四、开展“三户一村”活动,实行依法治村,健全“两会两组”,认真制订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风民俗良好,无赌博、封建迷信、卖淫嫖娼、制毒贩毒、拐卖人口、制售观看淫秽物品等“六害”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
  五、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各项工作列本乡(镇)前茅。
  三、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是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村民自治制度在广大农村全面实施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行为规范。与传统习惯法不同的是,首先,它不是村民在生产活动中自发形成的,而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村支委、村委所制定的;其次,它的实施不是由传统的社会组织如宗族或机制来监督,而是由地方行政组织即“村两委”来监督;第三,对于违规者的处罚,更多的是依靠行政或法律的力量,传统的如体罚、黜族、不许入祠等处理方式已经消失。
  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外来的、自上而下安排于农村的制度,其生命力应在于和农村的传统治理方式有机结合。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制度顺利实施的秩序保证,在国家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制支撑的情况下,本土性的习惯法传统就成为社会秩序必须依赖的重要资源。当然,前提是它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有一份装在一个精致的木框内,悬挂在村委会办公室墙壁上的一份“村规民约”,当为八井村委会自己所制定,其行文如下:
  村规民约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提高本村村委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为民服务措施,而深入持久地开展依法治村活动,进一步促进我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经村民代表讨论,特制定如下公约: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祖国四化建设作应有贡献。
  2.村“两委”干部和党团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以身作则,处事公道,廉洁奉公,为村民办实事。大力发展村经济,广开财路,坚持劳动致富,走共同富裕道路,反对不劳而获、放高利贷、偷窃财物、偷税抗税的违法行为。
  3.大力提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坚决禁止聚众赌博和参与传播淫秽物品活动,对参与者除罚款之外,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提倡讲文明礼貌,讲社会公德,讲家庭和睦、团结;讲敬老爱幼,尊婆爱媳,夫妻恩爱,姑嫂兄弟间互相关心体贴。搞好邻里和睦团结,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意识,自觉地遵守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集体财物,共同做好防火防盗安定治安工作。
  6.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育,反对早婚早育、重男轻女思想,坚决制止歧视妇女、遗弃婴儿的违法行为。
  7.提倡热爱家乡、关心家乡的进步,热心为家乡的公益事业作贡献,发扬家乡的优良传统,不做有损家乡利益和声誉的事情,积极创造本乡的良好社会环境。
  8.村“两委”干部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9.加强水利建设管理,确保农业生产正常用水,爱护农田,保护耕地,珍惜土地,合理使用。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毁坏农田和变卖农田。严禁乱占耕地盖房,凡住房困难的村民,首先要向村委申请,经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交纳有关管理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即可,否则按《土地法》管理条例处理。
  10.凡有违反以上条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虽然这份村规民约是八井村委会制定的,但我们从中依然很难看到具有八井村地方特色的内容。客观地说,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村所使用的都是这种带有浓厚官方色彩的村规民约。此类村规民约或者由村委会制定,或者由乡镇政府代定,因属于村委会的工作职责之一,故形式化的味道极重,既不能反映地方村民自治的实际,又缺乏地方特色,更谈不上与传统惯例的结合。
  八井畲族村民似乎也习惯于遵循“止争息讼”的传统。2003年7月,我们调查期间,恰逢八井地区高温干旱,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奇缺,生活用水仅依靠每天傍晚5~7点近两小时的村办土自来水供应,田间用水则仰赖每天早晚上游养鳗场的废水排放,时间持续长达1个多月。即使在这种艰难的条件下,也没有看见过村民因为争水而发生纠纷。这种传统为许多地区畲民所共有,很多古代的地方志在谈及畲族时都说:畲族“性甚驯,不至如楚粤之僮瑶好乱喜杀,以自戕种类”;①畲民“盖在各省诸苗中最驯良者矣”。②
  当然,也有极个别的例外。雷××,整天在外小偷小摸,干一些不法的事情,结果被判3年劳教。劳教期满释放后,仍恶习不改,妻子也离婚改了嫁。他孤身一人住在原居住着13户人家的旧八扇房四合院内,既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给人一种被社会抛弃的感觉。2003年7月,在我们调查期间,他又欺骗县城一个客商,说八扇房是他个人的,现在要卖掉。该客商向他支付了800元作为定金,然后雇人来拆房子。其他有产权的族亲发现后,予以阻止,并要求来拆房的客商恢复已经拆毁的部分,而且还需出200元恭请法师(道士)为修复的老屋做安土仪式。客商不仅定金拿不回来,还得为重新修复八扇房被拆毁部分和请道士做仪式,否则出不了八井畲村。客商遭此欺骗又损失惨重,一回家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雷××发觉事情败露,也赶紧逃之夭夭,躲藏到山里头。按照过去的惯例,如果村民偷了人家的小件东西,需向主人赔礼道歉;偷了大件东西,如耕牛、农具、钱财等,除退还外,还要被罚放鞭炮,甚至请全村人吃饭或罚款。可如今,村委会似乎也拿这种人没办法,只好对他采取防范的态度。
  四、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八井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具体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畲族农业户口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其中有一方是非农业户口的只准生育1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畲族农业户口,并且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三胎。每两个孩子之间年龄间隔4年。
  在八井村委会的墙壁上,张贴着《八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八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建设,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优质服务,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全面提高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我国《宪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订立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第一条 凡本村村民和在本村区域内的外来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第二条 全体村民应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村委会每季度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三条 树立社会主义新婚育观念。坚持做到领证结婚,婚后怀孕。提倡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反对非法同居,反对买卖婚姻,反对干涉婚姻自由。
  未婚青年要主动参加镇、村人口学校举办的每年一次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掌握晚婚晚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新婚夫妇要掌握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做到少生、优生。禁止早婚早育、未婚生育。
  提倡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优待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不得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
  第四条 符合生育条件的村民应自觉办理《生育证》,做好优生检测,一孩的凭《结婚证》、《户口簿》、《育妇管理迁移单》由镇计生办发给《生育证》,生育二孩的,由本人事先向村委会申请,经镇审核报县计生局批准后发给《生育证》。
  第五条 怀孕妇女应在2个月内向村委会汇报,并到卫生部门接受围产期保健的定期检查。村计生工作人员每月要访视一次,为其提供孕期有关服务。为了母婴安全,提倡住院分娩和定点接生。婴儿出生后在3天内主动向村委会报告生育情况,在1个月内向镇派出所申报婴儿户口。
  已生育孩子的育妇,实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即于规定时间内在镇、计生工作人员指导下选择落实安全可靠并适合自身特点的避孕节育方法,并签订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协议书。
  第六条 村民抱、收、送养孩子必须符合《收养法》和《条例》有关规定,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第七条 查环、查孕对象每年至少要参加两次由镇、村组织的环情、孕情普查服务,参加一次以上妇女病普查为重点的生死健康检查服务。参加镇、村人口学校举办的各种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培训班,积极配合镇、村计生工作人员分类做好每季度一次的宣传访视服务。
  第八条 外出1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外出前应到村委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后要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交验计划生育证明,外出的人员属查环、查孕对象的,按规定每年3次应向本镇、村反馈避孕节育及孕情信息。
  第九条 因避孕措施不当,导致意外妊娠者,须向村委会汇报,并自觉落实补救措施,所需费用自负。拒不汇报又不采取补救措施,导致3个或以上引产者,取消一切优惠待遇,不再享受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造成计划外生育的,严格按《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条 企业招用或村民房屋出租给在本村居住1个月以上的外来育龄人员的,应要求其出示婚育证明,并报村计生工作人员。招用企业或出租房房主须与村委签订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协议书,协助抓好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对育龄人员实行奖励,同时应关心和支持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生育中存在的问题,为计划生育户提供各项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 全体村民都应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敢于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创造一个实行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第十三条 村民违反以上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的,不再享受计划生育的有关优惠政策,由村委会视情收取50~1000元违约金,如违约者不履行上述规定,则由该担保人承担责任。并依据《条例》和上级文件规定给予处理,属于党团员、干部的,还分别给予党纪、团纪、政纪处分。
  村民委员会收取的违约金设立专户,严格管理,专款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第十四条 根据省计生委规定,若出现计划外生育、早育及大月份引产的,取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知情选择试点村资格。
  第十五条 在执行过程中,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补充和修改必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 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解释权属村民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本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于二〇〇一年三月一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八井村委会
  八井村制定的这份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把国家有关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与本村实际结合,详细规定八井村计划生育的政策、具体办法、奖励与处罚的措施等等。八井村在1996年有20多户人家因超生而被罚款,罚款数额较高。据村民讲,最高的罚款达2万元。自2000年以后,随着八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制定,以及村民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渐理解,八井村基本上已经没有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现象存在。

知识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出版者:云南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对福建省罗源县八井村畲族的调查,依次介绍了其概况与历史、生态环境、经济、人口、婚姻家庭、宗族、社区管理、法律、民居建筑、风俗习惯、口传文化、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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