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借贷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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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5145
颗粒名称: (三)借贷关系
分类号: F042.2
页数: 2
页码: 46-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八井村畲族农民借贷形式多样,包括借谷、借钱、青苗钱等,利息高昂,生活困苦。
关键词: 八井村 畲族 借贷关系

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前,由于八井村民普遍都很贫困,经常需要靠借贷来维持低下标准的生活,因此在村里存在各种借贷形式多,其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1.借谷:如果正月借谷100斤,六月早稻收成时,就需还谷150斤,利息为50%;如果一季无法还清,下一季的利息为本利的50%,因此到年底就要还225斤,年利率为125%。如1年无法还清,同样再以本利按每季度50%计算,年复一年滚下去,农民就得卖掉自己的土地来还债。
  2.借钱:在八井地区,早期的借款一般是年利50%或30%,以年利50%较为普遍。但在新中国建立前的几年内,利息特别高。借款不是以年息计算,而是用月利计算,一般的月利为30%,而且还要利上加利。例如正月借10元,二月就需还13元,三月再以13元加上利息的30%,就需还16.9元,以此类推,等等。
  3.青苗钱:青苗钱又称谷贷,它以钱贷出,收入以谷。这是地主、高利贷者利用人们在青黄不接急需用钱之机,乘人之危抛出的一种高利贷形式。如本地地主雷世琪与罗源县城李大玉相互勾结,常利用这种形式剥削畲民。例如当时一担谷价9.6元,李大玉贷给雷世琪每担7元,其中每担赚了2.6元,而雷世琪再以每担3.5元贷给农民,利息为100%。一般贷出时间是4月或7月青黄不接时,而在6月或10月收成后就要马上清还,前后只有4个月时间。这种剥削最为残酷,地主牟利最大。①
  4.实物代役租:即向地主借谷子来吃,而在农忙时到地主家里做短工,以所得的工资还给地主的借贷形式。
  5.货币贷役金:就是向地主借钱来使用,然后同样在农忙时到地主家里给地主做工,以所得的工资还地主的借贷形式。
  后两种形式虽然看起来没计算利息,但地主、富农放出这些钱时,必须事先选好对象,一般是选择劳动力强,技术样样全的人为对象。地主们的剥削,主要是在工作中给他们增加劳动强度,一般他们都要比平常的工作多付出1/3的时间,同时,地主、富农只付给低廉的工资,因此其剥削量并不亚于以上几种。
  农民借贷都是向地主、富农和奸商告贷。地主、富农放贷时也不是盲目的,要视债户家里是否有财产,如果债户家无立锥之地,即使愿意出高额利息也难以借到,如雷明节因为家贫如洗,地主就不肯借给他。

知识出处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畲族福建罗源县八井村调查》

出版者:云南大学出版社

本书是对福建省罗源县八井村畲族的调查,依次介绍了其概况与历史、生态环境、经济、人口、婚姻家庭、宗族、社区管理、法律、民居建筑、风俗习惯、口传文化、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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