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待抚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4868
颗粒名称: 一、优待抚恤
分类号: D631.43
页数: 1
页码: 1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市优待抚恤政策不断完善,包括提高定期抚恤金标准、统筹农村义务兵优待金等,以保障优抚对象的权益。
关键词: 福安市 畲族 优待抚恤

内容

从1985年1月1日起,福安民政部门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补助改为发放定期抚恤金,并提高了发放标准。1989年,对革命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每人每月补助35元~40元;家住城镇的,每人每月补助45元~50元。病故军人家属比上述标准低5元。以上“三属”中的孤老和孤儿,增发20%的抚恤金。1996年,福安市对农村义务兵优待金进行了改革,实行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在福建省率先出台了《优待金社会统筹试行办法》,并被省民政厅全文转发各地借鉴参考。1996年,全市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提高到人均1310元/年,比上年增加了33%。1996年,全市共发放优待金总额111.58万元,优抚对象23,881人。其中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额为82.64万元,其他优待对象优待金28.94万元。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福安市畲族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十余个民族为对象,在以县为半位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著而成。每卷分为综合篇、典型篇、专题篇等三部分,全面反映所调查的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安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