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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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4815
颗粒名称: 一、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4
页码: 54-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市的农业耕地主要沿交溪水系分布,其中水田占比较高。福安地处交溪中下游,洪涝和干旱问题严重,因此水利工程至关重要。福安的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水平相对较低,但近年来有所发展。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但化肥结构和使用技术有所改善。
关键词: 福安市 农业 生产条件

内容

(一)农业耕地福安的农业耕地主要沿交溪水系分布。土地平坦、面积较大的有甘棠洋、溪北洋、柏柱洋、溪柄洋等4个小平原。根据1981年的土地资源调查,全市有耕地总面积332,02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78%。在耕地中,水田265,371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9.92%。其中,有11.78万亩水田分布在海拔100米以下,占水田总面积的44.4%;海拔100米~300米的水田6.17万亩,占水田总面积的23.3%;其余32.3%的水田均分布在海拔300米以上。旱地66,657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20.08%。至1990年底,全市耕地面积326,609.98亩,比1981年略有减少,农业人口人均耕地0.727亩,土地资源的约束较重。3个畲族乡的人均耕地面积略高于全市的平均值:其中康厝畲族乡人均耕地1.04亩,穆云畲族乡人均0.88亩,分居全市各乡镇人均耕地面积的前两位;坂中畲族乡人均耕地0.79亩,亦略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
  (二)水利条件 福安地处交溪中下游,承受上游泰顺、寿宁、霞浦、柘荣和周宁等地的河水汇流过境,每当夏秋季节遇台风暴雨,河道渲泄不及,常常酿成洪灾;又因夏旱十分严重,故历代均有修堤筑坝之举。1949年,全县共有灌溉百亩以上的引水工程136处,灌溉面积2.55万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四十年的努力,共建成蓄水工程35座,灌溉面积百亩以上的引水工程54处,各种提灌工程190处。至1990年,全市共有各种水利设施6021处,有效灌溉面积17.89万亩,占全市农业耕地总面积的54.78%,防旱、防洪水利工程系统已初步形成。
  (三)农业机械和电气化水平 福安属多山地区,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较为迟缓,直至1958年才购入两台尤特兹-45型拖拉机进行试耕。60年代~70年代,农业机械有了一定的发展,主要是采用中型拖拉机,机耕面积逐渐增加。1980年,全县共有农用拖拉机1009台,机耕面积6.8万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21%。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开始个人购买拖拉机,故适合家庭经营的小型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较受欢迎。1990年,全市共有手扶拖拉机1219台,中型拖拉机40台,总功率12,189千瓦。当年机耕面积9.2万亩,约占水田总面积的35.3%。农业的公路运输、粮食加工等已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福安的水力资源丰富,水能资源开发的潜力很大。农村水电站的建设始于1956年,至1990年全市先后建成水电站168座,其中因效益较差等原因已报废131座,尚存的37座装机容量共2.8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15亿度。1996年,全市乡村及村以下的小水电站38处,装机容量1.09万千瓦,年发电量为2103万度。全市有12个乡镇建有水电站,其中康厝畲族乡有6座水电站,装机容量920千瓦,其水电站数量居全市各乡镇之首。坂中和穆云畲族乡各建有1座水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500千瓦和20千瓦。1996年全市农村用电4999万度,农村人口人均用电97.46度。3个畲族乡人均用电的情况为:穆云35.85度,康厝39.74度,坂中442.44度。穆云、康厝两个畲族乡的人均用电量只及全市农村人均水平的36.78%和40.78%;坂中畲族乡人均用电量则是全市农村人均水平的3.54倍,主要是坂中经济开发区用电量大之缘故。至1997年7月,福安市的所有行政村均实现了通电。
  (四)农业化肥使用水平 1949年以前,福安的农作物种植主要使用农家肥。50年代,化肥的使用量逐年增加,但农家肥也仍然是最重要的有机农业用肥。传统的有机农家肥主要有人畜粪尿、绿肥、堆肥、垃圾肥、海肥、灰肥(草木灰等)。70年代以后,化肥的使用量迅速增加,1984年达到34,458吨(按实物量计算,下同),按耕地面积计算平均每亩超过了100公斤。此后化肥的使用总量大体均保持在该水平,只是化肥的使用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6年,全市农村共使用化肥34,345吨,与1984年基本持平,按农作物播种面积计算平均每亩40.04公斤。平均每亩农田施用化肥的结构为:氮肥21.49公斤,磷肥8.12公斤,钾肥0.52公斤,复合肥9.91公斤。广大农民已基本掌握了平衡施肥技术。3个畲族乡按播种面积计算平均每亩农田施用化肥的情况为:坂中31.43公斤,穆云25.84公斤,康厝62.09公斤。
  (五)耕作制度 早在宋代,福安就开始一年种植两季谷物。清代,少数沿海地区农村开始种植双季稻。民国时期,南部沿海乡村已比较普遍地种植双季稻,山区及平原坂田、部分水田开始稻、薯轮作,西北部山区的大部分山垅田还是蓄水浸冬,一年一熟。
  1950年~1970年,福安农业主要推广单季稻改双季稻、间作稻改连作稻,双季稻的种植面积从1952年的3万亩增加到1970年的12万亩,复种指数由122提高到170左右。70年代中期,曾以“备战夺粮”为口号,强行在半山区、山区和高山区推广双季稻,全县的双季稻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20万亩,占水田面积的80%以上。但因“三寒”(霜、冻、寒露风)危害,常发生烂秧、不抽穗等现象,实际上得不偿失。1979年以后,随着杂交水稻良种的推广,双季稻的种植面积大体保持在12万亩~12.5万亩之间;复种指数由70年代中期的200调整到180左右,使水稻的总产、单产都达到较高的水平。从1988年起,在种双季稻光热不足、种单季稻有余的半山区推广种植再生稻,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旱地曾实行旱改田发展双季稻。原来“麦-豆-薯(稻)”的传统耕作制度,1960年后几近绝迹;“麦-薯”的耕作制度亦因种小麦经济效益差,其种植面积逐年减少。
  根据1982年的农业调查,福安的农业耕作制度主要有25种类型。其中:“早稻-晚稻-冬闲”耕作方式的面积12.07万亩,占水田总面积的45.93%;“早稻-晚稻-油菜”面积0.61万亩,占2.32%;“早稻-晚稻-小麦”面积1.26万亩,占4.79%;“早稻-秋番薯”面积2.21万亩,占8.41%;“单季稻-冬闲”面积7.82万亩,占29.76%;其它的水田耕作方式合计占8.79%。旱地的耕作类型主要有:“番薯-冬闲”面积2.96万亩,占旱地总面积的47.59%;“番薯-蔬菜”0.63万亩,占9.97%;“番薯-小麦”1.79万亩,占28.78%;“番薯-马铃薯”0.26万亩,占4.18%;其它的旱地耕作类型合计占9.48%。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福安市畲族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十余个民族为对象,在以县为半位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著而成。每卷分为综合篇、典型篇、专题篇等三部分,全面反映所调查的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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