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发展概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481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济发展概述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7
页码: 48-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地区经济开发活动较早,历史上以农业为主,手工业、商业和渔业也有一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安经济经历了恢复和“一五”计划时期的快速发展,但“二五”时期由于政策失误导致经济遭受严重损失。总体来看,福安经济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有其特点和发展轨迹。
关键词: 福安市 地方经济 经济发展

内容

一、福安经济发展史略
  福安地区的经济开发活动较早。唐代溪北洋的围垦就已经完成,唐末黄崎(今下白石)港经过疏凿后,航运便利,黄崎港因此而成为长溪(交溪)流域第一大镇,商贸极其繁荣。
  宋代福安的农业已具有一定规模,渔业捕捞和养殖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宋绍兴十年(1140年)甘棠塘堤围筑竣工,为当地增添了万亩良田,表明农田基本建设在当时已经受到重视。明代中叶以后,闽南畲族贫困农民成群结队迁居福安从事垦荒种靛,对福安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清代,造船、制茶、制糖业等均有了一定的规模,农业、水运业、手工业、商业以及渔业生产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坦洋功夫茶饮誉海内外。
  民国时期,农业在福安的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民国二十五年,全县粮食总产3.93万吨,其中稻谷总产1.8万吨。全年人均占有粮食165公斤。据民国二十六年《福安人口农业调查》资料,在调查的1124户农民中,共有自耕农245户,半自耕农280户,佃农599户,佃农和半自耕农占调查农户总数的78.20%,表明土地主要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中。故农民除耕种外,不得不从事副业生产,以增加收入来源。副业以茶叶为最大宗,最高年产茶叶1800余吨。畲族内部的地主和富农都极少,绝大多数均为贫雇农,而畲族的中农和贫农很少有土地,都是租种附近汉族地主的土地①。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封锁了出海口,使福安的土特产外销通道受阻,造成大批茶园荒芜,茶叶产量不及正常年景的十分之一,有些农户干脆放弃采摘,任凭茶树老化、荒废,使福安经济受到很大的打击。抗战胜利后,轮船运输恢复,福安经济也逐渐复苏,在县境内形成了县城、赛岐、下白石、社口、穆阳、甘棠等主要集市,全县共有商店817家,资本额5787.9万元(国币元)。但全县仍无现代工业,农业、副业和手工业的生产方式落后,人民生活困苦不堪。
  1945年,福安作为闽东首府,地方财政经常项目岁入为2462.27万元(国币元,下同),岁出1467.84万元;临时部分岁入1121.19万元,临时岁出1467.87万元。县地方公有田产3247亩,年收入21.36万元,得租谷184.2吨。福建省银行在福安设有分行,并在赛岐和穆阳设有办事处,年度春耕贷款255.37万元,核定茶叶贷款100万元。当年全县共有制茶厂60余所,工人1000余名,制糖、榨油、制伞等工厂或作坊各有数百人。全县从事手工业者总计约5000人。
  1949年,福安县工农业总产值1696.22万元(1970年不变价,下同)。其中,农业总产值1522.39万元,占89.75%;工业总产值173.83万元,占10.25%。
  二、1949年~1978年的经济建设
  (一)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安县也和全国其它地方一样,相继开展了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全县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1949年~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全县的粮食总产量由39,341吨提高到51,986吨,增幅高达32.14%。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年~1957年),全县的工作重心是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科学种田知识。5年间,全县共兴修中小型水利工程835处,推行了水稻的单季稻改双季稻种植,在推广合理密植、合理施肥、选育良种以及开展土壤改良、抗旱防涝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成就。1957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69,548吨,分别比1949年和1952年增长了76.78%和33.78%。林业开发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53年~1956年期间共造林12.04万亩,茶园面积增加到9.1万亩,茶叶的单产和总产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油茶生产由于推广了中耕除草技术,使油茶的单位面积产量提高了一倍以上。在工业方面,全县兴建了17家工厂,1957年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60.86万元(1970年不变价),比1953年增长近一倍。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10.25%提高到1957年的27.86%。经过全县各族人民的艰苦奋斗,“一五”时期的各项经济指标基本上提前一年完成。
  (二)“二五”时期1958年开始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由于脱离实际,过高地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使福安经济遭受了严重损失。在“大跃进”的浪潮中,仅从1958年8月28日至9月10日的十多天里,全县就建立了15个人民公社,实现了全县的人民公社化。由于福安地处我国的沿海前线,人民公社实现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活集中化;在经济上强调“一大二公”,对社员实行以供给制为主的平均分配制度。全县办起了3569个食堂,并错误地估计粮食已经过关,让社员“放开肚皮吃饱饭”。在“大炼钢铁”的运动中,为确保“钢铁元帅升帐”,不顾条件地大搞土法炼钢,没有燃料就大量砍伐林木,没有原料就搜集民用铁锅铁器回炉炼钢铁,但炼出的大多是无用的烧结铁和废钢渣;所建的2760多个炼钢炉后来除个别改建为小铁厂外,其余的均毫无用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搞乱了生产关系,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给全县的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损失。196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3343.91万元(1970年不变价,下同),比1958年下降了32.71%。其中,农业总产值2089.63万元,工业总产值1254.28万元,分别比1958年下降了30.47%和36.14%。
  但是,这一时期在修建公路、水利工程和发展工业方面仍然取得了重要成果,为以后福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尤其是1958年10月创办的闽东(福安专区)电机厂,为福安后来发展成为享誉全国的“电机城”奠定了基础。
  (三)国民经济调整时期 从1961年起,福安同我国的其他地方一样,开始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贯彻《农业六十条》,缩小农村社队规模,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大队对生产小队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和超产奖励),保护生产队的小部分所有制。为解决当时最急需的粮食问题,福建省委作出决定:当年冬种期间,每户社员可向生产队借种一亩地,有条件的生产队还可超过一亩,谁种谁收归谁所有,并允许社员有一部分自留地。这项措施对渡过当时的困难,以及对恢复和发展生产都起到了重要作用。1962年10月,全县在调整生产关系的同时,适时地提高了粮食的收购价格,并对粮食收购实行超购加价和奖励的办法,同时开放农村集贸市场,活跃农村经济。在此后开展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福安县委对“左”的一套有所抵制,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生产问题,把增产作为搞好运动的标准之一。1965年投资452.2万元,分别修建了茜安水渠和龙溪水渠,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年还推广种植早稻矮杆品种,使水稻亩产提高到263公斤,比传统的高杆品种增产41.4%。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全县农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粮食总产6.85万吨,比1962年增长25.57%;社员家庭收入三年间分别增长了49%、8.5%和47.9%,户均副业收入19.5元。在工业方面,福安县对那些原料不足、产品质量差、亏损大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以及急需发展的工业部门,提高基本建设的效益,工业生产形势因此也明显好转。1965年,全县工业产值1722.38万元(1970年不变价),比1962年增长了37.32%。1963年~1965年,福安县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1%,是改革开放前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福安县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冲击。在农村,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和“备战夺粮”,大砍经济作物,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工业领域批判“唯生产力论”和“利润挂帅”,许多合理的规章制度被废除,导致了纪律的松懈和生产的混乱。但由于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化大革命”的自觉抵制,福安县经济还是在挫折中实现了缓慢增长。1976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9889.10万元(1970年不变价,下同),比1966年增长了73.79%,年均递增5.68%。其中,农业总产值5166.26万元,工业总产值4722.84万元,分别比1966年增长了45.98%和125.2%。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到47.76%。
  三、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是伟大的历史性转折。福安的经济建设从此进入了一个健康稳定发展的新时期。
  1982年,福安县党委和政府开始在全县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原有的人民公社体制被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新体制所代替,从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出现了快速增长。198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9692.25万元(1980年不变价,下同),比1980年增长了58.67%,年均增长9.67%;在工业方面则进行了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增加了企业的留利水平,并且根据福安县的资源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了重点抓好的七大工业行业,把电机电器作为福安工业发展的重点,同时还采取措施大力发展乡镇工业,从而使工业也获得了较快发展。1985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12,460万元,比1980年增长103.16%,年均递增15.23%,超过了全国(12%)、全省(13%)和宁德地区(10.5%)的同期增长速度。
  “七五”期间(1986年~1990年),福安县党委和政府把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引入城市工商系统,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同时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实行责、权、利相结合,逐步解决企业职工吃“大锅饭”的弊端。从1988年起,福安县开始实施沿海发展战略,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使全县国民经济出现了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好势头,取得了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工业总产值和财政收入翻一番的可喜成就。199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9,463万元(1980年不变价,下同),农业总产值14,592万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了2.17倍和50.55%;乡镇企业增加到5533家,乡镇工业产值达16,584万元。全市商业网点增加到5025个,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0,993万元,比1985年增长92%。
  进入90年代,尤其是邓小平同志发表南巡讲话后,福安市党委和政府加大了改革开放的力度,使全市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1996年,全市完成国民生产总值28.16亿元(当年价,速度按可比价),比1990年增长2.09倍;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6.64亿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其中农业产值7.53亿元,工业产值29.11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3.14倍、1.14倍和4.44倍。1991年~1996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高达20.7%、26.7%、13.5%和32.6%,是福安市历史上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财政收入也保持了快速增长,1996年达17,396万元(当年价),比1990年增长了3.01倍,年均递增26.05%,比同期财政支出的年均增长速度高5.79个百分点,从而改善了财政收支状况,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85年的48.76%提高到1996年的93.15%,财政自给能力大为提高。
  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福安市的经济实力大为增强,1995年进入了福建省县级经济发展与实力评估的发展速度第14位和综合实力第16位(全省共有63个县及县级市);1996年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居宁德地区10个县(市)之首,农民人均纯收入2232元,居宁德地区10县(市)的第二位。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福安市畲族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十余个民族为对象,在以县为半位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著而成。每卷分为综合篇、典型篇、专题篇等三部分,全面反映所调查的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阅读

相关机构

福安县党委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福安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