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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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4798
颗粒名称: 三、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2
页码: 35-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设立,为健全福安市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做出了重要贡献。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任免相关人员,提高了审议和决策能力。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为福安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关键词: 福安市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常委会

内容

福安县1954年~1978年召开的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均未设常务委员会,人大闭会期间由人民政府行使职权,形成政府自己监督自己的不合理状况。在1980年12月举行的福安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设立后,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监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法决定副县(市)长的任免;任免人民政府委、办、局的主任或局长;任免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对于健全福安市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0年下半年换届选举后,在全市19个乡镇设置了人大常委会常设机构。
  为提高审议和决策能力,福安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和视察工作。1984年~1990年,第九、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了68次规模较大的调查研究活动,经过调研产生的报告、建议、决定和决策,对福安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90年代后,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调研和视察工作,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仅在1996年就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了60多次调查活动,就春耕生产中的种子供应、自来水提价、肉猪屠宰、蘑菇生产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撰写调研报告,供有关决策部门参考,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1997年,福安市人大常委会设置的工作机构有: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卷

《福安市畲族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十余个民族为对象,在以县为半位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著而成。每卷分为综合篇、典型篇、专题篇等三部分,全面反映所调查的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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