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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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3164
颗粒名称: 四、告示
分类号: K288.3
页数: 3
页码: 234-2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提刑按察使司通告,山民应改变奇装异服,遵守通礼和家礼,不得逾越,以消除争议,实现大同之治。
关键词: 告示 畲族文化 文献

内容

清光绪《钟氏联环谱》收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八月署福建等处提刑按察使司兼管驿传监法道《告示》一则。
  署福建等处提刑按察使司兼管驿传事监法道余为
  示谕事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据家丁林添禀称,家主刑部主事钟大焜因修谱到福宁所属各县,见有一种山民,纳粮考试与百姓无异,惟状束不同,讳呼为畲(畲),山民不服,时起争端。家主向山民劝改状束与众一律,便可免此称谓,无不踊跃乐从。惟各山民,散处甚多,禀请出示晓谕等情到司,据此本署司查薄海苍生莫非天朝赤子,即闽粤之蛋户,江浙之惰民,雍正年间曾奉谕旨,准其一体编入民籍,况此种山民完粮纳赋与考服官,一切与齐民相同,并非身操贱业者。此在国家有包含遍复之仁,在百姓岂可存尔诈我虞之见。但其状束诡异,未免动人惊疑,且因僻处山陬,罔知礼制,于仪节亦多僭越,自非剀切晓谕,则陋俗相沿不革,即群疑亦解释无由。除禀批示,并通饬外,合亟示谕。为此示仰合省军民诸色人等知悉,古来盘瓠之说,本属不经,当今中外一家,何可于同乡共井之人而故别其族类。自示之后,该山民男妇人等,务将服式改从民俗,不得稍涉奇装,所有冠丧婚嫁应遵通礼及未子家礼为法,均勿稍有僭逾,授人口实,百姓亦各屏除畛域,等类齐观,勿仍以畲民相诟病,喁喁向化,耦俱无猜,以成大同之治。本署司有厚望焉!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 日给告示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闽东畲族谱牒祠堂的相关情况,内容包括:修谱牒与建祠堂、谱牒内容、各姓藏谱、畲族祠堂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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