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30920020230003110 |
| 颗粒名称: | 七、取谱名 |
| 分类号: | K288.3 |
| 页数: | 1 |
| 页码: | 17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谱名是谱牒中使用的名字,由讳名、字、行等组成,表示命名对象的世系所属和排行。谱名通常由族长、董事和修谱先生等人议定,每一代的讳名和字的“字头”仅各用一字。畲族宗谱内还有一部分人拥有“奏名”,俗称“法名”,要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获得,男性冠以“法”字,女性配以“婆神”字样等。已获奏名者,他们可把所获奏名的时辰书写在红布条上,并系于祖杖首端,作为他们在族内地位和威望的佐证。 |
| 关键词: | 修谱牒 畲族文化 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