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定谱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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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3109
颗粒名称: 六、定谱例
分类号: K288.3
页数: 5
页码: 12-16
摘要: 该内容是关于修谱凡例的说明。修谱凡例是有关修谱的原则规定和体例说明,通常包括立世次、谱系源流、男女之生、讳字各宜分辨、男子无后有统承者、坟葬、宗族、书法、凡生卒非一帝者、谱源以明昭穆正统等条款。
关键词: 修谱牒 畲族文化 谱例

内容

修谱凡例也有直书“谱例”的,是有关修谱的原则规定和体例说明。
  民国八年(1919年)修的新楼《蓝氏宗谱》“凡例”就有12条之多,分别为:
  一、立世次,谨按欧阳先儒之式,以世为经,以人为纬,俱立五世一提,以明五服之亲,九世再提,以成九族之义,递承而下,毋使间断,令视者易晓焉。
  一、谱系源流,原所以明姓氏,纪宗派,本族流传已久,谱牒无存,兹特录上世衣冠。
  一、妻妾之分,天叙地秩,所系匪轻,诸公书配某氏,此殁而后,继也;若发妻尤(犹)存而居同室,则有侧室之别。
  一、男女之生,各有分别,男则承宗祧,支门户,年虽幼,其必先;女则适他人,执箕帚,虽长其位后,义有在也;又必兄弟名下,书其出处,及其婿姓名之详,乃可知其所归。
  一、讳字各宜分辨,不可混同。盖人生三月,父命之名。既冠则巫宾字之,以讳其名,所以章成人也。本族散处山间,数乡名多从同,兼以葬坟上碑难以改易,故第殊其字,而仍其名,或稍易以同声而已,自此以后,切宜谨之。
  一、男子已娶而无生养,必至绝先祖后;不书绝,止书哀也。未娶而无托者,不书公,而其卒或书早世。幼者夭殁,是皆惜其不幸而痛之哉!
  一、男子无后有统承者,乃古义也。何则统承之义?为其无统而失传,以之接其源,衍其流而已,当于目录下书以某子为嗣庶,伦理明白,宗兆有庆矣。
  一、坟葬。所以妥祖考之体,栖祖考之灵,子孙务在递年祭扫,记其坐向,免他人侵占之虞。
  一、谱例。系掌之子孙,须当护爱珍藏,以垂永远,勿致废坏。又当随代修录,古云不修三世谱,乃为宗祖之为子孙者,不可以其缓而忽之者。
  一、宗族。论今日虽有亲疏之别,原祖宗实无尔我之殊。虽五服已尽,而情义尚存。凡有疾病急难共相扶持救恤,冠昏称庆、死丧吊哀,此则敦宗睦族有道,世代有光矣。
  一、书法。已故者书公、书妣、书讳,见在者,书字、书配、书名。或有子而出嫁者,于某氏生子某,下直书,出字不载生庚与名。
  一、凡生卒非一帝者,各载帝号年月干支生卒。共一帝者生载帝号年月干支,卒载年月干支不重填帝号。
  蕉城区九都柴坑村《钟姓族谱·谱例》有17条,用字简洁。分别为:
  一、图内五世,取五服之义。两图合为九世,九族之亲也。
  一、图首书一公字,示尊尊也。兄弟横图联书,明亲亲也。
  一、图以讳为主。右书字号、行第详履历,并纪妻妾生卒、葬所,叙联姻、明所归也。
  一、图系红丝,联络不绝,像血脉文流贯也。
  一、谱,十五年一纪,三十年一修。方孝孺先生云:三世不修谱是谓禽犊之民,此意所以重祖宗防遗失也。
  一、谱源以明昭穆正统,绪联血脉。真正世系,概用朱书,其他不必系者,防乱宗也。
  一、谱中支派,由长及次、自大至小不容紊乱。所以序昭穆,明尊卑也。
  一、谱中兄弟姐妹,本同一气,横图联朱书之;男左女右,以为亲之谊也。
  一、无子立嗣者,当于生父名下注明“出绍”,于嗣父名下直接收入,以同一本也。
  一、无后者,不书绝,而书止。不忍斥言,所以存忠厚也。
  一、谱内谊名讳字,不许后雷同,犯上者例应改之。改名之法,以卑让尊,以幼让长,言顺从之义也。
  一、谱内命名取字,自身而溯历祖,为吾身血脉所由来者,不得相犯。若伯叔兄弟之伦,小族限五代,大族限三代内,不得相犯。余则讳字稍犯自不必拘,以其人多好字难收也。
  一、有名重字复,其人不在者,依旧誉正。诚恐妄为改易,致妄其主名也。
  一、图内谱中显宦、绅衿名讳,於支派图中,俱用朱书其讳;下而庶人,只用墨书,所以辩(辨)贵贱励后人也。
  一、号为徽称,惟耆老、荐绅以及有功德者,方堪持赠。所以隆褒崇之典,并起贤子孙之尊敬也。
  一、妇人未死,书娶;已死,书妣;嫁则书出;明兴庙绝无私及也。
  一、女子只载婿家,有生虽贵不必载。盖谱系一家之私,不得滥及异姓也。
  福鼎市佳阳丹桥《钟氏族谱·凡例》只有10条。分别为:
  一、谱内遇有先代名字犯庙讳、御名者,恪遵功,合恭缺末笔。圣讳则加“阝”旁,以昭敬避。至现在命名有犯者,则改之。余或代以他字。
  一、世图仿眉山苏氏大小宗法,世纪佼庐陵欧阳氏,年表采世之为谱者甚多,虽二公之法最良,又不如大书分注,俾观者了如指掌。
  一、支图以五世为一图,起于高,迄于身,取五服之义。五世一提,九世再提,承上启下,脉络贯通其间。行之直下者,为父子;行之朋列者,为兄弟。长房居先,次房居后,雁排不紊。
  一、祖居必志地名所在,或有迁移异地者,名下注:移居某处。以便查考。
  一、过房者,于本生父支下载:“出嗣”,在所嗣父支下书:“嗣子”。螟蛉者,书:“养子”;随母者,书:“继男”;无后者,书:“不传”;少亡,书:“早世”,童子书:“殇”。悉用红线脉络牵连,间有注明,亦不至于异姓乱宗。
  一、谱订为图甲,相联名曰:“大书”,分注其中。名讳号、配氏,均一载明。有品行端方,事功足录及青年守节者,宜附于传而表旌之。
  一、葬地必记都邑地名、坐向、分金,或有小辈同葬,则曰:“附葬某公坟”。
  一、正娶曰元配,再娶曰继配,妾书侧室;有改适者,则曰配某氏,改蘸。凡有生育者,则填于本氏之下,男先女后,以别嫡庶之分;盖女不列生卒者,夫家事也,兹不必书。
  一、谱内有名讳相犯,亟宜易之,既登碑志仍从之。
  一、族谱共印一十七部,分与各派子孙,宜其珍重修藏,以防不虞。又当时加修辑,故龙门子曰:三世不修谱,罪同不孝,为子孙者慎之。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谱牒祠堂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闽东畲族谱牒祠堂的相关情况,内容包括:修谱牒与建祠堂、谱牒内容、各姓藏谱、畲族祠堂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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