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畲族文化研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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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203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畲族文化研究
分类号: K288.3
页数: 36
页码: 346-381
摘要: 本章记录了宁德市畲族文化的调查、研究、挖掘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
关键词: 畲族 文化研究 宁德市

内容

文化具有民族性,这是绝大多数文化研究学者的共识。文化之所以具有民族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在于,人类族群分布的差异性以及各族群发展的自然历史条件和生存环境不同。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不仅构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式不可分离的要素。畲族文化是指畲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历程中创造的具有民族特色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习俗。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物质文化,如生产工具与生产方式,畲族建筑与民居、民族服饰与器具等;二是精神文化,如畲族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族心理、教育、宗教、信仰等等;三是制度与习俗,如畲族民族习惯、宗族仪规、民族节庆、行为规则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信息化的推进,物质和文化产品的丰富和物流的发达,交通的改善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外来文化的影响剧增,畲族传统文化受到猛烈的冲击。我们知道畲族文化记录着畲民族发展的文化进程,其中许多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消失,不仅是畲族人民的损失,也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损失,甚至是整个人类的损失。本章记录了宁德市畲族文化的调查、研究、挖掘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
  第一节 畲族民族识别与历史文化调查
  民族识别,就是通过对一定地域内,一定时间里一些人们共同体的特征进行识别,确定其民族的属性和民族的成分。解放以来,我国政府对各民族的识别,是根据各民族共同体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进行的,一个民族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风俗习惯、历史传统、文学艺术、宗教信仰以及民族风俗等特点,都是这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状态的具体表现,畲族的共同心理,在衣、食、住、行等物质文化生活和婚、丧、节日、礼仪、禁忌等习俗上都得以表现。在这一节中,我们主要介绍20世纪50年代,中央民委派出民族识别小组,施联朱等教授对畲民的识别依据与成果,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从民族特征的调查入手,辨别畲民不是汉族,而是一个少数民族;二是从民族特征、历史渊源的追溯和分析确认,畲民与瑶族同源,但不是瑶族的一支。
  一、畲族民族识别
  1953年,施联朱被委任为畲族识别调查组长,与黄淑娉(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主任、教授)、陈凤贤(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一起,开始了他们的第一次畲乡之行。在华东军事行政委员会和福建、浙江省委统战部等领导的支持下,调派了雷关贤(畲族、华东军事行政委员会民族科长)、雷恒春(畲族、后任福建省民委主任)担任识别组的翻译和向导。他们深入浙江景宁县东衙,福建罗源县八井、上杭县庐丰、漳平县山羊隔等畲村调查研究,每处都住了20多天。他们与畲胞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对畲族的历史和现状有了具体的了解,确认畲民既不是汉族,也不是“瑶族的一支”,而是一个有自己特点的单一的少数民族。
  1955年,中央民委又派出一个调查组,专门对广东畲民进行识别调查。国务院根据他们的调查报告,于1956年正式确认畲族为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成为新中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平等成员。
  二、少数民族历史调查
  1956年,遵照党中央和毛主席提出抢救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指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和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1958年,在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领导下,由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具体主持、中央民族学院以及在京和各省区有关单位的1000多人的积极参加下,全国组成16个调查组,从北京出发,分赴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一面进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调查,一面着手做好编写出版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准备工作。施联朱教授被委任为福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组长,率领包括著名音乐指挥家郑小瑛在内的北京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学院、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等单位的12位同志,分赴福建省福安、福鼎、宁德、罗源、连江、霞浦,浙江省景宁、平阳、泰顺、温州、丽水,江西省贵溪、铅山等县部分畲族地区进行调查。
  1958年8月福建省组成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由福建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兼民族事务处处长白子文为组长,陈国强、施联朱两同志为副组长,陈元煦同志为秘书。全组共41人,其中:省民政厅两人,厦门大学6人,省文化局5人,福安专署、福安、霞浦县等派干部12人,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人,中央民族学院8人,北京大学6人,中央音乐学院1人(不包括文艺组所配备的翻译人员),其中参加一个阶段工作的占17人。全组党员15人,团员14人,群众12人。并成立调查组的行政领导小组和党团临时支部组织。
  调查组又分为高山族和畲族两个小组。高山族小组7人,畲族小组33人。调查组在进行调查和编写中,除搜集各级党政部门所积累的有关畲族和高山族丰富的资料,听取各级党委的指示和报告外,听取乡社干部畲族的情况介绍会议30次、小型座谈会318次,个别访问1783人次,以及采取在劳动中、入户访问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截至1958年底,除基本上完成福安专区的福鼎、福安、霞浦、宁德,浙江的景宁、平阳,江西的铅山、贵溪等县的畲族情况调查工作外,还完成了福建福安专区的罗源、连江和浙江的泰顺等3个县部分畲族地区的调查。共调查了23个以上畲族乡(片)、村。文艺小组还巡回调查了20个村的畲族文艺方面的情况。摘录了原始材料105万字,并整理出各组调查的调查报告将近100万字。调查中收集到畲族山歌3000首(另记歌谱400首)、服饰123件、祖图以及宗教风俗方面文物39件,族谱19本、革命文献15件以及绘画170幅。
  畲族小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16日—9月9日),在8月底以前集中福建省有关单位抽调参加调查工作的干部,搜集省有关单位对过去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的材料和一些文献资料。9月1日至9日,听取和讨论福建省委统战部张副部长的指示报告,并公布分组名单,白子文组长介绍福建少数民族情况;施联朱同志传达全国民族科学研究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统战部汪锋副部长的报告、中央民委谢副主任的报告、中国科学院哲学部潘梓年副主任的报告、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苏副所长等的报告,并组织参观学习。
  第二阶段(9月10日—10月12日),畲族小组9月10日到福安,向中共福安地委统战部报到,汇报了调查组的工作任务,并由荆部长介绍福安专区大跃进情况以及对这次调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9月10日至13日,搜集和摘录了地委、专署、县委、县人委等部门有关畲族材料6万字。9月14日起,分五个组分赴福安甘棠乡山岭联社,福鼎佳阳乡双华片,霞浦水门人民公社草岗村,宁德飞鸾乡南山片等地进行了畲族社会历史情况的调查;文艺组同志调查了福安城关镇仙岩大队的仙岭洋和满洋村,穆阳乡的南坪、砧溪,湾坞乡的马山村、天地村等地有关畲族的文化艺术方面的情况;浙江分组亦完成了景宁县畲族情况调查并参加了全省少数民族代表会议批判地方民族主义分子。各组整理出调查报告共约18万字。10月10日各社会历史调查分组结束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各分组长集中于福安,在中共福安地委统战部荆部长、丰秘书亲自领导下,进行了为时两天(11、12日)的工作小结。
  第三阶段(10月13日—12月5日),各分组调查了福建福安县潭溪乡的凤阳,城关镇的仙岩,福鼎县潘溪乡牛埕下片,南溪乡浮柳片,宁德县七都漈头,八都南岗、霍童,霞浦县的西胜、墓斗、南塘,以及浙江平阳县王神洞等11个点的畲族社会历史。文艺组亦完成了福鼎的双华、浮柳、瑞云,霞浦的鲤鱼山、白坑、青皎、草岗,宁德的南山、南岗、新楼、猴盾、雷东片、金涵片、后山片等14个调查点的畲族文艺调查工作。在这一阶段调查工作中,编写了各调查点的调查报告共约57万字,并写出调查工作汇报材料2万多字,于11月28日向福安地委、专署汇报,地委统战部部长、专署王专员、文化局王局长等领导同志作了汇报。
  第四阶段(12月6日—12月底)把全组人员重新划分为6个分组,分赴浙江平阳、泰顺两县,福建罗源城关人民公社八井大队和飞竹人民公社西兰大队两个调查点,连江的长龙乡总洋村,江西的铅山、贵溪等地的畲族进行调查。
  畲族历史调查组在广大畲族人民和干部的热情支持下,历经半年的调查,写出29篇调查报告共40余万字,搜集畲族山歌2万多行,记录469首,绘制了各种速写等草图200多张,舞蹈素材3套,文物250件等。在此基础上,由施联朱(主编),陈元煦、陈佳荣等执笔,于1961年编写《畲族简史简志合编》。此外,他们还撰写《土地革命时期闽东畲族人民的革命斗争》一篇论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党在根本指导思想方面完成了拨乱反正,中国的民族工作不仅得到了恢复,民族工作的“左”的错误也从根本上得到纠正,而且在新的基础、新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编写“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民族研究工作又继续开展起来。由施联朱教授(主编)、蒋炳钊教授、陈元煦教授、陈佳荣同志等到福建、浙江等畲族地区进行补充调查,在原有的《畲族简史简志合编》的基础上,修订成《畲族简史》,于1980年出版。
  《畲族简史》的出版就是在畲族人民的热情支持下完成,尤其当时宁德地区民政局长雷恒春召集了全区各县畲族代表50余人,集中连江,对《畲族简史》征求意见稿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提出宝贵意见,无疑对该书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畲族简史》的出版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经历了许多挫折,而终于取得有关领导和畲族人民的认可后出版。《畲族简史》的正式出版较早,这是国家预定要出版55本全国各少数民族简史丛书的第四本,在全国影响较大。在该书正式编辑出版过程中,发生了两个棘手问题:一是在连江审稿会议上,畲族代表强烈要求更改畲族的族称,部分代表真正提出族称不更改就不能出书。对此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并郑重指出,全国55个少数民族族称乃国务院正式公布的,至于民族名称的更改,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应尊重畲族人民的意愿,可以更改的,但要经过一定手续才能确定,因此,《畲族简史》一书仍用“畲族”族称出版。一个民族的族称来源极其古远,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全体成员所接受、约定俗成的,它往往是伴随着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而形成的,也是长期民族历史发展的产物,有相对的稳定性、延续性。它标志着一个人们共同体全体成员认同的大家都属于一个族体的自家人的亲切感情,也是区别于其他族体的一种标志。所以民族名称的提出,绝不是少数人臆造出来的,是民族意识的表现,又是一个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一种表现,是民族特征的重要标志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民委鉴于畲族人民对族称问题反应十分强烈,曾多次召集畲族代表座谈,广泛征求意见,但因各地畲族代表意见不统一,最终未能得到更改。今天,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不断巩固和发展,利用族称来侮蔑畲族人民的现象已逐渐得到克服与消除。二是当《畲族简史》正式出版后不久,部分畲族工作者在尚未看到正式出版的《畲族简史》之前,仅仅依据《畲族简史》征求意见稿中存在的问题,向国家民委写信,强烈要求国家民委禁止此书的出版发行。这对于作为该书主编的施教授是一次严重的打击,处境十分尴尬。为了澄清问题,国家民委专门责成政研室的两位同志,花了一个月时间,认真审读该书,发现正式出版的《畲族简史》并不存在部分畲族干部所说的严重错误问题,该书立场观点基本正确。这个结论与共识,使施教授如释重负,解除了精神负担。当然,施教授认为,《畲族简史》的出版为时较早,编写力度不够,加以作者之间在族源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难免编写的不尽如人意,同时广泛征求畲族干部群众意见也做得不够,表示今后在该书修订再版时,一定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努力把它修改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调查研究,为了适应民族地区实现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需要,繁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科学研究,在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的直接领导下,1982年,国家民委主任杨静仁亲自批款给中央民族学院,责成校领导委派施联朱教授为调查组组长,赴畲族地区进行畲族传统文化的调查研究。
  1982年施教授率领调查组深入调查福建霞浦县白露坑、茶岗,福安县金斗洋,罗源县福湖大队,以及浙江景宁张村、遂昌县等畲区和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外,还调查了畲族的祖居地广东潮州凤凰山的碗窑、山犁、石古坪、雷厝山以及江西畲族聚居地铅山县太源、贵溪县樟坪等畲村。搜集到一批有关畲族历史文献资料,收获颇大。由施联朱教授(主编)、蒋炳钊教授、陈元煦教授和陈佳荣同志参加,把建国以来历次对畲族社会的调查报告和搜集有关畲族的历史文献资料、图片和文物资料等,编辑为60万字的《畲族社会历史调查》,于1986年出版。
  附:
  福建、浙江的畲民识别①
  施联朱
  在我国东南部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安徽5省80县的山区里,居住着一个被称为“畲民”的人们共同体,人口约63万余人(1990年)②,其中以福建、浙江两省的人数最多。他们居住分散,一般是几户或几十户聚居成村,周围是汉族村落,彼此交错杂处,也有的与汉族杂居在一个村中。
  新中国建立前,由于反动统治阶级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剥夺了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平等权利,使畲民被迫隐瞒、更改自己的民族成分。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畲民纷纷提出要求确定其民族成分和族称,强烈要求承认为新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由于畲民长期与汉族人民交错杂居,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形成了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有些地区畲民的民族特征消失较大,加以新中国建立前,有些专家、学者认为畲民讲的是汉语,是一种移植闽、粤的汉族农民的后裔;有些学者认为畲民是瑶族的一支,等等。因此,畲民的民族识别问题就提到了党和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上来。
  1953年,中央民委派出畲民识别调查小组,赴浙江景宁县张村东衕、福建罗源县八井、漳平县山羊隔等畲村进行畲民识别调查。1955年,中央民委又派出畲民疍民识别调查小组,赴广东潮州凤凰山畲民地区进行识别调查。对畲民的识别基本上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从民族特征的调查入手,辨别其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另一个除要从畲、瑶民族特征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外,还要从历史渊源的追溯和分析,来确认畲民是瑶族的一支还是单一的少数民族。
  (一)畲民不是汉族,而是一个少数民族
  主张畲民是汉族的主要论据,在于认为畲民所操语言是汉语,畲民的民族特征已消失殆尽,与汉族关系密切,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新中国建立前,有的学者认为,依据畲民的语言特征,畲民中绝大多数人使用汉语客家方言,因此认定畲民是汉族的一部分,而不是少数民族。有的学者认为畲语近于官话,有的学者认为畲语近于客家话,有的学者认为畲语是广东话,有的学者根据沈作乾先生以括苍畲语为例,认为畲语是福州话,①西人关于福建畲民的论著也都认为他们就是广东的客家。但无论如何,畲语和汉语是一个语根,这是可断言的。据此,他们认为畲民是第一批殖民闽、粤的汉族农民。
  经过识别调查认为,一般说来,每个民族都具有一种共同语言,这是识别民族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存在着一个民族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和操同一种语言却不是同一民族等情况。五省畲民除了广东增城、博罗、惠阳、海丰等地1000多畲民使用苗瑶语族的语言外,绝大部分畲民彼此之间用直接近汉语客家方言的语言为其共同语言。五省畲民代表会聚在民族参观团时,就是以接近汉语客家方言的语言为交流思维和交际的工具,这种语言又不同于当地的汉语方言(指闽东、浙南汉语方言),这就具备了作为单一民族的条件。这个现实说明一个民族并非必须具备自己独特的语言不可。
  在对畲民语言的识别调查中,我们认为畲民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更具体地说,主要有两种语言:居住在广东增城、博罗、惠阳、海丰一带的畲民使用的畲语,属于苗瑶语族苗语支(瑶族“布努”话),兼通客家话,这一部分畲民约1000多人,占畲民总人口的4%。左右;其他地区包括福建、浙江、江西、安徽以及广东潮安、丰顺等约占畲民总人口99%以上的畲民,使用接近于汉语客家方言(部分为潮州方言)的语言为其共同语言,但与现代客家话不同,在语音上与客家话稍有区别,有少数语词与客家话完全不同,也不是当地的汉语借
  词,有的与苗瑶语族的某些语言相近或相同。
  据考证,隋唐之际,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聚居着包括畲民先民在内的“蛮”、“蛮僚”、“峒僚”、“峒蛮”等少数民族,而客家先民原居中原地区,东晋时始南迁,在南迁过程中进入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时,曾与那里的畲民先民交错杂居,共同开发我国东南山区。民族的相互杂居和自然融合导致民族语言的相互融合和演化,客家人是来自中原的汉族,有较高的文化和生产技术,经济、文化比较发达,而畲民长期处于刀耕火种的游耕生活,文化、生产技术都比较落后。为了与客家人交往,畲民先民不断接受汉语客家方言的影响,学了客家话,逐渐使自己固有的民族语言特点发生变化(但不是完全丧失掉),自然地废弃了自己的、比较有限的、和汉语不一致的固有词汇或语法结构。因而,现在各地畲民都会说接近客家方言而又有差别的语言,即使后来离开了客家地区,远迁到闽东、浙南的畲民也使用这种语言为共同语言,这是畲民与客家人长期交错杂居互相影响的结果。
  再从畲民的其他民族特征加以剖析,也足以说明他们不是汉族,而是一个具有自己民族特点的单一的少数民族。畲民古称“畲民”或“〓民”。前者指福建漳州一带的畲族,是由于历史上畲民到处迁徙,开荒辟地、刀耕火种的经济生产特点而被命名的;后者指广东潮州一带的畲民,意为“在山里搭棚居住的人”。宋末元初,畲民抗元武装队伍被称为“余军”,“余”字读音有二,读“余”(yu),意为刚开垦出来二三岁的田地;一读“奢”(she),意为刀耕火种。其都含有开荒辟地、刀耕火种之意。他们开出来的地曰“畬田”,种植这种畬田的人,就称之为“畬民”,正如《龙泉县志》卷11中所说:“民以畬名,其善田者也。”说明这个称呼是汉称。畲民自称“山哈”或“山达”,这个称呼不见于史籍记载,但在畲民中却普遍流传。畲语“哈”、“达”都是“客”的意思。“山哈”、“山达”即“山里人”或“居住在山里的客人”。闽东、浙南的畲民都说自己是从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迁来而逐渐定居下来的族体,不是当地的土著居民,他们在山区落脚,开荒辟地,刀耕火种,或租种汉人地主的土地,深受汉族地主的压迫和剥削。当地汉人视他们为外地迁来的陌生人,侮称他们为“畲客”。在大汉族主义和汉族统治阶级的压迫和歧视下,各地畲民还被侮称为“老畲客”等。畲民则贬称汉族为“阜老”、“河老”,自称为“小姓人”,称汉人为“大姓人”,或称汉人为“你边人”,称自己为“我边人”。畲、汉两族历史上深重隔阂的民族关系依然十分明显,民族之间的界限一清二楚,有力地说明了畲族不是汉族,而是少数民族。
  在居住地域上,由于畲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隋唐时期已聚居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一部分往东迁徙,形成今天主要分布于闽、浙、赣、粤、皖五省部分山区的局面,其中闽东、浙南的畲民与安徽宁国、江西铅山、贵溪等县的畲族地区,基本上连成一片。畲民和汉族交错杂居,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方面,畲、汉两族人民都密切地联结在一起,这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两族人民相互交往而形成的自然现象。
  畲民在经济生活这个特征上是不明显的。由于畲民是个杂散居的少数民族,是后来迁来的民族,长期与汉族交错居住,关系十分密切,没有也不可能形成自己独立的民族市场和民族经济中心。新中国建立前,他们基本上处于封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十分不发达。畲民地区出产的物品除自给自足和交租外,所剩无几。他们把为数不多的土特产(柴火等)拿到汉族集市去销售,换回自己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没有专业商人,手工业尚未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他们在阶级结构上,地富少,佃中农多,贫农占绝大多数,深受汉族地主的剥削。畲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多数住在山腰地带,倚山坡,筑梯田,可耕面积少,农作物种类、生产工具、耕作技术都与当地汉族大致相同。除农业外,还兼营茶叶、林业、狩猎、纺织、编制竹器、养蜂酿蜜、烧木炭、养鱼、饲养家畜、采集药材、砍柴草等副业。
  “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个要素在畲民识别中十分重要。畲民的服饰、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民族风格等都有自己的民族特点。
  在服饰方面,男子服装已与汉族无异,唯妇女仍保留着有显著民族特色的服饰。畲民传统服装斑斓绚丽、丰富多彩。衣尚青、蓝色,多着自织的苎麻布。早期说畲民“织绩木皮,染以果实,好五色服”。清代,“男女椎髻,跣足,衣尚青蓝。男子短衫,不巾不帽,妇女高髻垂缨,头戴竹冠蒙布,饰缨珞状”。妇女衣领、袖口和右襟镶花边,色彩艳丽。妇女发式与汉族不同,少女用红绒缠在一起编成一条辫子,缠盘在头上。已婚妇女一般都把头发从后梳成螺式(罗源)或截筒高帽式(福安)盘在头上,高高隆起,形似凤头。结婚时,头戴凤冠,凤冠系用一根细小、精制的竹管,外包红布帕,下悬一条一尺长、一寸宽的红绫,表示戴的是“三公主”的凤冠。畲族妇女不缠足,普遍以番薯丝(又称“地瓜米”)为主食,吃大米饭的少,住茅草房和木结构的泥墙瓦屋。
  在社会组织方面,畲民比较集中的村寨一般都有“祠堂”和“房”组织。同姓同祖多属于同一祠堂(亦称宗祠)。祠堂是由各“房”构成的,设族长一人,由辈分最高、年纪较大、办事公正、有一定威信的老人担任。族长按习惯法主持或负责处理族内、外的各种纠纷,管理族内公共事务,如收缴族租,掌管族账,执行族规,给晚辈排行,主持祭祖活动等。祠堂下设有“房”的组织,乃以血缘的亲疏而组成。同姓近亲的人为一“房”,称为“共房”、“介寮”(即“一家人”的意思),同“房”的人聚居在一起,有的还修有房谱。
  畲民以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小家庭为社会生产、生活的基层单位。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比汉族妇女高,妇女往往同男子一样享有财产的继承权,这是畲民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反映。畲民仍保留一些母系氏族社会的残余,集中表现在舅父的权力很大。
  畲民男子至少有三个名字:乳名、世名(本名)和讳名。凡祭过祖的人,还可以取个法名。讳名乃按辈分排行的不同而命名的。畲民为了辨别是否本族或本姓人辈分以及血缘的亲疏,各祠堂每隔若干年要排行一次。排行时,先将本祠堂若干年内出生的男女按出生的年、月、日进行登记,由族长和族中长辈数人,将登记的人按辈分和出生前后进行排行并于死后写入族谱。畲民以盘、蓝、雷、钟四姓为主要姓氏,排行辈分的区别是:蓝姓以大、小、百、千、万、念;雷姓以大、小、百、千、万;钟姓以大、小、百、万、念等字为行次,周而复始。如祖父排行为蓝大二十二郎,父则为蓝小××郎,本人则为蓝百×××郎。
  畲民口头文学十分丰富,作品有山歌、民族起源和诸天神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儿歌等,音乐、舞蹈绚丽多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传统山歌有关于民族起源和迁徙的长篇叙事诗歌《高皇歌》,有歌颂劳动和爱情的“杂歌”,有取材于汉族的民间神话故事、章回小说、评话唱本等编成的“小说歌”等。畲民民间流行着“打尺寸”(“尺”即断弓,“寸”就是箭矢,乃缅怀民族英雄抗敌斗争事迹的传统体育形式)、“盘柴槌”(武术之一的“棍术”)、节日登高、骑“海马”(又称滑溜板,海边讨小海的交通工具)和“竹材竞技”等十分有趣、别具一格的传统体育活动。
  畲民善唱歌。他们不但在各种节日和喜庆场合唱歌,即使在丧事中也成夜地唱歌,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常以歌当话,互相对答。每当村中来了客人,必会有“陪来客唱歌”,通宵达旦。待嫁姑娘被母舅家请去做客,当晚全村必将举行“作表姐”的赛歌活动。婚前,男家请一个好歌手全权代表男家去女家送礼。当晚必有一场对歌活动,叫作“亲家伯”。每年还要定期举行盛大歌会。
  畲民一般同姓不婚,都在本民族内部盘、蓝、雷、钟四姓中互相婚配。由于姓氏少,加上居住分散,所以同姓不同“房”或五服以外的也可以通婚,但比较少见。新中国建立前,严禁与汉族通婚。男女恋爱比较自由,在婚礼中,对唱山歌是十分重要的活动,可说是贯穿始终、具有独特风格的一种习俗,真有“不会唱歌娶亲难”之感。原来婚姻是不要聘金的,女儿出嫁时的陪嫁妆奁十分简朴,除一般高脚柜、衣箱外,还有农具、斗笠、蓑衣等,稍微富裕者,也有以耕牛作陪嫁的。这是畲民保留下来的古朴遗风。历史上,畲民曾盛行火葬,现已改为土葬。丧仪程序有报丧、戴孝、大殓、小殓、择日、送葬、卜葬、祭奠、扫墓等,仍保持以歌代哭、做功德、拾骨重葬等丧俗。
  节日与汉族大致相同,如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重阳、冬至等。本民族传统节日有二月二“会亲节”、三月三染乌饭祀祖先、立秋“分龙节”等。
  畲民十分重视祖先崇拜。不同姓氏的畲民在祭祖时,不仅祭祀同祖、同姓族人的祖先,还虔诚地祭祀整个民族的共同始祖忠勇王(盘瓠王)。畲民家喻户晓地流传着“盘瓠传说”,传说他们的始祖盘瓠在上古时代……其时犬戎入寇,高辛帝下诏求贤,出榜示众:能斩番王头者妻以三公主。盘瓠揭榜,前往敌国,乘番王酒醉,断其头,回献给皇帝。盘瓠因平番有功,高辛帝赐封为忠勇王,并娶帝女三公主为妻,入山居住,生下三男一女,长子姓盘,次子姓蓝,三子姓雷,女儿嫁给钟姓为妻,繁衍子孙,逐渐发展成为今天以盘、雷、蓝、钟为主要姓氏的畲民。他们把这个传说记载于族谱,绘制成“祖图”,编成长篇史诗《高皇歌》,来叙述始祖忠勇王的出生、成长、生活等不平凡的经历,歌颂忠勇王英勇杀敌和繁衍子孙的丰功伟绩。每个家族都有一根雕刻成龙头的“祖杖”,妇女发型髻梳成凤凰式,头戴凤冠以纪念他们的始祖,反映了畲民原始社会残留下来的图腾崇拜。
  畲民具有的以上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特点,都是这个人们共同体共同心理状态的具体表现。这种共同的心理感情是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是客观存在的,畲民每一个成员都可以用自己的经验体察到的。尽管有些地区的畲民在语言、生活习俗上接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但他们的心理感情仍意识到自己不是汉人,而是“山哈”(畲民自称)人。更重要的是畲民广泛流传着“盘瓠传说”,反映其原始社会残留的图腾崇拜,而且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畲民的独特标志,使畲民成员都共认大家同属于一个始祖,用以表示本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维系着他们成为不同于汉族的一个民族共同体。
  (二)畲民与瑶族同源,但不是瑶族的一支
  有的学者主张畲民是瑶族的一支,其主要论据在于畲民与瑶族在姓氏、语言、文化生活、风俗习惯、图腾崇拜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而忽视了对畲民形成、发展的历史以及历史上畲民与瑶族的渊源关系的剖析。
  关于畲民族源的探讨,从新中国建立前到现在,一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畲民源于古代“蛮”人;另一种则认为畲民是古代越人的后裔。
  “蛮”人后裔说基本上有两种不同说法:一为畲民源于汉代的“武陵蛮”说;二为畲民源于“南蛮”的一支说。前者主要论据是畲民与古代“武陵蛮”都具有相同的盘瓠传说的图腾崇拜。历史文献记载“长沙黔中五溪蛮(又称‘武陵蛮’),大率皆盘瓠之后”。福建深山中“有一种畲人,相传盘瓠种也”。(明谢肇淛:《五杂俎》)“连江深山中有异种曰畲民,五溪盘瓠之后也。”(《连江县志》)“深山中有异种者曰畲民……相传为五溪盘瓠之后。”(《摭闻录》)等。后者则认为盘瓠传说不仅流传于“武陵蛮”,还应包括古代南中国的“南蛮”,畲民乃上古定居在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南蛮”的一支,与畲民传说广东凤凰山为其民族发祥地相吻合,故认定畲民是东汉时久居广东的“南蛮”的一支,是广东的土著民族。
  越人后裔说也有几种不同的说法,即:畲民乃春秋时越王勾践或范蠡的子孙;战国、秦、汉时代的越人后代;源于汉晋时代的“山越”,等等。持此说的主要论点为:第一,多半根据畲民和越人今古地理分布的对照,民间传说和历史记载的偶同,或从族称义、音的演变去推论;第二,畲民与越人有共同的盘瓠传说;第三,畲民与百越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相同的生产水平;最后,畲民、越人有共同的风俗习惯等。
  不论是“蛮”人后裔说还是越人后裔说,都承认畲民与瑶族同源,在历史上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只是在畲、瑶两族的渊源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关于畲、瑶同源说的主要论点有:
  1.畲民与约占瑶族总人口一半的自称为“勉”的“粱瓠瑶”,或称“盘瑶”、“板瑶”、“顶板瑶”、“过山瑶”,以及自称为“门”的“山子瑶”等,都具有相似的盘瓠图腾崇拜,均以盘瓠为本民族的始祖。
  2.从史籍、族谱记载以及分布在广东增城、博罗一带畲民的自称看,往往是畲、瑶并称,甚至说畲族就是瑶族。在古籍记载中,畲、瑶是相通的。如“徭名〓客(即畲族)”,“畲客……盘瓠为姓,是亦闽之畲与粤之瑶种同也。”畲族族谱中有自称为“瑶户”、“徭人子孙”的,广东增城、博罗、惠阳、海丰的畲民有自称为“粤瑶”的,在海丰、惠阳他们被汉人称为“畲民”,但在增城、博罗却被汉人称为“山瑶”。把畲、瑶两族相提并论,甚至把畲民当作瑶族看待,足证两族在历史上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3.具有相同的姓氏(都以盘、蓝、雷、钟为主要姓氏)和风俗习惯。
  4.畲民的《开山公据》与瑶族的《过山榜》(又称《评皇券牒》、《过山帖》或《盘古圣皇榜文》)都载有基本相同内容,属于原始图腾信仰性质的盘瓠传说。
  5.畲民同瑶族语言上有亲属关系,“民族近亲,是语言亲属关系的基础”,从而说明其同源关系是可信的,等等。
  主张畲族是瑶族的一支说,只片面地看到上述畲、瑶同源在民族特征上有许多相同、相似之处,但没有从历史发展上去追溯其渊源关系,没有看到他们之间已各自发展成单独的民族。潘光旦教授在20世纪50年代初对畲民来源作了研究,他的论点是:畲民源于“武陵蛮”,而“武陵蛮”是“东夷”迁居鄂、湘西部地区后,融合了其他民族成分而形成的。畲、苗、瑶与春秋战国时代生活在淮河、黄河之间的“东夷”里靠西南的一支“徐夷”——徐偃王有密切的渊源关系。费孝通教授认为,这批人后来向长江流域移动,进入南岭山脉的那一部分可能就是瑶;而从南岭山脉向东,在江西、福建、浙江的山区和汉族(客家人)结合的那一部分可能是畲;另外曾定居在洞庭湖一带,后来进入湘西和贵州的那一部分可能就是苗。
  畲、瑶虽然同源,但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已彼此疏远,各自分开居住,独自发展而形成不同的族体。尤其是畲族先民与客家人长期交往、互相影响而融合成为一支新的族体——畲民,这从畲民和瑶族现实民族特征的比较分析上,可以得到有力的佐证。
  首先,从语言上看,自明、清以来,一些历史学家、民族学家、民俗学家根据畲民的图腾崇拜、历史传说、神话故事、风俗习惯以及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等。论证畲、瑶同源的密切关系,但都没有在语言方面做具体说明。新中国建立以来,经过语言学者们的不断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到广东增城、博罗、惠阳、海丰一带的畲民使用的是苗瑶语族苗语支(瑶族“布努”语的炯奈话)语言,而其他地区的畲民则使用接近于汉语的客家方言。虽然在语言上与客家话稍有差别,有少数语词跟客家话完全不同,也不是当地的汉语借词,有的跟苗瑶语族的某些语言相近或相同,就算这部分畲民的固有语言似乎与苗瑶语族语言有密切的亲属关系,但在广大畲民语言中所占成分却已是微乎其微了。在语言共同性上说,畲、瑶已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而有人提出畲民是与瑶族同源而客家化了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
  其次,从民族迁徙路线看,畲民与瑶族不同。瑶族《过山榜》中一再提到其民族迁徙路线是从南京路上来的,或由长沙武陵地区南下,大致是从北到南的民族迁徙路线。畲民在民族长篇史诗《高皇歌》中虽然也提到“南京”,但畲民对此意识比较淡薄。隋、唐之前,畲民如何迁徙,何时与瑶族分开,何时迁到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等问题,已无从稽考。但可以肯定在隋、唐之际,畲民已聚居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唐高宗总章二年(669年),唐王朝曾派兵前来镇压畲民先民的反抗。闽东、浙南乃至江西东部、安徽占畲族总人口的96%以上的畲民,都一致认为他们是从广东潮州凤凰山迁来的,也就是说迁徙的总趋势是由南往北,他们对凤凰山有特殊的怀念之情,普遍流传着他们的始祖盘瓠王是在那里繁衍子孙,那里是该族神圣的发祥地,也是盘瓠王的葬身之地,存有盘瓠王的坟墓等传说。在识别调查时,无论走进畲民的任何一个山村,每当提起有关畲民的来源时,老人们都会异口同声、滔滔不绝地告诉你:他们的祖先在很早的古代来自广东凤凰山,其始祖名叫盘瓠,死后就葬在那里,等等。为了缅怀始祖盘瓠王的英勇业绩,他们一直向往着这个民族发源地,有人甚至还计划亲自跋涉去凤凰山“朝圣”。这些都反映了畲民具有独特、强烈的共同心理感情。
  再次,从分布地域看,长期以来,畲、瑶两族早已各自分居在不同的地域。由于地理条件的不同,其历史发展也各自不同。畲民至迟在隋、唐时即已居住在闽、粤、赣三省的交界地区,在历史上与客家人交往密切,深受影响,从而打破了原来的血缘关系,而形成地域性的关系,产生了新的人们共同体。自明、清以来,又由于历史原因,迁徙到今闽东、浙南等地,形成了今天畲民主要分布在这些地区的状况。畲民由于与汉人交错杂居,深受影响,所以,其固有的民族特点消失较多。瑶族却不同,瑶族虽然居住也很分散,主要分布在广西境内、湘南、粤北以及云南河口等地,但在居住分散中又相对集中,有多处比较集中的聚居区,如金秀、都安、巴马、富川、大化、恭城、河口、乳源、连南、江华等地,都是瑶族比较集中的聚居地区。瑶族固有的民族特征保持得比较完整。可见畲、瑶两族各自居住在不同的地域,已各自独立发展成为不同的民族共同体。
  最后,从民族名称来看,畲、瑶两族的名称来源不同。瑶族的名称一般认为来自隋代的“莫徭”。《梁书·张缵传》云:“州界零陵、衡阳等郡,有莫徭蛮者,依山险而居,历政不宾服。”《隋书·地理志》载:“长沙郡又杂有夷蜒,名曰莫徭。”唐代诗人刘禹锡曾为武陵地区的“蛮”人作诗,著有《莫徭歌》、《连州腊月观莫徭猎西山》等。“莫徭”同现在瑶族关系比较密切。“徭人”一词见于宋代史籍,《宋史·蛮夷列传》载:“庆历三年(1043年)桂阳监蛮徭内寇,诏发兵捕击之。蛮徭者,居山谷间……不事赋役,谓之徭人。”可见,瑶族名称乃因“不事赋役”而得名。畲族名称也同时出现于南宋刘克庄的《漳州谕畲》中。约在隋、唐之际,聚居于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包括畲民先民在内的少数民族被泛称为“蛮僚”、“峒蛮”、“峒僚”、“蛮”等,未见有称“莫徭”的。“畲民”一词来源于他们当时采用的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畲民自称“山哈”,人们走进畲民山庄,经常会听到畲胞之间的一句亲昵称呼:“我们山哈人……”如果干部进村,碰到畲胞时尊称他们一声“山哈兄弟”,就会感到对方对你的亲切和信任,有时还会受到一番盛情的接待。这说明他们赋予了这个自称强烈的感情,表现出他们的共同心理感情和民族认同感。
  综上所述,我们对畲民历史来源进行分析,认为历史上畲民与瑶族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他们是同源民族,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早已分隔居住在不同地域,彼此疏远了,各自发展成为单一的少数民族。
  第二节 闽东畲族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于畲族人民关怀备至,十分重视对畲族社会历史文化的调查研究,1953年起就多次组成调查小组,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畲族社会历史进行调查,在深入广泛调查,不断积累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畲族研究也随之不断深入。更有利于畲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对接。
  一、畲族社会历史的调查研究
  1956年,党中央、毛主席提出抢救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号召,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和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1958年在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领导下,福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深入福建罗源、连江、宁德、福安、福鼎、霞浦,江西的铅山、贵溪,浙江的景宁、丽水、平阳、泰顺等县的20多个畲村进行为期半年的有关畲族社会历史的调查研究,集体编写了20多个、共计约50多万字的调查报告,并搜集到许多丰富的文物资料。在此基础上,1961年由施联朱与陈元熙、陈佳荣同志合作,编写出《畲族简史简志合编》(15万字铅印本,内部发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调查研究工作又重新恢复和发展起来。中央决定公开出版“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特成立了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具体指导这项工作,施联朱和陈元煦(福建师大)、蒋炳钊(厦门大学)、陈佳荣(中央民族学院)等在《畲族简史简志合编》初稿的基础上,经过讨论修改,广泛征求畲族干部的意见,8万字的《畲族简史》,终于在1980年正式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了。
  1982年,国家民委委派施联朱组成一个调查小组深入到安徽宁国县;江西铅山县太源、贵溪县樟坪;浙江景宁县张村、遂昌县、丽水少数民族师范学校;广东凤凰山区的碗窑、山犁、石古坪、雷厝山;福建霞浦县白露坑、茶岗,福安县金斗洋,罗源县福湖大队等畲村进行调查研究,在各省民族事务机构和广大畲族群众干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和文物,胜利地完成了填补1958年社会历史调查时的空白和充实《畲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一书的内容的任务。经过两年的努力,施联朱、蒋炳钊、陈元煦,把历年的调查报告、文献材料汇编成《畲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约70万字,交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
  此外,各省各级党和政府以及民族研究机构也对畲族地区经常进行多次的调查研究,积累了大批宝贵资料。中央民族学院、厦门大学、浙江杭州大学的历史系师生也多次到畲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写出不少调查报告和论文。作者也先后两次带领研究生到福建的福鼎、宁德、罗源、霞浦、福安,浙江的温州、文成、平阳、苍南等县市的一些畲村调查研究,并参加了在文成县召开的浙江温州市首届畲族民间文艺交流会和福建省首届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搜集了不少畲族社会历史资料,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畲族地区面貌变化的材料。总之,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展开对畲族社会历史的调查研究,积累了大批资料,这些资料为深入研究畲族社会历史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畲族的民族识别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实行民族歧视压迫政策,不承认我国各少数民族的客观存在,剥夺了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平等权利,使许多少数民族被迫更改、隐瞒了自己的民族成分。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许多长期被压迫、被歧视的少数民族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族称,公开他们的民族成分,这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伟大胜利,也是少数民族人民民族觉醒民族自觉的表现。
  为了确定民族成分,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我们党和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民族识别调查工作,把民族识别的调查研究列入党和政府民族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弄清待识别的民族单位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如果是少数民族,再弄清他们是单一民族还是某一少数民族的一部分,最后确定其民族成分和族称。畲族由于长期与汉族人民交错杂居,“大分散,小聚居”,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形成了与汉族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其社会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同周围的汉族基本上一致,有些地区畲族的民族特点消失较大。新中国成立后,有人提出畲族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加以建国前有些专家学者如董作宾教授认为畲族是“第一殖民闽粤的汉族……是农民的种”①,他的主要论据还在于认为畲语是汉语,他说:“有人说畲语近于官话,有人说畲语近于客家话,而沈作乾先生以为是广东话的,我又可以证明他是福州话,西人论著于福建畲民,也都认为他们就是广东的客家。”①因此,畲族的民族识别问题提到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1953年,国家民委责成中央民族学院委派施联朱组织一个调查小组在原华东军政委员会以及福建、浙江两省省委统战部、民政厅的领导与支持下,派出畲族干部雷关贤、雷恒春等同志和调查组一起,分赴浙江景宁县敕木山东衕、福建罗源县八井、漳平县山羊隔等畲村进行为期三个月的畲族民族识别调查。1955年,国家民委派出一个调查组到广东畲族地区进行民族识别调查。根据这两次的调查研究,确认畲族是一个具有自己特点的单一的少数民族,报请国家民委于1956年由国务院公布正式确认畲族为单一的兄弟民族,是我们伟大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中的一个平等成员。
  在畲族民族识别工作中,我们运用了马列主义有关民族问题的理论,结合我国畲族的实际情况,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尊重本民族的意愿,慎重、稳妥地进行识别调查研究。
  共同地域是民族形成的基础,但由于畲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在隋、唐时已聚居闽、粤、赣3省交界地区,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一部分往东北迁徙,形成今天分布于闽、浙、赣、粤、皖5省的部分山区的局面,其中闽东浙南的畲族占全国畲族总人口的96%,它与安徽宁国县、江西铅山、贵溪县的畲族地区,基本上连成一片。畲族人民和汉族交错居在一起,形成了与汉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插花式分布状况,无论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方面,畲、汉两族人民都密切地联结在一起,这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两族人民之间相互交往而形成的自然现象。因此,在衡量畲族识别这一特征时,要结合上述的实际情况去考虑。
  在共同语言方面,一般说来,每一个民族都具有一种共同语言,这也是识别民族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践中却存在着一个民族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和操同一种语言的却是不同的民族等情况。5省畲族彼此之间除了使用接近汉语客家方言为其共同语言外,在广东增城、博罗、惠阳、海丰的少数畲族操苗瑶语族语言,具备了作为单一民族的条件,我们并不要求一个单一民族非要具备有自己的独特的语言不可。所以,我们既不能撇开语言的分析,又不能单独依据语言系属来确定他们的族别。
  “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个要素在畲族识别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畲族在服饰等物质生活、精神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民族风格等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是这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状态的具体表现。这种共同的心理感情是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是客观存在的,在畲族人民中每一个成员,都可以用自己的经验体会到的,尽管有些地区的畲族在语言、生活习俗上大都汉化了,但他们的心理感情意识到自己不是汉人,而是“山哈”人。更重要的是,畲族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巩固其共同心理,往往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和民族风格的特点。如畲族家喻户晓地流传着盘瓠传说,并把这个传说记载于族谱中,反映在《高皇歌》里,以及通过龙头祖杖、凤冠、习俗等标志,反映了畲族原始社会残留下来图腾信仰,而且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畲族的独特标志,使畲族中的成员感到大家都是属于同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亲切心理。这些是我们在畲族识别工作中必须充分注意和认真体察的。
  此外,还要对畲族的长期社会历史发展情况、畲族地区历史、畲族来源和畲汉民族关系以及今后民族繁荣发展和民族团结等因素,进行综合的科学分析,充分运用历史文物、考古学、语言学、民族学、民俗学、人类学等资料,为畲族的民族识别提供科学的客观依据。例如民族来源来说,认为畲瑶共同特点多,具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可作证的材料比较丰富,所以说他们是同源,既然瑶族为一个少数民族,无疑畲族也是一个少数民族。另外在民族识别中不能以姓氏定民族成分,姓氏可供参考不能作为依据。我们说畲族主要有盘、蓝、雷、钟四大姓,不等于说四大姓全是畲族,姓氏乃以血缘为纽带的共同体,而民族乃是以地缘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把姓氏视为民族特征的主要标志是错误的。
  但是,民族识别的最后决定,还必须尊重本民族人民的意愿。民族意愿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究竟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是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或是其他民族的一部分的主观愿望的表现。党和政府在民族识别工作中,一向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认为确定一个民族的成分和名称是本民族自己的事,不能由别人包办代替。但是,民族意愿不是凭空臆造出来的,是要建立在民族特征等科学的客观依据的基础上的。具备了科学的客观依据,还要征求本民族人民群众和爱国的上层人士的意见,经过充分协商,实事求是地确定民族成分和族称。这样,既尊重了民族意愿又具备了符合科学的客观依据。在民族识别问题上一定要慎重、稳妥,切不可草率从事。1953年,我们就是根据上述的原则确定畲族是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
  三、畲族族源的探讨
  关于畲族族源问题的探讨,从建国前到现在,一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多次的调查研究,特别是与瑶族的比较研究中,从大量可作证的历史文献、神话传说、民族学、民俗学、语言学等材料,足以说明畲、瑶(约占瑶族人口的一半)两族在历史上具有共同的密切渊源关系(但也有个别同志持不同看法),但对他们的远源却存在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意见:
  一种是畲族源于古代“蛮”人,另一种则认为畲族是古代越人的后裔。
  (一)“蛮”人后裔说中有许多不同的说法
  1.畲瑶同源于汉晋时代“武陵蛮”说。1962年杭州大学历史系徐规教授:《畲族的名称来源和迁徙》一文首先提出畲瑶同源于长沙“武陵蛮”。①
  值得提起的是1982年蓝周根(畲族)在《关于畲族来源》(打印稿)一文中提出:“畲族既不是百越的后裔,又不是‘武陵蛮’,而是‘东夷’的‘徐夷’。”他力图从族谱中找到畲族与东夷的关系,他根据《宣邑钟氏宗谱》卷一第6页、松阳县雅溪公社……石马源《雷氏宗谱》卷一第28页载:“……我陛下有东夷王贡献美女奇珍、奇珪、奇珠三人,美貌丰姿,将此长女奇珍赐配长男盘自能,次女奇珪赐配次子蓝光辉,三女奇珠赐配雷巨佑,孙女龙郎宫主配与钟志深为婚”②。认为“畲族与东夷有亲属关系,联系到徐夷徐偃王率领东夷和九夷联合抗周时结下的亲属关系。”
  2.“南蛮”一支说。早在1980年出版的《畲族简史》中即已指出,盘瓠传说不仅流传于“武陵蛮”中,应包括《搜神记》中所说的“今即梁汉、巴蜀、武陵、长沙、庐江郡夷是也”。即今大半个南中国;因此,说畲、瑶同汉晋时代长江的崇奉盘瓠传说的“南蛮”有密切的历史渊源关系,而畲族乃上古定居在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南蛮”一支。但《畲族简史》紧接着又引用《隋书·南蛮传》:“南蛮杂类,与华人错居,曰蜒、曰儴、曰俚、曰僚、曰?,俱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③这个说法,表面上说畲族渊源于“南蛮”,实际上也可以说是古代“百越”的后代。1980年王克旺、雷耀铨、吕锡生《关于畲族的来源》一文④和1984年百越民族史第四届年会上吕锡生、王克旺《再谈畲族族源》,对畲族为“南蛮”一支说作了进一步的探讨。他们主要从畲族的盘瓠图腾崇拜入手,并根据畲族传说广东凤凰山乃他们民族发祥地,从而论证畲族乃东汉时久居广东的“南蛮”的一支,是广东的土著民族。他们认为“武陵蛮”乃瑶族的远源,而畲、瑶无渊源关系,“武陵蛮”在民族形成的历史上迄今尚找不出与畲族有任何的亲缘关系。
  (二)越人后裔说也有许多不同的说法
  有认为畲族乃春秋时期越王勾践或范蠡的子孙①;有认为是战国、秦、汉时代的越人后代②;有认为是源于汉晋时代的“山越”,③等等。持此说法的主要论点:(1)多半根据畲族和越族今古地理分布的对照、民间传说和历史记载的偶同或从族称义、音的演变去推论;(2)畲族与越人有共同的盘瓠传说;(3)畲族与百越有共同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水平;(4)畲越有共同的风俗习惯等。
  1980年蒋炳钊同志作《畲族族源初探》、④《从盘瓠王歌探讨畲族来源和迁徙》,⑤以及1984年《关于畲族来源问题》⑥等文,又进一步阐述畲族为越人后裔说的论点,同时对“武陵蛮”说提出质疑。
  此外,还有一说,即福建土著居民说。1984年“百越民族史”第四届年会上,陈元煦同志写了一篇题为《试论闽越与畲族的关系》一文⑦,他认为闽、越是我国南方的两个古老民族,闽族系福建土著,乃畲族之先民;越乃福建的客族。畲族非衍出于越族。
  综上所述,有关畲族族源的研究,早为中外人士所重视,仅就个人所知,早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浮云(即魏兰,浙江云和人)的《畲客风俗》一书问世后,接着主要有:胡先骗:《浙江温州处州间土民畲客述略》(1923年),沈作乾:《畲民调查记》(1924年),Henriette A.Woods:“The San Tak of Fukien”(1925年),钟敬文:《惠阳耄仔山苗民的调查》(1926年),董作宾:《说畲》、《福建畲民考略》(1926,1927年),C.R.Kelog(克立鹄):“San Tak of Fukien Province”(1926年),魏应麒:《畲民起源和“畲”字之商订》(1932年),H.Stübell U(史图博)、李化民:《敕木山畲民调查记》(1933年),何子星:《畲民问题》(1933年),徐益棠:《浙江畲民研究导言》(1933年),吕思勉:《中国民族史》(1935年),胡传楷:《畲民见闻记》(1934年),何联奎:《畲民的文化人类上的新发见》(1934年),《畲民的地理分布》(1937年),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1933年),张其昀:《中国民族志》(1937年),凌纯声:《浙南畲民图腾文化的研究》(1935年),《畲民图腾文化的研究》(1947年),林惠祥:《中国民族史》(1937年)、《世界人种志》(1947年),管长墉:《福建之畲民》(1941年),徐松石:《粤江流域人民史》(1941年),傅衣凌:《福建畲姓考》(1944年)等,对于畲族来源都作了精辟的论述,提出各自不同的看法。其中主张畲瑶同源于“武陵蛮”说者较多,如史图博、沈作乾、张其昀、凌纯声等均主是说。建国后,学者们以及畲族干部在前辈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对畲族族源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互相交流,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积累了大量的资料,提出许多问题和线索,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畲族族源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畲族的语言
  畲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我们对于畲族语言的认识有个过程。
  新中国成立前,董作宾教授指出:“畲民的语言,有人说似官话,有人说似广东话,但据沈作乾先生所举括苍畲语的例,又极像福州话,但无论如何……畲语和汉语是一个语根,这是可断言的。”①董作宾就是根据畲族语言属于汉语这一点而断言畲族不是少数民族,而是“汉族的一种农民”。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在畲族识别调查中,由于只注重畲族作为一个单一少数民族一般所必须具备的是共同语言,而不苛求其具有独特语言的特征,由于当时对畲语本身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因而得出“畲族基本上是以汉语客家方言为其共同语言的”不够全面的结论。
  20世纪50年代,语言学者在《国内少数民族语言系属概况简况表》中,一般把畲族列入与回、满一样“通用汉语文”,在撰文介绍畲族情况时,也多写为“各民族中除回族、满族、畲族通用汉语外,其余均使用本民族语言”。当时中央民族学院畲族学生对此反应强烈,提出不同的看法。
  1961年8月,黄家教、李新魁发表了《潮安畲话概述》,调查了广东潮安县凤南公社山犁大队碗窑畲村(雷岳)的畲话,指出:“畲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其系统十分接近汉语。这就是说,它很接近汉语的潮州方言(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地方是接近客家方言的)。从现在畲话的整个系统看来,它既接近潮州方言而又保存着相当多的中古汉语的语音特点……现在的畲话与汉语十分接近,这是畲话长期‘汉化’的结果,但它还保存一些自身的特点,仍然不与汉语完全合一。”该文又指出:“古代的畲话也许和现在的畲话不一样。《潮州府志》载:畲人把火叫做‘桃花溜溜’,把饭叫做‘拐燶’,这与现代的畲话大异。”文章所说的“畲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指的是“还保存一些自身的特点,仍然不与汉语完全合一”的这一部分。文章的主要结论明显提出:畲语是接近于汉语潮州方言或客家方言,但文章对畲语保有一些自身的特点以及《潮州府志》中所列示的古代畲语与现代畲语大异的部分,究竟是属于那一种语言,并没有作进一步的阐明。
  1980年,罗美珍在《畲族所说的客家话》一文指出:“畲族使用两种语言:广东惠阳、海丰、增城、博罗一带的畲族使用的畲语,属苗瑶语族苗语支,约有1000人,占整个畲族人口的4‰左右;其他地区占总人口99%以上的畲族,使用汉语的客家方言。……但它在语音、语法、词汇上都与现在汉族所说的客家话不同。”该文肯定了惠阳一带畲语的语言系统,但对99%以上的畲族所说的客家话与现代汉语客家话在语音、语法、词汇上的不同之处属于哪一种语言特点却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
  1980年出版的《畲族简史》中第一次提出:“畲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畲语和汉语的客家方言很接近,但在广东的海丰、增城、惠阳、博罗等县极少数畲族使用接近瑶族‘布努’语(属苗语支)。”比较客观地实事求是的阐明畲语的现状,并明确提出畲族有自己的语言。与此同时,在1981年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一书中,语言学者在《中国民族语言系属简表》中把畲语归入苗瑶语族苗语支,只反映少数畲族的语言,而忽视广大畲族所使用的语言是接近于汉语客家方言这一现实。我认为在汉语中应加上“畲”,与处理满语一样,一方面在汉语中写上“满”,如实反映大部分满族通用汉语文的现实,同时又在阿尔泰语系中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中列“满”,反映了满族有自己独特的语言。
  1982年毛宗武、蒙朝吉在《博罗畲语概述》一文中明确指出:“畲族现在使用两种语言。福建、浙江、江西、安徽等省以及广东的潮安、丰顺两县的畲族使用的是一种语言,这种语言属于汉语客家方言,但在语音上与客家话稍有差别;有少数语词跟客家话完全不同,也不是当地的汉语借词,有的却跟苗瑶语族的某些语言相近或相同。居住在广东的博罗、增城、惠东、海丰等县,约1000多人,自称‘活聂’(‘山人’之意)。他们使用的另一种语言,这种畲语跟苗瑶语族诸语言的关系要比壮侗语族诸语言的关系亲密得多,特别是属苗语支的瑶族‘布努’语、炯奈话跟畲话更为接近。”与此同时,该文还解决了黄家教等《潮安畲话概述》中所没有解决的问题,即《潮州府志》所载的古代畲语语词,“证实了潮州一带的畲族过去也是说现今博罗、增城一带的畲话的”。
  1983年陈其光从畲语、勉语、布努语、苗语之间在语音、词汇、语法结构等方面作了系统的比较研究,指出:“畲语与勉语比较接近,而对苗语和布努语要疏远一些,畲语与说勉语的瑶族还有相同的历史记载和神话传说。但畲语与勉语的语音差异、词汇差异、语法差异、畲语与勉语结构的差别很大,畲语和瑶族处在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下,彼此用民族语不能通话,已形成不同的民族,因此畲语和勉语是两种独立的语言。”①这样苗语和布努语组成了苗语支,畲语与勉语组成了瑶语支,苗语支与瑶语支组成了苗瑶语族。把畲语归于瑶语支的结论与以前的论述略有不同。
  据上所述,我们可以初步推断:畲族的固有语言似乎应与苗瑶语族的语言有密切的渊源关系,我们所说“畲族有自己的语言”,它的内涵也在于此。但也有个别人对“畲族有自己的语言”持不同的理解,认为畲族操接近于客家方言的语言形成乃畲语与后来的汉人语言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而成的,就是“畲族的自己语言”,甚至有人以汉人听不懂畲话而认为畲族有自己的语言。至于历史上语言融合问题,有人说先居在广东的畲族不可能完全放弃自己的语言而学后来者的客家人语言,以及认为部分畲族操瑶族“布努”语即彻底否定了畲族的自己语言,这些论点都值得进一步探讨与商榷。
  自明、清以来,一些历史学家、民族学家、民俗学家根据畲族的图腾崇拜、历史传说、神话故事、风俗习惯以及大量的文献资料等论证畲瑶同源的密切关系,但却没有在语言方面作具体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语言学者不断地深入调查研究,揭示了畲语跟苗瑶语族语言的亲属关系,“民族近亲,是语言亲属关系的基础”。因而给我们进一步搞清畲、瑶两族的族源问题上的密切渊源关系得到启示。
  此外,语言的调查研究,表明历史上畲族与客家人的关系十分密切。一般学者认为客家先民原居中原一带,东晋开始南迁,宋代以后形成客家。那么,客家何时进入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谁是当地的土著居民?畲族与客家之间如何相互影响渗透?畲语如何演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有关畲族的研究如何面向现实,如何密切配合当前畲族地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进一步为党的民族工作服务。建国以来,在畲族研究中虽然紧密为党的民族工作服务,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对畲族的识别调查研究直接与畲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关系密切,但对当前畲族地区的“四化”建设问题的调查研究却做得很不够,畲族主要居住在山区,山区民族经济如何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又如何发展?山区民族经济的发展不能单一的抓农业生产,不能把眼睛盯在几亩耕地上,要因地制宜抓林业、抓畜牧业、抓多种经营。特别是畲族地区如何结合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进行经济生产的发展,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的调查研究,也是我们研究畲族的新课题。几年来,我们对畲族的现实问题却探讨研究得很少,发表这方面的文章也是寥若晨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视。
  总之,建国35年来,有关畲族的科学研究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与领导下,由于民族科学研究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在广大畲族人民和干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对畲族的科研工作中,虽然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在党的“双百”方针指引下开展学术争鸣,各抒己见,积累了丰富的资料,我们的工作成绩是很大的。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指引下,在十二大精神鼓舞下,我们对畲族的研究必将取得辉煌的成就。①
  附:
  畲族研究的回顾与展望②
  (1997年)
  一
  畲族是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畲族人民勤劳勇敢,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仅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同汉族人民一起共同开发祖国东南地区,又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创造和传承了具有本民族特点的多姿多彩的传统文化,丰富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并与各族人民一起,在共同反抗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斗争中,结成了亲密的友谊,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共同缔造我们伟大祖国的历史和文化中,畲族人民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中国的史书上,大量记述了各个时代分布在各个地方的畲族名称、族源、经济生产、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情况。13世纪中期,南宋末年,史书上开始出现了畲族的古称“畬民”和“〓民”。刘克庄在《漳州谕畬》一文中日:“畬民不悦(役),畬民不税,其来久矣。”文天祥在《知潮州寺丞东岩先生洪公行状》中亦载:“潮与漳、汀接壤,盐寇、〓民群聚……”自此以后,明、清两代的方志,更大量记录了有关畲民的历史和文化、来源与迁徙、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以及畲族人民反封建斗争等情况。大量丰富的史料,为我们建国后开展畲族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近现代以来,许多学者对畲族的族源、语言、文化、风俗习惯进行了研究探讨,写下了许多论文,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共有50篇文章,其中有不少是高水平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如沈作乾的《畲民调查记》(1924年)、董作宾的《说畲》、《畲族十八名》、《福建畲族考略》等(1926—1927年)、魏应麒的《畲民之起源与“畲”字之商订》(1932年)、李化民的《浙江景宁敕木山畲民调查记》(1933年)、何联奎的《畲民的图腾崇拜》(1936年)、傅衣凌的《福建畲姓考》(1944年)、凌纯声的《畲民图腾文化的研究》(1947年)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力作,对于建国后开展畲族研究都有深刻的影响和重要的参考价值。
  1949年,新中国诞生,举国上下,群情振奋,百废待兴,民族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遭受历代反动统治阶级歧视的一个个兄弟民族,他们的安危冷暖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他们的政治权利受到尊重。1951—1952年,中央派出4个民族访问团(西北、西南、中南、内蒙东北),代表党中央毛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分赴各少数民族地区,宣传党的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对各少数民族人民进行亲切的慰问与关怀,缓和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矛盾,疏通民族关系。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发扬党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优良传统,党和政府积极开展对各少数民族的调查研究。只有深入的调查研究,才能为党制定政策而提供翔实可靠的情况与资料。建国40多年来,党和政府对畲族人民关怀备至,曾多次组织专人,派出调查组,深入畲乡进行调查研究。据我所知,中央对畲族进行了3次规模较大的调查研究,即1953年的畲民识别调查,1958年的畲族社会历史的调查,1982、1986年两次的畲族传统文化的调查。此外,各地方党和政府对畲族也都进行多次的调查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资料。由于大量的调查研究,调查的面广点多,遍及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安徽等省的众多畲乡,搜集了大量的文物资料,写下了许多颇具科研价值的第一手的调查报告,为畲族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许多畲族著作、论文,所依据的资料大都来自这些宝贵的调查报告。在广大畲族研究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努力下,自20世纪80年代起陆续出版和发表了许多有关畲族的著作和论文。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50多篇本,比建国前增加3倍多,其中仅著作就有20本之多。如:施联朱、蒋炳钊、陈元煦、陈佳荣:《畲族简史》(1980年);施联朱(主编)、蒋炳钊、陈元熙、陈佳荣:《畲族社会历史调查》(1986年);施联朱撰写与主编的有《民族知识丛书·畲族》(1988年)、《畲族风俗志》(1989年)、《畲族研究论文集》(1987年)、《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史·畲族文化史》(1994);施联朱、雷文先主编:《畲族历史与文化》(1995年);蒋炳钊:《畲族史稿》(1988年);朱洪、姜永兴:《广东畲族研究》(1991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概况》(1986年);《丽水地区畲族志》(1992年);《福安市畲族志》(1995年);《霞浦县畲族志》(1993年);《上杭县畲族志》(1994年);毛宗武、蒙朝吉:《畲语简志》(1986年);浙江省民委等:《畲乡风云录》(1991年)以及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志》(内部发行)(1991年);钟大湖:《闽东畲族革命斗争纪实》(内部刊物)(1984年);施联朱、陈元煦、陈佳荣:《畲族简史简志合编》(内部刊物)(1963年);福建省民委等:《畲族经济研究文集》(内部发行,1987年)等。事实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对于畲族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大大超过了建国前。
  二
  新中国成立后,畲族研究在畲族研究工作者的长期辛勤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而这些成绩之取得首先应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次与畲族人民、干部的热忱支持与帮助分不开。没有党的领导和民族政策的贯彻,没有广大畲族人民、干部的支持,我们的畲族研究绝不可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新中国建立之初,全国各地陆续自报登记了400多个不同的民族名称,仅云南一省就有260多个。为了贯彻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结束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民族成员结构、民族成分和族称混淆不清的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伊始,国家即组织大批科研人员和民族工作者分赴各民族地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和民族理论为指导,从中国的国情和民族实际出发,就各个族体的族称、分布地域、经济生活、语言文字、心理素质和社会历史等进行综合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的分析,并在充分尊重该族体人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地甄别各个族体的民族成分和族称。民族识别是党在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理论性、科学性、政策性很强而又相当复杂的基础工作。它关系到具体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特别是关系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贯彻执行,胜利地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因此,民族识别工作既有着重大政治意义的实际工作,又是一项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在旧中国惨遭民族压迫和歧视的畲族人民纷纷提出确认自己的族称和公开自己的民族成分,要求确认为新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这是畲族人民当家做主自我觉醒的表现,只有在实行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的国家里,这种自觉的返本归源恢复本来民族面貌的要求才能得到实现。1953年,中央派出了畲民识别调查小组。由于新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是1953年才被真正提上议事日程的,所以畲民识别小组也就是新中国由中央派出的第一个民族识别调查组,这体现着党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对于我们畲族人民的尊重和亲切关怀。当时华东军事行政委员会派雷关贤、福建省民政厅派雷恒春两位畲族同志参加,与北京派出的3人(黄淑娉教授、陈凤贤教授和我)组成5人的畲民识别调查小组,赴浙江、福建的景宁县东衕、罗源县八井、漳平县山羊隔等畲村进行为期3个月的识别调查;认定畲族是一个具有自己民族特点的单一的少数民族,上报中央,于1956年由国务院正式予以公布。实践证明畲民的识别是成功的,这里面凝聚着广大畲族人民和干部的汗水和心血。畲民识别的成功应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英明的民族政策,对此,我个人亲身体验更深,的确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畲族”。
  1958年,我们遵循党中央毛主席提出的抢救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指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从北京派出由1000多人组成的16个调查组,分赴全国各民族地区进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调查,为编写出版“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作准备。福建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12人从北京出发,到了福建,省民政厅、文化局、厦门大学等单位又派了不少同志参加,调查组人数多达50多人,分赴浙江、福建、江西等省二十几个畲村调查。其中有不少畲族干部如钟志亮(安徽)、蓝天两(浙江)、雷炳炎(江西)、雷恒春、雷霖其、雷鸣扬、蓝清凤、蓝兴发、钟生弟、钟德铭、雷爱娇(福建)等直接参加调查组,为畲族社会历史的调查作出自己的贡献。调查组写出了二十几个点的调查报告,为编写《畲族简史》等做好准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中央提出:要在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为畲族人民编写自己的民族历史,还畲族人民以原来应有的历史地位。《畲族简史》的编写和出版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它是在畲族人民、干部的热情支持下完成的。尤其时任宁德地区民政局长雷恒春同志召集各县畲族代表50余人,云集连江,历时5天,对《畲族简史》初稿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无疑对该书质量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的讨论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畲族人民的尊重和关怀,也体现了畲族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反映了畲族人民、干部对畲族研究热烈支持的态度。
  从上所述畲民识别和畲族社会历史调查的事例,足以说明,建国后畲族研究所取得的成绩都是在党的领导和广大畲族人民、干部的支持下取得的。我深信今后的畲族研究也必将在党的领导和畲族人民、干部的大力支持下,将以更加辉煌的成就迎接21世纪的到来。
  更令人鼓舞的是建国以来党为畲族培养了大批人才,回忆新中国成立初期,畲民识别调查组出发前,要找一个畲族大学生都找不到。而今天,大批的畲族知识分子、干部茁壮成长,畲族有自己的教授、博士研究生、工程师,有的直接参加了畲族研究,充实科研队伍,注入新生力量,发挥巨大潜力。对此,我由衷地感到高兴。我们相信由于他们的加入,我们的畲族研究,必将结出更加辉煌、灿烂的硕果,必将极大地鼓舞着我们以更大的信心和热情去夺取畲族研究事业的新胜利。
  三
  新中国成立后,畲族研究虽然作出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提出个人意见,仅供畲族研究者参考。
  第一,必须重视对畲族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全党全民大搞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把工作中心转移到发展经济上来。党的十五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迈向21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它为中国社会繁荣、经济发展、各族人民的幸福提出了各项方针、政策、纲领、路线、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十五大指出:“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面对21世纪的畲族,经济的发展应为一切工作中的重点,而过去对畲族经济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的。在建国后150篇论文和文章中,涉及畲族经济发展的文章却寥寥无几,仅有二三篇,这不能不说是畲族研究的一个缺陷、一个薄弱环节。众所周知建国前由于历史原因,畲族多居住在山区,自然条件差,丰富的物产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经济生产发展迟缓,农业生产水平低下,商品经济不发达,交通闭塞,信息不灵,几乎没有民族工业,现代科技及工业设施几乎空白,经济生产底子薄,长期以来是靠体力劳动和自然界进行交换,人民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仍依靠自然界的恩赐,处于十分贫困的境地。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汉族人民的帮助下,在畲族人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努力下,畲族地区经济生产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畲乡经济大为改观,但与汉族地区相比,差距还是很大。因此,如何发展畲乡经济,使之迅速发展,跻身于先进民族的行列,是一项跨世纪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所以,开展畲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研究,必然成为当前畲族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
  1987年,福建省民委在福州召开了“畲族经济研讨会”,会后出了论文集,揭示出有关畲族经济发展所急需探讨的许多问题。必须指出,要发展畲族地区经济,必须结合畲族地区特点、畲族特点进行,正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改革如何进行,尤其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的特点。也就是说,畲族地区的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从畲族地区的实际出发,从当地的自然特点、社会状况、民族特点出发,充分发挥畲族地区经济的潜力和发挥自然条件的优势,广开生产门路,改变过去单一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发展畲族地区经济,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生产,密切畲、汉两族密不可分的关系,加强团结,同心协力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第二,开展畲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协调发展问题的研究。
  畲族的传统文化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范畴,它包含着畲族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丰富的物质文化和多彩的精神文化,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宝库的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发表的150多篇文章中,大多数属于畲族文化方面的文章,其中大多停留在正面的论述与介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势必影响畲族传统文化的变革与发展。这是大势所趋,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众所周知,民族文化作为意识形态是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也是一个民族历史发展水平的反映。畲族传统文化是畲族历史积淀的产物。它对于畲族的生存和发展起过重大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与现代生产力和社会进步要求不相适应的消极因素,尤其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相互矛盾就更为突出。一些文化因子已经与时代的脉动不相契合,它们通过其所具有的巨大惯性力,或多或少地对畲族地区的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一些消极影响。当前,畲族与中国其他民族一样,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畲族地区所面临的迫切问题。因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任何民族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涌起的今天,畲族传统文化应尽快与社会主义市场接轨而协调发展,使之为畲族经济繁荣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畲族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畲族优良的传统文化。因此,畲族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也就成了畲族研究领域中最为紧迫的课题之一。
  畲族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既有冲突的存在,也有调适的可能。在看到畲族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产生制约作用的同时,也要看到两者之间存在着衔接点。脱离民族文化传统,机械地搬用别人的模式,最终只能导致经济文化的畸形发展。在畲族地区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必须结合传统文化背景和社会实际进行,做到畲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商品经济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只是要求畲族传统文化做出符合时代需要的调整,并吸收其他民族的先进成分,从而形成一种新型的现代化的畲族文化,让畲族的传统文化发出更加瑰丽夺目的光彩,并不是对畲族传统的全盘抛弃。原有的民族优秀传统将继续传承和发扬光大,是民族自我意识存在并得到强化的坚实基础,是畲族传统文化获得新生、畲族民族共同体保持旺盛生命力的保证。
  第三,关于族源问题的研究。
  关于畲族族源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建国前就已存在。建国后仍继续争论不休,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20世纪80年代,达到了高潮。1985年3月13日全国首届畲族史学术讨论会在广东、福建、浙江三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局)的共同领导与支持下,在广东潮州召开。与会的有国内外研究畲族问题的专家、学者和从事民族工作者57人,大会遵循党的“双百”方针,对畲族族源展开了广泛的研讨与交流,归纳起来有土著说和外来说两种:土著说包括古越人的后裔、“南蛮”的一支为广东的土著居民、福建土著“闽”族的后裔等;外来说有畲、瑶源于汉晋时代的“武陵蛮”、畲族与“东夷”靠西南的一支“徐夷”有密切渊源关系,河南“夷”或源自河南,其祖是“龙麒”等。讨论会对畲族族源展开探讨虽然尚未形成统一的共识,但起到了相互交流、启发和学习的作用。
  畲族族源的争论纯属学术性问题的讨论,并未影响到畲族识别问题的解决,也不影响《畲族简史》的出版,更不影响当前畲族地区社会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由于各说论据不足,各持己见,未能达成共识。关于这个课题可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希望有关畲族族源的研究更上一层楼,但它不是当前畲族研究的重点。
  这里,我对畲族族源研究的方法提出一些意见,以冀与畲族研究工作者共勉。我着重介绍潘光旦、费孝通两位老教授对畲族研究所持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治史治学方法,以资畲族研究工作者借鉴。
  已故的潘光旦教授几乎是以毕生的精力从事土家族研究,他从二十四史中摘录了几万张卡片,掌握了大量的资料,深入调查与科学的分析研究,在宏观上从整个中国历史上民族大迁徙的动态,结合微观上土家民族地区和民族特点情况加以考察,得出土家族源于古代巴人一支的论断,这个结论迄今仍为学术界所接受与肯定。与此同时,潘光旦教授在研究土家民族史的过程中,发现了畲、瑶、苗三族的渊源关系,可说是潘光旦教授研究土家民族史的一个副产品。他谦虚地说:“这样一个带有总结性的初步看法,姑且借此机会提出,将来研究苗瑶由来的问题时,可作参考之用。”潘光旦教授还与费孝通教授一起于20世纪60年代初到过罗源、福安等地考察畲族。潘光旦教授对于我国各民族历史的研究,一向不主张孤立地去研究某一民族的历史,而要用民族比较的方法来研究。这种宏观结合微观的民族历史的研究方法,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我们都自叹不如,尤其是潘光旦教授锲而不舍的研究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
  费孝通教授长期以来对畲族研究予以积极支持并作出重要的贡献。1953年畲民识别调查就是在他(当时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的具体领导与指导下进行的。在我们出发识别调查前,他写了一本小册子《畲民概况》(打印稿)供我们参考。1985年在全国首届畲族史学术讨论会上决定由我主编《畲族研究论文集》。我请费老作序,他说“序”不写,要写一篇文章,并让我为他搜集有关潘光旦教授生前研究土家民族史的资料,只用两个晚上,就写成了《潘光旦先生关于畲族历史问题的设想》一文,完稿后还亲自送到我家。当时我深受感动,老一辈学者如此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对待民族科学的研究,令人钦佩,值得我们学习,也反映了费老对我们畲族研究的重视与支持。这些宝贵的经验与设想都将成为我们开展畲族研究的借鉴。
  第四,关于畲族语言问题的研究。
  畲族语言问题的争论也很长久了。
  1926年,董作宾教授指出“畲语与汉语是一个语根”,像官话、广东话、福建话。他根据畲语属于汉语这一点,错误地断定畲族不是少数民族,而是“汉族的一种农民”。
  1953年,畲民识别调查时,由于对畲语没有深入调查研究而作出不够全面的判断:“畲语基本上是以汉语客家方言为其共同语言。”当时只注重畲族作为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一般必须具备的是共同语言,而不要求其具有独特的语言特征。
  20世纪50年代语言学者在《国内各少数民族语言系属概况简况表》中,把畲族与回、满列入“通用汉语文”,引起中央民族学院畲族学生的强烈不满。
  1963年,中山大学黄家教、李新魁的《潮安畲话概述》(《中山大学学报1963年1-2期合刊》)说:“畲话与汉语十分接近,但也有与汉语不同的特点。”作者对这个“不同的特点”究竟属于那一种语言,并没有作出进一步的阐明。
  1980年,罗美珍教授在《畲族所说的客家话》(《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1期》)中指出:“畲族使用两种语言:广东惠阳、海丰、增城、博罗一带的畲族使用的是畲语,属苗瑶语族苗语支,约有1000人,占整个畲族人口的4%。左右;其他地区占总人口百分之99%以上的畲族,使用汉语客家方言。”“这种客家方言同现在汉族使用的客家方言不完全相同,……这种话是一种超地域而又具有一定特点的客家话,……它在语音、词汇、语法上都与现在汉族所说的客家话不同。”这个“不同”作者也没有进一步说明。我认为罗美珍教授对畲语研究的结论是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语言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把畲语现状摆出来。有人却误会罗教授把畲语等同客家话,而引起不满。
  1980年的《畲族简史》一书中指出:“畲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畲语和汉语的客家方言很接近,但在广东的海丰、增城、惠阳、博罗等县极少数畲族使用接近瑶族‘布努’语(属苗语支)。”这个写法比较全面,基本上符合当前畲族语言的现状。
  1982年,毛宗武、蒙朝吉在《博罗畲语概述》一文中,明确提出:“畲族现在使用两种语言:福建、浙江、江西、安徽等省以及广东的潮安、丰顺两县的畲族使用的……语言属于汉语客家方言,但在语音上与客家话稍有差别,有少数语词跟客家话完全不同,也不是当地的汉语借词,有的跟苗瑶语族的某些语言相近或相同;……居住在广东的博罗、增城、惠东、海丰等县的畲族,约1000多人……使用的是另一种语言。”这种语言“跟苗瑶语族……的关系要比壮侗语族诸语言的关系亲密得多。特别是属苗语支的瑶族布努语的炯奈话跟畲语更为接近”。1983年,陈其光教授从畲语、瑶族勉语、布努语、苗语之间在语音、词汇、语法结构等方面作了系统的比较研究,得出“畲语归于瑶语支”的结论。1986年,毛宗武、蒙朝吉的《畲语简志》是根据惠东、博罗等地的畲语写成的,说:畲族绝大多数使用汉语客家方言,但是在语音与现代客家话又稍有差别,有少数词语跟客家话完全不同。只有广东博罗、增城、惠东和海丰这一小部分畲语保留着本民族原有的语言,这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跟属苗语支的瑶族布努语炯奈话非常接近。
  综上所述,建国后专家学者对畲族语言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得出一个结论性的共识,即:“畲族使用两种语言:一种是增城、博罗、海丰、惠阳一带占人口4%。的畲族讲属于苗瑶语族的语言;而另一种是占总人口99%以上的畲族讲接近于汉语客家方言的语言,但与现代客家话又有不同。”问题是这个“不同”一直是个“谜”,是否古汉语或古越语的残留或是与瑶语有密切的渊源关系,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的探讨。
  纵观建国后的畲语研究论文,绝大多数研究的是广东人数很少的畲族语言,而对人口众多的闽东、浙南等地的畲族语言研究却寥寥无几,仅罗美珍教授调查了福安甘棠畲语,并与中古汉语、梅县客家话、福安汉语(属闽北方言)作了比较,而写出《畲族所说的客家话》一文。游文良先生对闽东、浙南畲语也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我认为闽东、浙南占畲族总人口99%以上的畲族语言应该是畲语研究的重点。
  以上管见,难免挂一漏万,谬误之处一定很多,请同志们不吝指正。
  (1977年11月于福建省民委召开全国畲族
  研究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
  第三节 畲族文化挖掘整理
  一、畲族民间文学三集成编纂
  (一)《闽东畲族歌谣卷》
  1981年,宁德地区群众艺术馆编辑的《闽东民歌选》一书选入畲族民歌71首(篇)。1986年10月《中国民间文学集成福建卷》宁德地区工作会议召开后,全面布置区内畲族歌谣的采编工作,先后编成付印的福安、霞浦、福鼎、宁德、屏南、柘荣民间歌谣分卷中共收入畲族歌谣560首,参加采编的畲族文艺工作者和群众共158人。在各县采编歌谣分卷的同时,地区文化局组织编选《闽东畲族歌谣集成》一书,1993年底由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全书共收入畲族歌谣398首,参加采编整理的畲族文艺工作者和畲族歌手共153人。
  (二)《闽东畲族民间故事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内各县文化刊物有重点地选登一些畲族民间故事。1981年,宁德地区与各县文化部门先后举办7期畲族业余文艺作者培训班,组织畲族和汉族民间文学工作者100多人,多次深入畲族乡村,召开故事会,请老人讲故事,提供口头文学资料。福安、福鼎、宁德等县还油印“畲族民间故事”专集。1984年,区内先后3次召开“畲族民间文学作品讨论会”,对搜集到的民间故事素材进行研究分析,经过去芜存菁,去伪存真,在120多篇故事传说中选出46篇编成《畲族传说故事》一书,同年7月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参加该书采录的畲族故事员24人,参加整理编写的畲族文艺工作者有雷双勋、蓝兴发、雷伏勤等10多人。蓝俊德口述,蓝天整理的“竹鸡鸟”被评为1979—1988年福建省民间文学作品优秀奖。
  1986年10月宁德地区文化局着手编纂《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福建卷》闽东各县分卷,先后印行的全区及9个县(市)分卷共收录畲族民间故事224篇。各县立传的畲族故事员有:蓝俊德、李圣回、钟玉兴、钟瑞珠、吴兴松、吴德明、雷神宝、钟廷炎、蓝徐金、雷石太、雷万糟等10多人。同年在各县搜集整理畲族民间故事的基础上,地区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着手进行《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福建卷·闽东畲族故事卷》的编辑工作。经过严格筛选在382篇(60多万字)畲族故事中,录出184篇编纂成书,参加采录整理的畲族故事员和文艺工作者共200多人。其中畲族故事员24人。立传的故事员有钟瑞珠、李圣回、钟伏波、吴德明、蓝徐金、蓝俊德、雷万糟等7人。
  《闽东畲族故事卷》中收入民间故事作品184篇,其中神话27篇,传说85篇,故事72篇(包括寓言6篇,笑话7篇)。
  (三)《闽东畲族谚语》
  谚语,又称“古语”、插头话、“凑头话”或“嘴头话”,来自畲族民间长期的集体创作、推敲而形成句式相对稳定的格言警句式的语句。除具有浓郁、古朴的民族特征外,从内容上看,具经验性、哲理性,有的还具有时代性、阶级性。1986年始编纂《闽东畲族谚语》,全区共荐送畲族谚语6000多条,经过鉴别筛选,共收入谚语2552条,分9大类:事理类,分思维、真理、实践、机遇、是非、爱憎、知识等7个小类,收入谚语240条;修养类,分理想、胆识、智慧、学习、谦慎、德行、文娱等7小类,收入谚语249条;社交类分集体、团结、交游、谈吐、训教、处世6小类,收入谚语275条;时政类分祖国家乡、阶级敌我、抗争权势、政法世态4小类,收入谚语282条;民族宗教类分民族、信仰、宿命、习俗4小类,收入谚语627条;自然类分时令、天文、气象、物候4小类,收入谚433条;农林类分农业、林茶、牧副、园艺4小类,收入谚语227条;工商类分农贸、钱财、工匠3小类,收入谚语214条。于1990年结集出版。
  二、畲族志书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盛世修志的背景下,闽东各县民族事务部门分别牵头成立畲族志编委会,至2000年共出版志书5部,总字数200多万字,填补了畲族缺乏文献记载的历史空白。
  (一)《闽东畲族志》
  由宁德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承编,编委会主任蓝运全,副主任雷木生;主编蓝运全、缪品枚,副主编蓝兴发。该书1989年着手编纂,1996年6月完成初稿,并召开评稿会,决定分阶段、定时间、考证史实、补充资料、调整篇目,经过一年的审慎修改,始脱稿付梓。全书共设8篇37章123节80多万字,编修前后历时11年。2000年由叶飞副委员长题写书名,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书为硬精装,16开本,全书90万字。内有彩色插页11码,彩色地图1帧。
  (二)《福安畲族志》
  由福安市民委组织编纂,编委会主任钟成福、副主任雷志金;主编(总纂)蓝炯熹。副主编雷伏勤、蓝兴发。该书编写历时五载,分四个阶段。其一,前期工作。主要操作者有钟成秀、钟兆章、雷寿臧、雷伏生、阮玉顺等;其二,初拟编目、搜资料;其三,根据资料,编定纲目;其四,依凭纲目,编缀成篇。第二至第四阶段,由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直接承担。1995年12月由福建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书为硬精装,32开本,64万字,内有彩色插页3页。
  (三)《霞浦县畲族志》
  由霞浦县民委承编,编委会主任蓝孝文,编纂俞郁田。该书1986年动议,1989年底正式着手编写,1991年形成初稿。1993年5月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书由黄寿祺题写书名。为硬精装,32开本,全书38万字,内有彩色插页2页,地图1帧。
  (四)《宁德市畲族志》
  由宁德市(即现蕉城区)民委承编,主编蓝纯干,副主编吴景华。该书1990年6月着手搜集资料等工作,1992年9月成立编纂机构,1995年写成25万字初稿,1999年元月重新组织力量总纂,2001年由天津古籍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书为32开本,软精装,全书31万字,内有彩页4页。
  (五)《福鼎畲族志》
  为福鼎市民委承编,1989年9月福鼎县民委成立“福鼎畲族志编纂工作委员会”,决定由蓝春发、蓝俊德负责编纂筹备工作,聘请蓝振河、钟奕仁、蓝平、蓝清盛、吕培金、刘子良、蔡少佳等人为收集采写人员。他们跑省城、下基层,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搜集历史资料,查阅、摘录有关档案,写出近50多万字的初稿。1993年8月,初稿完成后,编纂委员会召开五次专题审稿会议。1997年11月,形成送审稿,直至1999年底部印行。全书20万字,内有彩色插页6码。
  此外,其他有关畲族文化内容的著作有《霞浦崇儒乡志》,由厦门大学陈国强教授主编,全书15万字,由福建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以及福安文史资料畲族专集等。

附注

① 摘自施联朱:《施联朱民族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② 畲族人口1964年为23.4万余人,1982年为36.8万余人。 ①沈作乾于1924年调查浙江丽水地区的畲民情况,著有《括苍畲民调查》,载《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1925年第1卷第4、5期。 ① 董作宾:《说畲》,载《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1卷,1925(4-5)。 ① 董作宾:《畲语十八名》,载《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2卷,1926。 ① 载于《杭州大学学报》,1962(1)。 ② 蓝周根:《关于畲族来源》(打印本)。 ③ 《隋书》,卷八一。 ④ 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0(1)。 ① 王新民:《越王勾践子孙移民考》,载《福建文化》第2卷,第1期。 ② 傅衣凌:《福建畲姓考》,载《福建文化》第2卷,第1期。 ③ 徐松石:《粤江流域人民史》。 ④ 载《民族研究》,1980(4)。 ⑤ 见《民族学研究》第2辑。 ⑥ 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4(3)。 ⑦ 载《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84(6)。 ① 董作宾:《说畲》。 ① 载《民族语文研究情报》(资料集),1983(1)。 ① 本节根据载于《民族研究动态》1985年第2期及《畲族研究论文集》(民族出版社,1987)内容整理。 ② 施联朱:《施联朱民族研究文集》,335页,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畲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畲族文化研究;畲族文化展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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