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甲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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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2012
颗粒名称: 二、保甲设置
分类号: D693
页数: 2
页码: 289-2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清末民国期间福建省宁德市各县畲村保甲组织情况。
关键词: 畲族 保甲 宁德市

内容

民国初期,对畲村管理仍然沿袭清例,实行以宗族和村社管理。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土地革命后,为加强对畲族人民的镇压和防范,在畲族村推行保甲制度,保设保长,甲设甲长。“八都南岗片,1934年土地革命失败后,1936年开始国民党便在这里推行保甲制度和发展国民党员,当时把后岗山、上元、水尾、寒垅和南岗合成一保,分10个甲,派3个国民党员担任正副保长,在群众中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畲族人民真是吃尽了保甲制度之苦。”①
  保甲制度抓丁害民,压迫剥削也相当严重:其一是派保甲费,群众不论贫富,每年都要送20~100斤谷子给保长本人,秋收时保长还亲到田头等着要,如果碰上抽壮丁时就不止100斤谷子。二是收房捐,保甲长以收房捐为名向群众派款,群众负担已经很重,可是保长还要从中敲诈剥削。比如原来派100元,保长就要收到150~200元之多。三是办学校费,保长和联保主任常常互相勾结,以办学为名,向群众勒索。每户应出银元1~3元。四是联保税,老百姓每月出1元大洋,一年出12元以负担联保保丁的给养费。《福安县甘棠乡山岭联社畲族调查》记载:“解放前,国民党、反动派设置保甲制度,奴役畲族人民,如山岭与西隐村在过去是一个‘联保’,保长是西隐汉族地主官僚,经常来抓丁派粮。缴不完的苛捐杂税,使得畲族人民过着悲惨的生活。有些人甚至背井离乡,让田园荒落,野草丛生,大大地破坏农村的生产力。甲长多为本族的中农或贫农,一般是受保长驱使,大多数没有勒索行为。”《霞浦县盐田乡西胜片畲族情况调查》也有:“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在这里建立保甲制度,进行抓壮丁、派捐等,群众无法对抗,就采取回避的方法,常常露宿山中。保甲长就用封屋、牵牛、不让群众烧饭等手段来胁迫。群众生活困苦,生产也受到影响。”
  民国期间,仅福安县畲族地区就设有吴厝下、廉岭、仙岭洋、王松洋、燕坑、马山、林洋、井口等8个保。保、甲长大多由汉族地主或畲族富户担任,甲长则轮流当。国民党政府利用保甲制度,控制畲民,实行连坐切结,发放良民证,向畲族社区摊粮派款、收取捐税、抓壮丁。“各村成立保甲长,月月派款几多两”,畲民得交纳保甲费等名目繁多的捐税。传统的畲村族长制度受到严重冲击。

附注

① 见《宁德县畲族情况调查》。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畲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畲族文化研究;畲族文化展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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