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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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2006
颗粒名称: 二、家庭关系
分类号: K288.3
页数: 3
页码: 280-2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宁德市畲族以平衡的夫妻姻缘关系和垂直的亲子血缘关系组成家庭关系的情况。
关键词: 畲族 家庭 宁德市

内容

闽东畲民的家庭关系与当地汉族相类似,均以平衡的夫妻姻缘关系和垂直的亲子血缘关系组成的。其中,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居主要地位,夫妻姻缘关系是为发展血缘关系而处于从属地位的。但所受封建礼教的束缚,比当地汉族稍为宽松,“家人妇子嘻嘻,各食其力,亦无(少)阅墙之事”,①家庭关系比较融洽。
  家长(家主、户主、当家人)居主导地位,对内主持、统管家庭事务,掌握全家人的命运,对外全权代表家庭参与宗族、村落的社会活动。其意见,家庭成员都得尊重和服从,尤以一些大村落、大宗族、大家庭为甚。家长通常是男子,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丈夫去世,儿子尚幼,妻子暂代,儿子成年再继其位。家长年迈,儿子已长成,可以先行接替。畲族比较看重田园山林,把保有祖宗留下的田地和增置田产,看作是家庭事业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兄弟分家时,都要请母舅做“公道人”分配财产。父母在者,可由母舅提留一部分财产,供其生活。父母辞世后,再行分配,或留做父母修坟墓以及每年祭墓时开支,俗称“众田”。然后,给生有男儿的长子留一份“长子田”(一般不得超过全部田产的1/10),要是田产太少,适当照顾一下长子即可。余下由数子平均分配。分配时由抓阄决定,然后立下分家契约,写明权利、义务。兄弟间若发生财产纠纷,由母舅出面裁决。
  在家庭中,仍然有男尊女卑的现象,但没有当地汉族那么严重。宗祀由男子继承,男子有财产继承权,女子一般没有继承权。女儿出嫁从夫居,所生孩子从父姓。但有女无男,留女招赘,宗谱载“无子而产育有女者,即将其女留家招赘,入赘为嗣,此是祖宗血缘,有所遗留也,可入正系图派矣”。赘婿通常要照例改从妻家姓氏,特别是汉族入赘者,更要改姓,所生孩子亦随母姓,以保证这一招赘家庭有父系继承人。无子无女多以侄为嗣,或抱养子女,传宗接代,承继宗祀、产业。抱养女儿而后招赘的相对更多。嗣子、养子、养女及寡妇再嫁所带来前夫所生的儿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亲生儿女等同。招赘的女婿不予歧视,可以继承财产。
  闽东畲族“男女皆力穑,夫妇同耕作”。妇女劳动与男子同耕同劳,在家庭中的地位比当地汉族妇女高。大多数主妇可参与家庭重大事务的商议、管理,部分家庭实际由主妇当家。丈夫虐待妻子之事件极少发生,而丈夫如果赌博、酗酒等,常常受到妻子的训斥。女子外出对歌或参加其他活动,不受封建礼教约束。在少数畲村,女子还同男子一样,享有财产继承权。有些家庭,甚至留女儿在家招赘,却让儿子出赘别家。有的地方,发生纠纷斗殴,也往往由妇女出面调解、制止。此外,传说畲族祖婆是公主出身,结婚行大礼,新郎要跪拜,新娘则免之。丈夫死亡,妻子不一定戴孝。寡妇改嫁或另招男人“上门”成亲,亡夫的亲戚,一般很少干预。但大部分妇女,在家庭中仍以充当贤妻良母、服侍丈夫为应尽的本分,任劳任怨,逆来顺受。在社会上,一般也不参加祭祖等重大活动,享受文化教育的权利更不平等。白露坑歌有“当先书语男人传,与尔女人是无缘”之说,据说,从其祖公开基以来,女子就没有读书的。此外,家有男客,主妇只能端茶、端饭,而不能上桌作陪。
  “一家珍重是生男孩”,生男孩普遍高兴、贵重,生再多的女孩也一定要生个男的。过去不少地方“生女留长,余悉溺之”。寡妇再嫁,虽然比当地汉族相对自由,但仍多认为不祥、命贱,多少还受人歧视。长幼在家庭中不大平等。长子有支配财产和继承宗祀的优先权,除痴呆、恶疾、夭亡、无能等特殊情况外,是家长的当然继承人。俗语有“长子阿爷(父亲)职”、“长兄为父,嫂为娘”之谓,兄弟分家,一般“长子不离居”(保留原住屋),或者分得最好的房间,其他兄弟,按长幼依次分配,其余财产也是长子多得,其他兄弟再平均分配。旧社会有田产的,还先留“长子田”、“长孙田”(一般不超过总数的1/10)。丈夫逝世、子幼,财产由其妻子管理。若其妻子改嫁,则由同胞兄弟或侄儿继承或管理;若死者无子媳,其财产则归亲房兄弟继承。一般家庭,老年人不参加劳动,便处于从属地位,不负责家庭管理,年轻一辈的夫妇便居主要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封建制度的解体,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闽东畲族家庭内部关系也起了根本变化,家长制逐渐削弱,民主协商、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的新家庭关系逐步形成。以血缘关系为家族重心的旧观念,也逐渐向以姻缘关系为重心的夫妻、子女感情融合的新观念转移。旧道德、旧礼仪规范,也逐渐被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所取代。家庭财产支配与继承,也都随着社会的变革失去了必然的联系。但是,诸如男女双方的财产、地位与身份,对建立夫妻关系的影响;妻子生育与否,生男与生女在家中的不同位置;父权、夫权在家庭生活中支配作用的大小;直系血亲对嫁入的外姓女子的态度和约束等,这几千年的家族封建残余,在社会生活中,还是相当复杂的问题。

附注

① 范绍质:《瑶民纪略》。

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闽东畲族文化全书·现代文明卷》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畲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畲族文化研究;畲族文化展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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